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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风波不断!背后纠葛:“无固定期限合同”十多年都落不了地

毫无疑问,华为是国人的骄傲,强大的创新能力、进取精神,使得华为成长迅速,在通信设备领域、手机终端领域等到都处于领先者的位置。但是一直以来,华为身上就存在争议,“狼性文化”、“床垫文化”成为焦点。

最近围绕华为发生了一系列事件,从胡玲、郑会兰再到李洪元,让华为再度被置于舆论风口浪尖。

当时,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不小的震动。在法律正式实施前夕,一些公司进行了裁员,主要目标就是老员工,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超过10年的老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华为公司的做法“很绝”:2007年下半年,华为公司安排七千余名工作年限满8年的老员工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工号也要变动。

华为“先辞职再上岗”的做法,被外界解读为,就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条款,将之前的工龄抹去,达不到10年,自然就不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作十二年,都没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

十二年后,在华为工作了十二年的郑会兰、李洪元在离开时,都没有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是因为,那年以后华为内部有一项规定,可以完美避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到了八年之后要求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相当于在华为重新再来过,工作年限自然从重新入职开始算。

双11那天,华为前员工郑会兰在知乎发长文诉说了自己“由于怀孕被华为设计成主动离职”的遭遇。

郑会兰今年37岁,2007年进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工程部,当时的工号是00108605。在她进入华为满8年时,她的工号变了,变成00335482。

郑会兰最新的劳动合同是在2019年10月31日到期,2019年6月初,她提出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但6月下旬被告知合同到期后不能续签,而且没有被告知不续签的原因。2019年8月及之后,郑会兰多次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仍遭拒。2019年10月,经医院检查确认郑会兰怀孕,她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没有回应,10月30日,她收到华为寄来的《离职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后来郑会兰就此事提请仲裁。

在知乎平台上,一位名为“华为北非林夕”的华为前工程师发文,讲述了郑会兰事件庭审现场的一些情况,其中提到:代理律师提出郑会兰已经为华为工作12年,按劳动法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华为在8年换工号的时候,故意找了个其它公司来发了一个月社保,目的就在于人为隔断员工工龄。而华为方面表示,八年换工号是双方自愿的,已经给了相应的补偿了,所以郑会兰的工龄不是12年,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