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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遇志愿者,引领崇德向善风气

□王红峰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志愿者协会联合发布《志愿服务礼遇激励办法》(试行)。根据宁海县志愿服务礼遇激励办法,在推荐评选各级最美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优秀教师、最美天使、劳模先进、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志愿者。星级志愿者可凭评定的星级证书在指定银行享受相应的信用贷款额度、利率下浮等金融优待服务。优秀志愿者可凭志愿服务时长换取等量的积分,积分可兑换相应的物品或等值时长的志愿服务回馈。(3月10日《中国青年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为浙江宁波市宁海县让“好人有好报”从口号落实到制度保障叫好。

志愿者行善事做好事,并不求回报。但政府应采取措施、出台政策,让“好人得好报”。如新加坡在每年国庆日,得到最高等级奖励的志愿者将由总统亲自颁发公共服务勋章或公共服务星条勋章。除了精神上的奖励外,志愿者在其所服务的社区内可以免费停车,其子女可获得进入最好学校的优先选择权,其在政府部门或机构中的职务还可得到提升。宁波市宁海县志愿服务礼遇激励办法,则将激励更多的人行善举、做善者,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志愿服务、爱心服务。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付出就有回报”,这句话放在“好人”身上,也同样适用。有人认为,奖善会使道德庸俗化、货币化。殊不知,道德需要引导,善念需要培育。一味把道德建设理想化、教条化,觉得凡是好人就不能谈好处,凡涉道德就不能讲利益,只会让道德的空气越来越稀薄。

让好人不吃亏,不是说鼓励人们拿做好事去换好处,而是让“好人得好报”真正变成现实,以倡导更多的人学好人、做好事。如果宁海县这种激励善行的“好人”礼遇办法在神州大地处处“生根开花结果”,“善行中国”就不会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当更多的人加入到“争做道德模范、争当志愿者”的行列中来,当人人都拥有一副“热心肠”,那么,佛山小悦悦事件就不会发生,“老人跌倒无人扶”现象就不会重演,“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就会水到渠成。礼遇志愿者,最终引领的是崇德向善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