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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了

一条事关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通知来了——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起,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缴存年度统一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此前曾按1月1日至12月31日算的单位,也统一按照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计算。

图片:视觉中国

“2005年以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密切配合,针对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负责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我中心做好个人账户管理,市财政局按时拨付资金。此项工作平稳运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说明中称,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工资制度调整等因素,由市人社局统一核定个人缴存基数存在困难,另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与每年缴存基数上下限及缴存比例的发布存在时间差。

基于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起,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统一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月份也统一为7月。

为顺利过渡,通知指出,本次涉及需调整的单位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2020年7月起按新的缴存基础执行。核定过程中若涉及职工缴存基数较2020年1月核定时有所变化,允许其就2020年1到6月的差额进行补缴。2021年起,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只需在6月底前为职工核定一次缴存基数即可。

除了缴存年度的变化外,涉及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另一个变化是缴存基数核定主体的调整,由原本有市人社局统一核定,调整为各单位自行核定。市级财政统发单位于每年6月15日前,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自行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工资总额计算。

工资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住房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当中。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公积金所属年度缴存基金上限。

图片:视觉中国

住房公积金改革怎么改?

代表委员们隔空“辩”上了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首次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一次也成为本次全国两会的热词。去还是留?怎么改?代表委员和专家在会场外“辩论”上了。

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仿效于新加坡,自1994年在全国推行。近年来,随着中国商品房市场的完善,居民购房贷款的主要途径已是商业贷款,针对公积金改革的呼声也与日俱增。此次全国两会召开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撰文指出,取消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

住房公积金的去与留,也成为本次全国两会上的讨论热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今年《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惠民利民的建议》提案中的五条建议之一,就是取消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保障银行,改为企业和个人向住房保障银行自愿缴存、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标准抵扣的模式。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也表示,赞同取消住房公积金。

也有政协委员不同意取消住房公积金——

“从效率和公平两个角度看,住房公积金的表现并不很差,其历史使命并未完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应改革而不是取消住房公积金。

郑秉文提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18年,公积金实缴人数1.44亿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占31%、国企占20%、私企占31%、外资占8%,其余10%为民非、集体企业和其他类型单位等,在具有可比性的社会保险中,覆盖人数不少。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5万笔,其中双职工占三分之一,即约有5500万人受益。在1.44亿实际缴存者中,38%的人成为住房贷款人,受益比例较高。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

郑秉文坦言,住房公积金的确存在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两个问题是,投资收益率太低以致跑不赢CPI,以及统筹层次太低,贷款率高的地区和低的地区之间不能调剂。

“公积金应加快改革步伐,而不是因噎废食。”郑秉文在提案中建议,提高住房公积金统筹层次,加强地区间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统筹问题解决了,地区间可以实现调剂了,一线城市贷款难的问题也就有望缓解。”同时,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思路,比如整体改制为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成为独立法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改组为国家住房银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26年,助推中国完成了福利住房制度向商品住房制度的转换,使很多人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但仍然没有完成使命,不存在取消的问题。现在需要改革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得不太好,覆盖面还不够,需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扩大缴存规模,加强执法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成果。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刘俏和张峥也在署名文章中提出,未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建议从扩大缴存覆盖面、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建立城市之间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三个方面展开。比如,对于贷款额度、缴存比例等问题,因城施策、因人施策,让制度政策更加精细化。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