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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诚新加坡保险代理人称因举报公司遭解约,败诉上诉后被判支付12万新元

2026年10月02日 06:01

保诚新加坡一名保险代理人发现公司成员在社交媒体发布他认为具有误导性的寿险广告后,以化名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举报。保诚随后终止了他的合约。

据高等法院判决书,See Jen Sen曾在保诚担任代理人、助理经理及机构负责人长达19年。2020年10月,他发现保诚代表及第三方在社交媒体发布的寿险广告可能不符合金管局的广告指引,并向公司合规团队及当时的首席执行官提出疑虑。在长达三个月的调查没有结果后,他于2021年5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间,以“Patrick Goh”为化名向金管局举报疑似违规行为13次。

保诚于2022年3月7日向他发出解约通知,给予14天通知期。See随后起诉保诚,指自己因举报行为遭到报复性解约,并要求获得公司奖励计划下的长期奖励及72个月的团队佣金。保诚则称,公司有权依据合约发出通知终止合约,并反诉See没有通过规定渠道提出投诉。

高等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驳回双方的诉讼。法官认为,See无法证明自己因向金管局举报而遭报复,但保诚关于他没有遵循公司指引的反诉也不成立,因为See曾多次尝试通过内部渠道反映问题。See被判支付超过8万新元的法律费用;他上诉失败后,又被判支付4万新元法律费,合计超过12万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