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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州长和纽约市长是属于上下级吗?州长可以调动市警察吗?

简单的说吧,在美国,总统不是各州州长的上司,州长不是市长的上司,市长不是镇长的上司,镇长也不是各家各户的上司——上下级,只存在于“本府”之内,州长领导的只是州政府内各级官员,超出州政府就不归他管了,所以纽约州州长只能管纽约州的事务,制定纽约州的各项政策,但属于纽约市内的行政也罢、法律也罢,州长都无权插手。同样,纽约市长也就管管纯属纽约市的事务,他跑到纽约郊外的小镇去,也得尊重那个镇长,因为人家根本也不归他管。

同时,每一级行政区域,除了行政长官外,还都有议会——国家有国家议会,即参议院和众议院,州有州的议会,有一级议会的,大多数也是参众两院制;市有市议会,县有县议会,镇也有镇议会。不过据我所知,市县镇三级议会一般都是只有议会,即一级,不分参众两院了——对行政长官最直接、最正面的权力制约者是各级议会,而任何一级的议会议员也都是本地区选民选出来的。

对行政长官,选举不选举的权力在选民,但要撤职,只能靠弹劾,弹劾的权力在议会。

说明一下,上述关于美国各级政府所辖警察的权属关系问题的分析,懒得查阅资料了,我的依据都来自好莱坞影视剧,有错请指正。

美国总统、州长、市长没有什么上下级关系。都是本选区选民选出来的,对选民负责。州长不是总统任命的,州长不需要听命总统,即使州长出处反对总统,总统也不能对州长怎么样。所以,你做你的总统,我做我的州长,谁也不用看谁面子,听谁的。

而美国联邦政府是由总统领导的,所以由总统任命的,听命于总统。总统觉得谁干得不行,干得不对,那就让谁滚蛋。所以,他们是上下级关系。同理,市长与市政府各部门也是上下级关系,可以任命警察局长、财政局长、卫生局长等。总统也没有权力去提拔和任命一个州官员或者市官员。但是总统可以说服某个州政府官员从州政府辞职,然后到任命他为联邦政府官员,甚至提名为部长和国务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