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2012年6月,经过多方斡旋、反复磋商、积极协调,154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48个国际组织代表在北京正式签订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如今,这一条约在签订近8年后正式生效。这既是中国知识产权不断加强国际合作的表现,又能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4月28日起正式生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这样一份有着里程碑意义的条约生效,意味着什么?各方在背后付出了哪些努力?
条约的诞生
“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成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关键的第30名成员。根据条约的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生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解释说,该条约4月28日正式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这份条约从孕育到缔结并不容易。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始着手制订保护音像表演条约。其间,因部分成员国家在相关条款上的严重分歧一度搁浅。直到2011年6月,各方才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于2012年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大会。当时我国表态积极承办此次会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最终同意在北京举办。
2012年6月20日至26日,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举办。154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48个国际组织共202个代表团的721名代表,经过7天的讨论、磋商后,正式签订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这份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于慈珂在介绍此次缔结过程时用了三个词:多方斡旋、反复磋商、积极协调。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同年7月10日,时任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关于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政府声明。
“条约缔结后,国家版权局积极推动该条约及早生效。”于慈珂举例说,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多次主办国际版权论坛,研讨表演者权利保护议题,推进达成共识;积极开展版权双边合作,就加强表演者权利保护议题等进行了重点交流。
北京给世界一个“精彩”
这份条约的缔结被认为是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与《新加坡条约》、“马德里体系”“伯尔尼联盟”等知识产权体系齐名。
“世界给北京一个机会,北京还世界一个精彩。”媒体在当时写下这样的评论。也有评论直言,条约缔结无疑为我国赢得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实际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选择将2012年的那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并非仅仅是因为我国的态度积极,更多的是对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就和地位的认同。
在那次会议举办的4年前,2008年,我国就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首次上升为国家战略,确立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5个方面的战略重点。
到2011年,我国知识产权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并首次将专利统计指标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的目标。在那一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9.7万件,其中,国内拥有量为35.1万件,首次超过国外拥有量。也是在那一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成立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条约从缔结到如今正式生效更大的意义在于,这既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不断加强国际合作的表现,也将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2012年的外交会议体现出“理解、支持、包容、合作”“北京精神”,这种精神将继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以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除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我国也在积极推进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协定》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等谈判,推进中泰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还加强小多边合作,积极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五国、中蒙俄等知识产权合作。此外,配合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协定谈判,涉及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互保。
“总体来讲,即加快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是重中之重。越来越多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受到各国肯定和支持。申长雨介绍说,2019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中国专利申请量增长了9.7%,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交的专利申请公开量增加了8.5%。(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