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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出台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战旗)为全面推进本市新时代老龄工作,尽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出台。

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

《措施》提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对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力度。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0万人。巩固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4万人。积极推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框架,并推动平稳运行。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对60周岁及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继续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发展慈善事业,引导慈善资源加大对困难老年群体帮扶力度。

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措施》提出,建立市、区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功能,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到2022年底,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底,“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城镇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70%。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养老床位达到10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重点支持集中管理运营的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对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协调建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指导中心。指导各区建设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

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措施》提出,强化老年健康教育,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工作,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到2025年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加强老年健康研究,到2025年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0%。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开展天津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底,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推广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服务,到2022年底,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75%。实施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衔接,保持医养签约服务覆盖率100%。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措施》提出,加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智慧健康创新应用、智慧养老服务推广。推进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聚集高端养老产业项目。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园,引进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服务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老年用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服务创新及应用推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规范发展养老保险,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践行积极老龄观

《措施》提出,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健全“市老年大学—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村(居)民委员会老年教育学习中心”老年教育四级办学体系。鼓励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式。

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措施》提出,完善助老爱老志愿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行动。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建成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动老年人更加广泛享受智能化服务。全面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在火车站、机场等场所设置无障碍设施、引导标识、咨询窗口和人工登记处,安排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性服务。

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

《措施》提出,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机构。细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对赡养负担较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进行托底安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底,培养2万名养老护理员,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1至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

老年人权益保障与优待

《措施》提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公证机构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申办遗嘱公证的,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平等享有优待政策,为困难、高龄、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重点服务。继续实施本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完善公路、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优先进站、绿色直梯通道、协助办理进(出)港手续等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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