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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年满50岁就可免鞭刑,新加坡女总统实名反对

小伙伴们有听说过鞭刑吗?历史上鞭刑在各个文明中被广泛运用,不过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废除,但是不包括新加坡哦!新加坡的鞭刑适用广泛,甚至对于来新加坡游玩的游客也是适用的,不过更多是应用在强奸、贩毒、蓄意伤人、持械抢劫、破坏公物等重罪上面。1994年,19岁美国青年麦克菲因为破坏18辆车,被鞭了四下。

但是让人略感鸡肋的是,新加坡的鞭刑只能用在50岁以下的成年男性罪犯身上。也就是说,对于50岁以上的罪犯来说,他们可以逃脱掉这样一种极具威力的惩罚,侧面降低了自己的犯罪成本。

新加坡总统哈莉玛·雅各布(Halimah Yacob)也表示了反对。她认为强奸犯绝不应该因为满了50岁就逃过鞭刑,强奸犯为受害者带去了一辈子的难以磨灭的伤害,但是自己却逃脱了痛苦,这是完全不合理的。她呼吁应该让50岁以上的罪犯也接受鞭刑,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之所以突然让新加坡总统突然下场发文抨击这一法律,也是因为新加坡最近出现了不少儿童遭亲属强奸的报道,并且有些犯罪者的年龄就在50岁以上。

哈莉玛总统在文中表示,由于大部分受害者在年幼时就被自己的父亲、继父或其他男性亲属诱导,在很长一段时间中这些受害者误认为这是正常行为,直到在学校经过性教育后才开始逐步认识到这是不对的。这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严重者甚至开始自残。

哈莉玛是律师出身。她1978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1981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在2001年从政之前,她在全国职工总会法务部工作,最早从法务员做起,后来成了法务部门一把手。

对于哈莉玛总统的呼吁,新加坡的本地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们认为目前鞭刑的受审除了要求为50岁以下男性,还要求罪犯必须身体健康。因此如果要想让50岁以上的强奸犯受到应有的制裁,只是放宽鞭刑年龄限制是不够的。

Invictus Law Corporation的刑事律师陈俊良则建议采取“化学阉割”的方式作为量刑选择之一,在保护弱势受害者的同时,也能防止罪犯再犯此罪。并且因为“化学阉割”是可逆转的,所以对于罪犯来说也是有机会改过自新的。

(图源pexels)

也许有小伙伴认为,鞭刑不就是打屁股吗,为什么连强奸这种罪行也用鞭刑解决,甚至还让新加坡总统亲自发文讨论引发巨大争议?

新加坡的鞭刑可不是“打屁股”这么简单的。施行鞭刑的都是执行官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猛人”,非常清楚怎样对犯人身体造成巨大伤痛,同时不会让犯人留下后遗症。并且是受理鞭刑的时候是必须有医务人员在场才能实行的。由此可见新加坡鞭刑的厉害之处。

对于哈莉玛总统和律师们的建议,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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