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是中国与新加坡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
新年伊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其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项目,是中国与新加坡联合有关合作国家开发相互间经贸互补性、携手发展的积极举措,具有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连接融合的重要意义。
合作正呈活跃态势
许宁宁近三十年来专门从事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工作。他谈到,近三年多来,通道建设的快速发展彰显了各有关国家增进合作的愿望,顺应了合作需求,为深入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呈现出前景可期的发展势头。
开放与合作是中新两国秉持的共同理念。新加坡是第一个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亚洲国家。自2013年以来,中国是新加坡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而新加坡是中国第一大新增外资来源国。
许宁宁谈到,2018年新加坡经济增长3.3%,超过预期,预计2019年将实现1.5%至3.5%的经济增长。面对全球局势充满变数、全球经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贸易冲突加剧、金融市场波动频频、经济增长可能放缓,新加坡正在积极展开与包括中国在内各有关国家的经贸合作,增进与外界的互联互通,力求国际贸易伙伴组合的多元化。通道建设正是新加坡开拓发展的选项。
中国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升级促进通道建设
2018年11月,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表示,新中自由贸易协定升级将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向两国工商界发出了进一步扩大贸易投资的有力信号。
《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升级,还新增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议定书》实现了全面、高水平、互利共赢的谈判目标。
双方在自由贸易协定中首次纳入“一带一路”合作,强调“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深化双方全方位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目标、建立和强化互联互通以及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海关程序与原产地规则领域,双方呈现更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的贸易成本,双方还简化了部分化工产品的特定原产地规则标准。
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升级了包括速递、环境、空运、法律、建筑、海运等原有自贸协定服务贸易承诺,相互提升了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在投资领域,双方同意给予对方投资者高水平的投资保护,相互给予准入后阶段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纳入了全面的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端解决机制。
在自然人移动领域,双方同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就业准证申请透明度和便利化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还在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有关建议
在记者专访时,许宁宁就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新发展提出了有关建议。
建议1:结合产业合作
在当前通道建设四大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展开合作的同时,应加大各有关方之间的产业合作,加强重点行业对接,打造优势互补的产业链,着力通道建设与实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其他有关国内省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关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合作。这有利于四大重点服务业合作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持续性效益,实现通道建成经济走廊。
建议2:发挥商会优势
在通道建设中,有关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吸纳中国和通道相关国家的商会包括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商协会拥有大量会员企业,且拥有产业上下游的商务渠道,商协会的参与可推动企业投资的配套合作。有关国家商协会应关注通道建设带来的新商机,制定通道建设中的商协会合作方案,组织会员企业考察、对接,以规模投资提升合作效益。
建议3:对接东盟需求
根据中国和东盟有关国家的关切和需求开展合作,则易展开合作。应将通道建设与正在实施的《东盟经济共同体发展蓝图2025》《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东盟有关国家自身的经济发展规划、东盟智慧城城市网络建设等东盟有关重大关切的合作内容有机结合,有关方应认真研究这些重大关切。
建议4:打造合作亮点
应将通道建设作为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和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议升级、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与东盟东部经济增长区合作以及中国政府实施的《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合作亮点来实施具体行动。
建议5:着力对接工作
通道建设应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有机结合并抓好“早期收获”,这需要国内各有关方通力合作;需要将合作项目做细做实,大处着眼实处着手;需要研究透情况,开展一系列行业对接活动。对接是通道建设的基础工作。在对接国外方面,应争取东盟秘书处等机构的支持。
建议6:发挥机制作用
在发挥好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联合协调理事会(副总理级)、联合工作委员会(部长级)、联合实施委员会(地方政府层面)三级合作机制的同时,应积极发挥中国与东盟已建立的有关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包括中国-东盟有关部长级合作机制、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的双边联委会、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等的作用,将通道建设列入有关合作机制实施的项目。作为中国与东盟对话合作机制之一的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下设的双方物流、医药、食品、建筑、科技产业、中小企业等12个合作委员会愿意参与通道建设,这些合作委员会由中方和东盟十国的行业商协会领导人组成。
建议7:开展第三方合作
通道建设可在积极推进中新开展第三方合作方面发挥作用,以带动地区实现更大发展。2018年4月,中新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重点推动两国在基础设施、石油化工、航运物流、产业园区、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第三方市场合作,着力将第三方市场合作打造成中新双方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在通道建设中,中新可与越南、泰国等有关国家合作在后者共同建设物流园区。
建议8:合作推荐商机
发挥新加坡是世界金融中心之一、许多跨国公司在新加坡设有区域总部、新加坡拥有丰富的国际商务渠道等优势,来吸引更多跨国企业在通道建设中抓商机。目前1万多家欧盟公司以新加坡为区域基地。新加坡与欧盟2018年10月签署了自贸协定(EUSFTA),这是欧盟和东盟国家签署的首个贸易和投资协定。一般来说,新加坡在华合作投资的重大项目多会考虑如何更多的吸引跨国企业投资。中新双方应积极商议并制定方案,合作对外推荐通道建设商机。
建议9:研究形势变化
通道建设是项创新合作,也是项国际合作。当前,传统商业模式受科技发展颠覆,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的新变化会影响国际投资取向、全球生产和价值链。对此,通道建设面临机遇和挑战,中新应加大研究通道建设在形势变化中的发展,撰写联合研究报告,提出对策意见,找准合作着力点,谋求携手发展。
许宁宁写有《看好东盟新商机——行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概论》、《企业家论》等22本经济学书出版。东盟十国曾联合授予许宁宁“中国-东盟合作突出贡献奖”,为许宁宁颁发了“中国首席东盟商务专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