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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采访了「刘强东案」受害人的校友律师,还原你不知道的法律真相

文|林sir

From 金融八卦女频道

微信号:baguanvpindao

连续几天,刘强东涉性侵案件的热度不减,而且一浪更比一浪高。

从一开始的舆论震惊,到新加坡网红蒋娉婷卷入其中,再到刘强东安全回国……9月5日上午,刘强东涉嫌一级强奸罪的信息曝光,疑似受害人的照片和现场细节在网上流传。

最新曝光的图片

事件一波三折,远未结束。

除了案件本身外,由此产生的讨论又引发了激烈争论。

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刘强东事件:世道变坏,都是从小人狂欢开始的》认为,刘强东曾是中国慈善榜“十大慈善家”之一,京东也提供了16万就业岗位,功绩显著。但在这次事件中,很多人对其落井下石。

文章不仅收获十万+阅读量,更获得了10万+的点赞,热度高得惊人。

不过,文章略显苍白的逻辑受到了相当多人的质疑,比如,慈善家就不能被质疑吗?况且,目前刘强东也没洗脱嫌疑,不利因素却越来越多

在事实确凿之前,盲目的支持显得十分脆弱,并容易被推翻。

所以,比起单纯的站队,我们更应该理性客观地看待这次案件

幸运的是,我找到了我的朋友——受害人的校友、明大法学院毕业、在当地从事诉讼工作的华人女性律师小Y(律所一般管控律师公开发言,只能匿名)。

透过她的视角,我发现了这起案件中更多值得注意、更有意思的细节。

刘强东究竟为何能“全身而退”?

很多人疑惑,刘强东为何如此快速、顺利地回国

从时间看,刘强东在上周五晚被逮捕,周六下午就被保释,时间不超过24小时。出狱后,他也没有被限制行动,大摇大摆地回国参加商业活动,仿佛什么事都未发生。

一般来说,按美国法律,嫌犯被逮捕后,只有在被起诉后并上缴保释金,才可能被释放。所以,刘强东案件很是特别,甚至连其律师弗里德伯格也认为非常罕见。

这几天还流行的一种观点,是刘强东罪行不大,所以才轻易被释放,但最新披露的信息则证实这是错误的

刘强东被怀疑涉一级强奸罪,这是美国“性侵”案件中最严重的种类,将面临的刑罚相当严峻,最高达30年监禁,最低也得12年监禁。

这或许是他难以承受的。

难道刘强东有什么特别的能量吗?

我们可以注意一下这次案件的背景。当时有两个大的背景,第一个背景是刘强东被捕后正好遭遇当地的“三天小长假”,周一是劳动节,周六、周日以及周一三天连着放假。

这是假期的背景,意味着法官正在休假。科普作家方舟子在其文章中提到一个细节:当地有一个48小时限制,如果拘押超过48小时(节假日包括在内),需要法官签字。但当时法官正在休假期。

第二个背景是劳动节,这是国内媒体几乎忽略的。明州是一个农业州,劳动节在当地的意义重大,每年都会举办State Fair(相当于国内的庙会),其中还有各路政治候选人集会拉票的活动。总之,这次盛会参与人数创了历史记录,仅9月1日就吸引了27万人次,要知道整个明州的人口不过500万。

小Y提供照片

小Y提供照片

所以当时,大量警力都在维持秩序。

从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当地对这次盛会的重视程度。案件发生后,当地报刊一整版报道State Fair,而刘强东事件只占了一个小豆腐块的版面。小Y跟我说:“什么刘强东都比不上这个大庙会安全、平稳过完,没有踩踏、安全意外重要。”

也就是说,在刘强东案件中,当地警力其实是不足的,这也是当地警方调查滞后的重要原因。

而刘强东为什么遭拘押不到一天就被释放呢?小Y凭借经验告诉我:“刘强东一天之内被释放,确实是可以通过律师协商取得的权益。”这或许,正是刘强东的能量所在。

综合来看,刘强东幸运地碰上了当地的劳动节,延缓了案件调查的进展。而美国警方一般采取“无罪推定”原则办案,在没有确凿证据进行起诉的情况下,再由刘强东方面游说,从而导致了如今的局面。

京东的乱作为令人生疑?

按照以上信息来看,我们只能静待警方办案。但是,京东偏偏喜欢整一些幺蛾子。

9月1日,刘强东事件开始引爆。9月2日,京东对外“辟谣”称刘强东遭到失实指控,经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任何不当行为。结果遭美国当地警方“打脸”,说这起案件没有结束,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也就是说京东声明是失实的。

眼看着质疑声可能再次引爆,9月3日至4日,刘强东律师弗里德伯格又成为“辟谣主角”。他对美国和中国媒体宣称:

刘强东有99%的几率不会受到任何起诉,甚至还会收到警方的道歉。

这一说法被广泛引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人们的疑惑。与此同时,刘强东顺利回国,并在9月4日下午出席商业活动,其精神饱满的照片曝光后,更让人相信事件已经尘埃落定。

但到9月5日上午,案情进一步披露,刘强东涉嫌一级强奸罪。案件的变数一下子变大。

如果说京东的声明并不让人意外,这只是一家公司护短的言论。但美国律师的发言却误导了很多人,其专业性值得质疑。

小Y指出:“律师做这样的声明可能是公关的一部分,是为了造势。但这也是双刃剑,案件调查过程中,律师应陈述事实,不应把话说得过满,因为容易被‘打脸’,更有损后续辩护时的可信度。这是基本的专业常识。”

