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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察:娱乐圈“限籍令”与共同富裕有关?

香港艺人谢霆锋成了网传中国大陆娱乐圈“限籍令”名单上表态第一人。

谢霆锋为宣传电影《怒火》,在接受中国央视旗下节目《蓝羽会客室》访问时自曝,已经申请退掉加拿大国籍,还说:“我在香港出生,所以我本来就是一个中国人。”

香港艺人谢霆锋称,已经申请退掉加拿大国籍。(互联网)

谢霆锋还称,无论是美食、音乐、动作电影也好,自认“有责任把咱们祖国这么好的东西传播给全世界”。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1岁的谢霆锋出生于香港,1987年7岁时就随父母移居加拿大。2014年与中国大陆歌手王菲旧情复炽后,可能是受爱情熏陶,普通话说得越来越正。他的演艺事业重心也逐步转向中国大陆,不但主持美食真人秀节目《锋味》,所主演的影片《怒火》也在大陆卖破11亿人民币。

谢霆锋关于国籍的表态在新浪微博上了热搜榜,网民有赞有弹。

挺锋者形容他“爱国又满满正能量”,退出加拿大国籍的行为是“一个很好的表率”,要给他点赞,而且他多年前写过一首宣扬民族精神的励志歌曲《黄种人》,可见他“一直有一颗中国心”。

吐槽者则认为,谢霆锋是投机主义,主要是为了赚人民币,“限籍令一出来就赶紧改回了国籍还好意思吹爱国”,“现在才退,早些年干什么去了?”,自曝退出加拿大国籍是出于“想赚钱,就要符合身份”的现实考量。

也有网民为谢霆锋打抱不平,认为持加拿大籍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他是1997年香港回归前拥有双重国籍的港人,只是退籍,不是换籍,没有见风使舵之嫌。

关于港人持双重国籍的问题,早在今年1月北京不满英国放宽港人移居英国的时候,香港行政会议成员、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就在其撰写的文章中表示,基于历史原因,北京一直对港人持双重国籍“只眼开只眼闭”。她认为,北京是时候考虑严格执行中国国籍法第九条,即禁止港人拥有双重国籍。

谢霆锋接受中国央视节目访问时说,自己本来就是一个中国人。(中国电影报道微博)

“限籍令”从何而来?

“限籍令”的真实性至今难以证实,中国官方并未发布白纸黑字的“限籍令”,但有关明星艺人的国籍问题时不时都会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早在去年2月,中国媒体就报道称,按照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在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订了《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并于去年2月21日发布。

《细则》提出,综艺节目的主创及出镜人员,不得选用因丑闻劣迹、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人;不得出现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当的情况。

(互联网截图)

好些媒体当时聚焦讨论这个规定的第四点:“选用外国国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当的”,并将之称为“限籍令”。短短16个字,在舆论圈激起千层浪,有媒体还以迪士尼真人电影《花木兰》为例称,参与演出的华人面孔当中,真正拥有中国国籍的只有甄子丹一人。

不过,有舆论当时也解读称,虽然所谓“限籍令”让拥有外国国籍的艺人被翻出,但如果没有劣迹或犯罪行为等,原则上应该不会受到影响,只不过规定的解释权在官方,到底会不会影响外国籍或港台艺人尚不确定。

一年多后,随着中国官方近日来不断加大整治娱乐圈及“饭圈”乱象的力度,“限籍令”的旧闻又被翻炒,而且越炒越热,还传出不同版本的名单。

据报道,最初的版本有刘亦菲、潘玮柏、王力宏、张铁林、谢霆锋、赵又廷、李连杰等七人,在名单上还标注了他们目前拥有的外国国籍。近日网上又出现一份新名单,人数增为九人,多了韦唯和孙燕姿两人。

孙燕姿是地地道道新加坡人,她和王力宏的经纪公司都已否认传言。据报道,王力宏最近还为中国大陆上映的好莱坞电影《失控玩家》改编《盖世英雄》成为该片中文主题曲,并配合该片宣传,同时,他有几项代言广告在大陆热播。被点名的艺人,他们目前在大陆网络上的各类表演节目视频及文字信息,也未出现被下架或删除等现象。

王力宏的经纪公司否认有关“限籍令”传闻。(王力宏面簿)

“限籍令”是为防逃税?

台湾苹果新闻网今天报道称,有关限籍令传闻可能与官方对非中国大陆籍大咖艺人进行“查税”有关。

据报道,一位不具名、长期在大陆真人秀节目组工作的台湾经纪人称,各大节目组收到一份传闻名单。据传,是当局要对非中国大陆籍大咖艺人进行“查税”,非大陆籍艺人还有境外税务问题更复杂,而多数艺人用工作室节税,当局从指标大咖下手,全面清查税务。

这位不具名台湾经纪人还称,此时对非中国大陆籍艺人严查税务,可能和北京提倡“共同富裕”政策有关,大咖艺人收入极高,和一般受薪阶级差距过大,非中国大陆籍艺人又牵涉到中国和其他大国如美国等政治角力,中国日前颁布命令,要查个人和企业帐户,是否有未报税等情形,也可能是这波查税重点。

报道也说,官方可能先将这批艺人列为观察对象,尤其大咖艺人有工作室节税,官方近日应会从头到尾清查一遍,许多非中国大陆籍艺人都谨慎面对,没被点名的艺人,近期尽量低调行事,以免受到当局关注。

大咖艺人用工作室节税?

今年4月,中国艺人郑爽因“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关于明星工作室如何成为“避税神器”的话题就引发关注。

中国女星郑爽今年8月因偷税漏税被罚近3亿人民币。因税务问题,她也被曝赚取1.6亿元天价片酬。(互联网)

据《北京商报》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从业者称,艺人在进行演艺活动时,如果是通过经纪公司以发工资等形式,或个人名义接戏获得劳务报酬,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时,预扣率为45%,若是走劳务报酬,超过5万元的部分预扣率则为40%。由于明星的报酬相对较高,意味着相关部分有一半要用来缴税,但若是设立工作室就不一样了。

该不具名从业者说,如果是走工作室,不仅税率有所降低,也不会以演员个人收入进行计算,而是变成相应的经营所得,再加上目前不少地区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会对相关工作室提供优惠政策,降低税率或是以奖励形式将部分纳税返还,使得缴纳的税额更低。

报道还说,业内还出现通过工作室以及多家关联公司进行一系列联动而进一步避税的情况,如将片酬打入工作室后,经由专业人士的操作,将该笔钱款以理财或者投资的名义转入到该艺人成立的某家公司,随后再转入到该艺人参股的另一家公司,以实现最低的税点。

至于放弃中国籍、加入外国籍是否便于节税,《法制晚报》2008年报道否认这一说。该报道称,从北京丰台地税局了解到,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演员在中国取得的演出报酬,还是应该按照中国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来向中国缴纳个税,并且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计算方式和税率等同于中国籍演员。

中国娱乐圈和饭圈近来震荡不断,时不时被拿来热炒的“限籍令”是否真的封杀外籍艺人,仍有待观察,网传的封杀名单至今也无法证实,至于是否与防偷逃税、节税等有关,也尚不明确。

如果单纯只因国籍问题而封杀艺人,当中又不涉违法失德、政治立场不正确言行,那这种“身份政治”的推行恐不利演艺圈该有的多元性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知名艺人在中国娱乐圈可赚取普通民众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天价报酬,若涉偷逃税就不仅触法,还牵涉到关乎收入分配、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等大问题,成为官方整治行动的一部分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