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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大屠杀到底有多残忍?

说起印第安人,大家的印象可能就是头上戴着很多羽毛做成的帽子,脸上身上画的蓝一块黑一块的,穿着兽皮树叶在树林里像猴子一样到处乱跑乱跳。就在北美的16世纪到19世纪这个期间,当地的印第安部落遭到了白人的大屠杀,其屠杀的残忍程度让人难以想象,完全不像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和自由奔放。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曾积极参加和推动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的“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之一,就是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天赋人权说的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美国1803年从拿破仑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即从密西西比河西岸到洛基山麓之间的广大地区)以后,随着疆土大步向西推进而大规模驱逐和屠杀印第安人的一系列事件,就是在杰斐逊的总统任内开始的。

1807年,托马斯·杰斐逊指示他的战争部门,说道;“如果印第安人反抗美国人去获取他们的土地,那么,对印第安人的反抗就要用短柄斧头反击,”杰弗逊继续道,“如果我们约束自己不去举枪迎向这些部落,那么在这些部落灭绝之前我们将不会安静地躺下,或者被驱赶出密西西比河以外。”杰弗逊继续道:“在战争中,他们也会杀死我们中的某些人,但我们会杀死他们全部!”美国人必须“追求灭绝印第安人或者将他们驱赶到我们不去的地方。”

1814年,美国詹姆斯·麦迪逊政府参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议会作出屠杀印第安人的奖励规定,重新颁布。法令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婴儿)的头盖皮,美国政府将会发给奖金50—100美元(杀死12岁以下印第安人婴幼儿和杀死女印第安人奖50美元,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印第安人男子奖 100美元)。

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特别是1864年后(美国内战结束后),美国人根据林肯颁布的《宅地法》屠杀印第安人的活动达到高潮,许多印第安人村庄在一夜之间变成鬼域。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美国联邦正规军采取分进合击等战术,集中发起了1000多次不同规模的军事行动,到 1890年代基本上完成了灭绝印第安人的作战任务。

1862年,林肯总统下令绞死了38个明尼苏达曼卡托地区的达可它人苏语部落的38个酋长。这些被绞死的人大部分都是他们部落的神职人员和政治领袖。这些酋长之中没有人犯过他们被美国政府所控告的罪行,林肯总统有意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冤杀死刑。

美国内战英雄,曾对美国叛乱的南方各州实行“三光政策”的联邦军威廉·谢尔曼将军对此发表意见说:“如果我们今年多杀一点,那么明年要杀的人就少了一点——反正他们都得杀掉,或将他们作为穷光蛋的品种保留下来。”

美国历史学家在有关著作中叙述这段历史时写道:“美国向西、向南、向北叁个方面猛烈推进时,不仅排挤了阻止它前进的国家,并且残暴地粉碎了这些土地上原来的主人──印策安人──的反抗。这种残酷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行动是美国历史上最可耻的污点之一,而当时美国许多杰出的民主领袖也曾积极参加这种行动。”

除了针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导致一系列屠杀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人或者说白人认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蛮落后。因此,在种族灭绝的同时,对残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极为彻底地进行。斯皮尔伯格担任制片的《西部风云》最后一集讲到,19世纪末期,在印第安人中开始流行一种“鬼舞”,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是野蛮的迷信,同时还是战斗之前鼓舞士气的仪式等,总之,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对美国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从的都将受到严厉惩罚。

一般历史学家都认为,北美印第安人的总数超过1000万,到19世纪末期,只剩下20多万,怎么辩护都难掩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野蛮灭绝行为。希特勒的集中营大约杀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犹太人,就毫无疑问地确定为种族灭绝,那么,从印第安人残留的人口数量上看,希特勒“只杀了”三分之一犹太人,比例上比“杀”印第安人少多了。

北美最大的苏族部落联盟,到20世纪后期,只剩下大约4万人。2007年,拉科塔部落首领,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请,要求独立建国,宣布以前同美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为美国政府从来没有遵守过曾经与印第安人签订的任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