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必须嫁人,这是社会风俗,可是在中国清朝时期,出现了一批不嫁人的妇女,这种妇女被当时的社会称为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
自梳女是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表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与女伴相互扶持,离世怕称净女。明代中后期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人提供了谋生的机会,所以出现了自梳女,得以相沿300余年。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广东独有的特殊群体。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虐待,地位低下,因此不甘受此气,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
自梳女自梳后,就可以独立自立,可以走出家门,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在很多香港或新加坡的电影里,经常出现自梳女,这都是广东女人下南洋,一般当女工或保姆,有的跟随主人家一生,如同家人。
现在人都说不结婚是耽误青春,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嫁人生孩子。可是为什么自梳女却非要不嫁人呢?这是因为嫁人在古代实在是一件苦差事,不信我们可以细细道来。
一般当自梳女的都是贫穷人家的女儿,嫁人也是嫁穷人。结婚后,女人明着是被婆家和丈夫养着,其实还有要辛苦干活。不但要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种地养猪,而且要伺候丈夫和公婆,跟当佣人一样辛苦。而当佣人是有工资的,嫁人当家庭主妇干活是没工资的。
那时妇女地位低下,女人嫁人后还要受丈夫和婆婆的气,甚至还要挨打受骂。天天辛苦干活,吃不好,住不好,没人心疼,丈夫和婆婆鸡蛋里挑骨头,想哭都没地方哭,所以那时经常有妇女因家庭事自杀的。
穷苦女人最苦的是生孩子,女人嫁了人后就要一胎一胎地生。如果不生孩子,会被丈夫和公婆打骂,被别人嘲笑。如果生孩子,生多了还是麻烦。穷人家养不起那么多孩子,就把多余的孩子溺毙。
女人辛苦怀孕十月,还要受分娩之痛,最后还要看着孩子被丈夫和婆婆杀掉,这是多么心痛的事。这是杀掉一个孩子并不是最后的结果,以后还要是生孩子,还是要一次一次看着孩子被杀掉。
因为那时没有避孕方式,想不生孩子,除非夫妻分房住,可是穷人没啥享受,不肯放弃身体上的欲望,宁可让妻子多次怀孕生子,多次杀婴儿。
而女人生女儿时更是可怜,有些厉害婆婆不准儿媳妇生女儿,直接在产妇屋里准备尿桶,尿桶满了,孩子也生出来了,一看是女婴,一边骂着只会生赔钱货,一边把女婴直接放尿桶里溺毙,这让产妇多么伤心?
嫁人的女人是多么苦,又要辛苦干活,又要受婆婆和丈夫的气,甚至打骂,还要不断的生孩子,不断地看着孩子被杀,嫁人有何乐趣?实在是一项苦差事。
有人说嫁人可以享受男女之欢乐,问题在于很多夫妻之间都没有爱情,丈夫长得又不帅,和丈夫同房有什么快乐?倒不如一生不嫁人,一个人清清净净,免得沾一身妇科病。
嫁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处,是一件苦差事。所以清朝末期很多广东妇女选择了当自梳女,她们可以自己打工养活自己,为什么要嫁人受苦?
为什么到清朝末期才出现了自梳女?是因为妇女经济独立,可以自己出外工作养活自己了。现在虽然没有自梳女这个行列了,可是很多经济独立、思想独立的女人也选择了不婚不育,过单身生活。
为什么自梳女不愿嫁人,是因为嫁人实在是太苦了,是一项苦差事,不如一个人生活轻松自在,自己赚钱自己花,谁的气都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