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杰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正式发布《兰州市文明交通公约》,其中第九条规定:消防救护、特种车辆、应急救命,主动避让。如何将这些文明交通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一名文明守礼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呢?笔者认为,应从自身做起,坚守急救车鸣笛风驰电掣、呼啸而来时,所有行进于该路段的车辆都应及时为其让出通道的底线。
强化法律底线。让“生命优先”,必须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落到实处,要把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变成“铁律”,把纸上的法令化为路上的规矩。要赋予救护车优先特权,惩处拒不让行的其他车辆,以确保伤病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要学习很多国家对急救车的路权立法,譬如:1982年,德国就成为全球首个“给急救车让道”立法的国家。救护车造成交通事故不负任何责任,而司机不让道,轻则罚款20欧元,影响严重的将由检察机关调查,甚至会坐牢;在英国,如果不给应急车辆让道,司机将有可能被以“危险驾驶罪”告上法庭;在新加坡,不给救护车让道,不但要被罚款,还会面临被监禁的风险……
强化道德底线。让“生命优先”,关键在于提高兰州市民的道德意识。应通过广泛宣传,建立起驾驶员避让救护车的良好习惯,培育一种彼此认同并遵守的交通道德文明。诸如:机动车遇有对面方向急救车行驶过来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后方遇有救护车时,应当尽快变道将原来的车道让给救护车通行;前方遇有救护车需要转弯时,应当停车让行;红灯十字路口遇有后方有急救车的,应当将车辆向前挪动位置,为救护车让出通道;道路上行驶不争道抢行,不乱鸣喇叭,为救护车提供生命通道;非机动车辆遇救护车借道时,请停车让道,高速公路行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保证救护车等应急车辆安全通过。兰州市民群众要争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共同创建城市文明、和谐交通新风尚。
“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民之大本曰善”。人因有生命,而倍显尊严。“抢救生命”就是最好的“证明材料”,它应成为畅通无阻的“通行证”。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躺在救护车上的伤患,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伤患身旁揪心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