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杨月涵 吕银玲)1月14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今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共10国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增长1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其中,出口5.64万亿元,增长16.8%;进口6.43万亿元,增长19.2%。
李魁文介绍,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701项约束性业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4.8%,目前已全面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方面,海关总署聚焦RCEP贸易便利化各项规则,以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口岸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大力推动RCEP成员优化各自作业流程,规范和简化海关监管手续,并与之共同审议海关程序。专门制定推进我与RCEP成员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与实施方案,在RCEP建立有AEO制度的10个成员中,截至目前我已与其中5国签署了AEO互认安排。我们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片内的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相关措施,比如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明确可接受的“微小差错”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