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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对裁决不满,拎4麻袋硬币清偿执行款,法院:另罚5万

正所谓“秦半两,汉五铢”,我国最早的硬币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秦汉两朝的半两钱和五铢钱,更是中国古钱币的奠基石。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今社会上硬币已经很少有人使用,特别是网络支付出现后,连现金都鲜有人见。

不过即便如此,人民币依旧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人都不得拒收。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为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以人民币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

可广西某公司的法人代表,拿着4袋硬币准备还款时,不仅遭到收款人的拒绝,甚至还被法院定性为恶意支付,以涉嫌妨碍司法为由,对其罚款5万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案例分析

广西北海某汽车公司员工朱某,在工作后不久因工伤导致手部严重受伤。经过医院治疗后痊愈,可当朱某回到公司准备继续上班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公司辞退。理由让他难以接受,公司认为朱某年纪太大,不适合这份工作,于是单方面将其辞退。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很显然,汽车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朱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很快就做出审理判决,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判处公司赔偿朱某33640元的赔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决书上明确表示,要求公司法人代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对朱某进行赔偿。因此法院认可的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这也符合一案一账户的原则。可汽车公司法人代表叶某的行为却令人大跌眼镜。

在案件进行到执行阶段后,他始终不愿意对朱某进行赔偿。直到法院依法扣押公司的一辆汽车后,叶某才愿意执行赔偿。但心有不满的他没有进行银行转账,而是带着四袋银币来到法院,声称用这些银币来支付赔偿金。

朱某当然不愿意,他面对上百斤的银币连拿回家的能力都没有,更无法清点数目。因此朱某拒绝收款,要求叶某以法院规定的方式支付赔偿金。

法院得知叶某以硬币支付赔偿金后,对汽车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没有硬币收款的业务,叶某所签收的执行通知书也明确载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因此法院以妨碍司法工作为由,对其罚款5万元。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叶某的行为太缺德,因为不满判决,就用4袋硬币来支付赔偿,心胸和格局都太小。但也有人认为,朱某拒收人民币的行为构成违法,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不得拒收人民币,硬币同样属于人民币。叶某和朱某之间,究竟孰对孰错。

普法时间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人民币,但法院为什么最后反对叶某罚款5万元?

关键在于执行通知书上对支付方式的规定,既然通知书已经明确规定了支付方式,那么叶某就应该按照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赔付。但叶某明知朱某手部有伤,还故意采用难以清点和搬运的银币进行赔偿,这一行为有消极对抗执行工作和阻碍司法工作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案例中的叶某没有以暴力和威胁的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司法工作,因此不构成犯罪,但他的消极态度却属于违法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妨碍司法的各种行为,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对叶某罚款5万元既合理也合法。归根到底,叶某本身就涉嫌违法,在法院对其进行判决后内心并不服从,因此才会想方设法妨碍司法工作的执行。5万元的罚款只是小惩大诫,对于一家单位而言,法院已经选择了最低额度的罚款金额。

结语

无论是从合理性还是合法性的角度来看,叶某以硬币还款的行为都是应该受到抵制和制裁的。但在社会上,有不少老板有着类似的“硬币怪癖”,喜欢用硬币来结算员工工资。

对此笔者建议,国家可以对货币法偿制度进行调整,限制硬币的使用。或者可以效法新加坡的法律赔偿制度,在任何付款中,无论相关硬币的单位面额如何,均不得强迫任何人接受超过100个硬币。

随着在线支付的兴起,数字货币慢慢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币就此失去了市场。毕竟作为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存在对稳定国内经济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确定人民币地位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数字货币,或许才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