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大社果菜市场命案27日审结,桥头法院依“共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罪”,分别判处凶嫌韩姓男子及共犯郑姓女子有期徒刑13年8月、15年6月,可上诉。
桥头地检署起诉认为,郑某是教唆犯,但桥头法院审结认定她是共犯,且不符合减刑条件。桥头法院认为,郑某因不满母亲总说“高中交男友太早”,每天还要查看她的手机,一时糊涂想逃离拘束才起杀机。至于韩某,因喜欢女方而丧失理智,大庭广众之下行凶,两人行为造成郑母身亡,且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然而,被害人家属已明确表示,不希望韩某和郑某遭判死刑或无期徒刑,女方更获家属原谅。桥头法院衡量后,认为两人还年轻,始终坦承犯行,深知悔悟,再犯可能性不高,依“共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重罪”,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6月(郑某)、13年8月(韩某),并分别褫夺公权8年和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