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8月2日报道,泰国副总理威沙努1日表示,泰国与英国在1911年签署引渡条约仍旧有效,但并不能以此确定可将前总理英拉引渡回国接受司法审判。如果英国不承认泰国的司法判决,或是将英拉背负的判决归类为政治问题,就会导致泰国要求的引渡遇到阻碍,因为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规定和犯罪界定标准有所不同。
泰国前总理英拉 图 / 泰国世界日报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泰国总理巴育7月31日向英国政府提出引渡前总理英拉的要求。巴育表示,鉴于泰国和英国已签署 引渡条约 ,泰方必须遵照程序,向英国提出引渡请求。
英国广播公司(BBC)泰语网站称,英国内政部表示,除非此人已经被捕,否则不回应是否收到引渡要求。
BBC称,7月5日,泰国政府委托泰国驻英国大使馆向英国外交部递交文书,引用泰国与英国于1911年签订的《引渡逃避诉讼罪犯回国协议》,请求英国将英拉遣送回泰国。泰国政府在文书中表示,英拉是泰国最高法院宣判监禁5年的罪犯,在任职期间无视属下的腐败行为违反了泰国相关法律,泰最高法院已于2017年9月27日对英拉发布逮捕令。此外,泰国还向英国邮寄了英拉所涉案件的事实总结、泰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和逮捕令的复印件。泰国大使馆还表示,希望英方为此次请求保密,并立即部署相关行动。”
报道称,泰国前总理英拉因任内推行稻米补贴计划导致国库亏损而被控渎职罪。泰国最高法院去年9月裁定,英拉渎职与纵容腐败等罪名成立,判处她监禁五年。此后有媒体报道,因“大米渎职案”流亡海外的英拉已正式获得英国10年长期居留签证。
来源:东博社综合报道
编辑: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