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5日,孙杨药检争议事件的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进行,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今天公布了结果,最终孙杨被禁赛八年,从今日起生效。根据CAS此前发布的通告显示,此次判定并非终审,孙杨可以在30天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位于洛桑,其是瑞士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职责是处理涉及联邦法律、国际公法、州与州之间关系的法律案件,管理联邦(或州)有关政治权利的修订。同时,还需要解决国际体育仲裁庭的纠纷。
自2009年始,体育仲裁上诉案件出现猛增趋势,约占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受理的所有仲裁上诉案件的一半。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程序是法院关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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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90条第2款,当事人只有在下列情况才可以对裁决提出异议:(1)仲裁员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组成不合规则;(2)错误接受或拒绝对案件行使管辖权;(3)超出当事人请求的范围或未就当事人的请求裁决;(4)仲裁没有体现平等原则,未维护当事人的权益;(5)裁决结果违背公共政策。
从以上5点我们可以发现,孙杨案件仲裁程序是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的重中之重,对于CAS判断的事实以及相关规则,并不在瑞士联邦法院管辖的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孙杨药检当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瑞士联邦法院不会过多关心,关于游泳药检的合规性这是国际体育仲裁庭需要处理的事情。
但因为瑞士联邦法院有权撤销CAS裁决的情形相当有限,仅在仲裁庭的组成、独立中立、管辖权有严重瑕疵,或是违反仲裁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和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的情形下,CAS仲裁裁决才可能被瑞士联邦法院撤销,因此翻案几率非常有限。
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上诉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小组和孙杨一案做出的裁决,中国泳协深表遗憾。中国游泳协会一贯坚持对使用兴奋剂“零容忍”,一贯重视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我们了解,2018年9月4日,国际泳联(FINA)授权的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实施赛外检查时,使用了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人员采集运动员样本,活动是非法和无效的。我们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代理机构改进、完善规则,严格执行规则包括兴奋剂检查人员资证要求,不能忽视运动员个人合法权利,不能让任何人都可以去从事与运动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兴奋剂检查工作。
孙杨能否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成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