当然,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

弗里德伯格有40多年的辩护经验,有为多名企业高管、运动员和政客进行过辩护的经验。按理说,他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

事实上,他获取的信息非常少。首先他和刘强东接触的时间非常少,刘强东在周六下午被保释,而京东方面是周六上午联系到弗里德伯格的,他和另一名叫格雷的律师去监狱见到刘强东,只聊了几句,后续也只在电话中聊过,并没有正式见过面。

更重要的是,媒体报道中提到一个细节,在弗里德伯格发表以上言论的时候,他并不清楚导致刘强东被逮捕的具体指控内容。

也就是说,弗里德伯格获得的信息,其实是京东单方面提供的,他的说辞更可能是京东单方面授意的

小Y还对我说:“我见过很多律师被客户坑的,在美国,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保密交流受宪法保护,如果客户对律师说谎,咬定自己没有做,律师也不好反驳。所以专业的律师在调查初期对外公告措辞都会非常谨慎,绝不大包大揽,因为律师无法翻过来改口说,客户一开始说谎。”

这意味着京东方面可能存在“坑律师”的行为

京东如此遮遮掩掩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们目前只能认同这样的逻辑:犯错越大,越怕曝光。

在这方面,美国资本市场似乎更敏锐。京东股价在周二、周三两天连续下跌累计跌近16%,市值蒸发超72亿美元,刘强东身家缩水约人民币76.5亿

9月5日下午,已经有三家美国律师所宣布,将调查京东是否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并邀请损失超过10万美元的股民参与调查和可能的集体诉讼。

京东自己挖的坑,已经大得填不下了。

如果刘强东犯一级强奸罪…

前面提到,关于刘强东的不利因素越来越多。

除了刘强东涉一级强奸罪外,根据美国侨报网称“在饭局中当事人曾跑出餐厅请一位男性朋友报警”。

综合信息来看,刘强东遭遇的危机越来越大

对此,我询问了小Y刘强东涉案的相关法律问题。刘强东的真正麻烦可能远未开始。

首先,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刘强东已经回国,即使他犯罪,美国方面将无可奈何,而中美又缺少引渡条例,刘强东完全可以逍遥法外,一如贾跃亭滞留美国一样。

但是,这个问题并不用太担心。小Y说:“警察逮捕即意味有超过50%的可能犯罪行为发生了。像刘强东这个年纪和职业,不应诉,不接受调查会大大影响他未来的职业和生意。未来赴美或其国家出境公务、旅游也会有入境时被捕的风险。”

京东在美国上市,截止2018年2月28日,刘强东持有京东15.5%股权,拥有79.5%的投票权。刘强东必须直面,否则,无数京东投资人和16万京东员工将可能面临利益受损。

其次,很多人关心受害人。众所周知,在性侵案件中,受害人能够出面指控几乎是影响案件发展的最大因素,也是最大难点。

目前来看,美国警方并没有曝光受害人任何隐私,虽然网上已经有疑似图片流出,但未经确证,信息量并不大。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涉案现场发生在受害人住处,极有可能没有第三人在场。

在极端情况下,受害人的口供或提供的其他证据,将成为证明案件真相的唯一证据。

所以,受害人或许需要出庭作证,并接受刘强东方律师的质询。虽然这一过程可能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三次伤害,但这确实是可能发生的。

第三,刘强东有什么方法可以逃脱和降低惩罚呢?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毕竟刘强东能够撬动的力量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首先说一点,如果最终调查的是证据不足,公诉人就不会起诉刘强东。但如果证据充分呢?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受害人不起诉刘强东,刘强东和受害人单方面和解,刘是不是可以逃脱呢?但小Y告诉我:“因为性侵害罪有公诉的刑事起诉,嫌疑人面对的是公诉人。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不过,为了降低惩罚,刘强东可以选择与公诉人和解。小Y说:“和解这个做法很多,因为可以降低司法成本,而且对犯罪嫌疑人也是控制风险的方式。”

但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必须在认罪的情况下选择和解,这样惩罚程度一般会下降一级。最终的结果由地区法院决定,由法官量刑,他们是最有权力的。

以上是刑事案件的操作,信息必须公开。但如果受害人向刘强东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信息是不需要公开的。

总得来说,刘强东如果犯强奸罪,其命运是可怕的。当然,刘强东也有腾挪的空间,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结语

毋庸置疑,这是一场持久战,事情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使刘强东犯罪,也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

所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持续关注,等待美国当地警方调查信息进一步披露

另一方面,暂且不要盲目支持或否定刘强东。不过,对京东的施压是必要的,因为他们已经做了太多错事以混淆是非,上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已经获得的信息,是合法且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案件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美国当地警方对受害人信息是完全屏蔽的,保护了她的隐私。

最后,以小Y发布的一条朋友圈做结尾,这是对国内一些出格言论的警醒:

案件没有在任何渠道得到核实采证,就狂欢式散布招嫖、嫖妓消息,这样合适吗?对受害者公平吗?

保护受害人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因为,谁知道下一个不是我们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