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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啦!国际科学理事会(ISC)简介

国际科学理事会(International Science Council,ISC)是汇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的全球最大非政府国际科技组织。该组织致力成为全球科学界最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声音,将科学发展成为一项全球性公益事业作为其组织使命。

国际科学理事会(Inter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ISC)的前身是国际科学联盟(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ce,又称世界科学联盟),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拥有包括国家科学团体和国际科学联盟的全球会员。国际科学理事会为讨论关于国际科学政策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论坛,而且它积极地提倡科学自由,推动科学数据和信息的合理获取,推进科学教育。它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解决全球问题,担任顾问为从伦理到环境等各种话题提供建议。

其历史沿革为,1931年国际研究理事会(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成立,其宗旨是鼓励及推动国际科技与学术活动,促进国际科学理事会会员及各个国家会员间之合作,促进、规划、协调或参加国际科技计划推展事项,担任国际性科学议题之谘商组织,促进大众理解科学等等。国际研究理事会于1998年4月改名为国际科学联盟(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ce),简称国际科联,集中了在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专家及学者代表,在它所召开的各个会议中经常反映出各国科学界共同关心的研究问题,同时也代表了当代世界科学发展的水准与动向。

2017年国际科联(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ce)和国际社科联(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ciences)合并为国际科学理事会(Inter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ISC),成为世界上成员覆盖面最广泛、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科技组织,在国际科技界具有强大号召力,又称世界科学联盟。ISC目前有147个国家/地区的科学组织和机构作为其组织会员,41个国际科学联合会和协会是其联合会会员,另有40个其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是其联系会员。

国际科学理事会(ISC)是联合国科学技术小组的首席协调员,并与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WFEO)合作,以确保获得联合国的授权,将科学研究及合作纳入主要的全球政策程序。ISC将科学事业视为全球公共物品(global public good),并将其视为科学全球传播的“使者”。

ISC致力于开展各类国际研究计划,构建全球科研合作网络等。ISC还致力于支持从发现到应用的所有科学的发展,包括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到行为、数据和技术科学的所有学科。ISC的主要工作领域包括:

  • 推进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旨在减少不平等和贫困,促进繁荣与和平的17个目标;在确定可持续和公平利用资源的转型途径方面,各学科必须发挥主要作用。
  • 构建政策和公共话语中的科学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技能和能力,在政策和公共行动中加强科学证据的使用,以促进知识共享,消除错误信息,并支持科学本身与公众之间建立广泛的信任关系。
  • 推动数字革命:了解和应对数字革命给科学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在网络数据安全领域。
  • 推动科学和科学系统的演变:为促进科学的进步,以及积极响应社会对当今挑战,科学系统必须开放且灵活,以便它们可以以维护科学的方式进行调整,并提高科学责任感、自由性、严谨性和相关性。

中国积极参与ISC事务,中国科协国际科学理事会中国委员会(ISC-CHINA)是为履行中国科协作为ISC组织会员的职责,更好地协调和发挥国内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界作用而成立的协调机构,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推动国内科学界参与和开展与ISC相关的活动,促进与ISC相关组织机构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际科学理事会的愿景是使科学成为全球公共利益,新组织的使命是代表全球科学界发声,在引导、孵化和协调公众关切的重大国际行动中发挥领导作用。中国科学家积极参与ISC活动,在ISC系统中担任领导层职务。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李静海院士于2018年当选国际科学理事会副主席,任期为2018-2021年。

全体大会 (General Assembly)国际科学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国际科学联合成员和国家成员组成。全体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联盟执行局提报的研究议题与项目由全体大会讨论和审议决定。大会选举出执行董事会,负责监控ISC的各项组织活动,并设立政策委员会,协助执行董事会展开工作。ISC特别委员会由执行董事会或会员大会设立,在指定时间段执行特定功能。此外,ISC还有三个地区办公室,分别位于非洲、亚太、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负责组织相应地区的科学活动。ISC秘书总部设在巴黎,处理ISC日常工作。ISC主要经费一部分来自各成员国,另一部分来自各类组织和基金拨款。ISC地区办公室的经费主要来自其所在国。

面对科学道德受到挑战的新形势,国际科学理事会1996年第25次代表大会上正式决定建立“科学道德与责任常设委员会(SCRES)”,其秘书处设在挪威的科研理事会(NFR),其主要职责之一是推进公众对科学责任与道德问题的认识。1999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科学联盟在布达佩斯联合召开世界科学大会,会议讨论了科学道德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问题。科学道德与责任常设委员会是民办科学联盟在科学的责任与道德问题上对内对外交流对话的窗口,也是讨论有关问题的枢纽。

近年来,国际社会也多次召开全球大会,讨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例如:

2007年9月

首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召开。

2010年7月

在新加坡召开了第二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来自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部分国际组织的35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形成了关于科研诚信的“新加坡宣言”。第二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的主题是“领导工作的挑战与应对”,大会设四个分主题:国家和国际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国家科研行为规范;关于全球负责任科研行为的培训;编辑与作者行为国际标准。

2013年5月

南开大学时任校长龚克率中国科协代表团出席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第三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并在会上介绍了我国大学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的情况。来自40多个国家的300多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就机构、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科研诚信治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与出版界的合作、学术不端案例分析,尤其是跨学科、跨机构、跨国合作中的科研诚信治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就跨界合作的科研诚信责任作出要求,在上届会议“新加坡宣言”的基础上共同发表了“蒙特利尔宣言”。

2015年6月

第四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WCRI)于2015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时任主任杨卫出席了第四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并作了题为“六项改革举措促进中国科研诚信——演变中的中国科研评估”的主旨报告。第四届科研诚信大会的主题是“改革体制,促进负责任的科学研究”。来自全球50多个国家的基金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领导人、大学校长、期刊主编、政策制定者和科研人员参加了会议。

(李志民,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