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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C买断或租赁经纪佣金比例和支付方式

■国际惯例,SBLC买断或租赁,佣金为2%,开证方经纪人和接证方经纪人对半。欧盟地区和新加坡等国家经纪佣金超过2%,会被认定交易存在商业贿赂,存在合约无法银行报备。另外,接证公司一般不会承担表外付款风险,涉嫌企业关联交易,万一票据到期兑付失败,发生合约纠纷和诉讼,存在难以追索维权的问题。

■国际商会ICC500/600条款,是签订合同时法律依据及违约责任最常使用条款。根据ICC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额1%违约金,违约金共2%。超过部分不受国际商会保护。

■全球票据交易市场,表外点数都是中国大陆创造的,国外很少有这种做法。在中国境内银行接证,可以发生表外付款的操作,如表外2+1,2+2,2+3及更多,都可以由接证方额外支付。但中国境内接证受到金融监管,存在很多障碍,比如:外保内贷项下,境外开证行向境内接证行发送BG/SBLC,客户可长期租用这些票据并抵押授信银行激活信用额度获得贷款支持,难点是客户要先找国内接证银行,而且还愿意为客户开具外保内贷专项授信额度确认函及银行间密押RMA。其次,境内接证银行不能回复BPU和PGL,这点是境外开证方难以接受的。

■开证公司指定的主账户回流分成两个及以上收款账户,付款银行会认定交易涉嫌洗钱,DOA合约无法报备通过。

由开证公司主账户负责收款,再二次分款给N个账户分流,没人管。

因此,表外经纪佣金通过开证方指定主回款账户二次分流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