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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信号:要完全放开成品油价格了

芮航 文

姜赫然 编辑

何翔任 统筹

投稿邮箱 cheyoubao@126.com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备注说明中提到,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预示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再提速。

事实上,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政府统一制定与管理,不过随着经济体制转变,成品油定价方式也经历了多个阶段

1998年

《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出台

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化、中国石油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

2001年

油价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

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浮动幅度在5%至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2003~2008年

油价由发改委宏观调控

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

2009年

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

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013年

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将“22+4%”的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2016年

设立成品油“地板价”

国家发改委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目前国内成品油零售定价依据的是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方案”,即每10个工作日定期调整,并参考相关国际原油油种根据原油变化率测算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未达到50元/吨的调价红线面临搁浅,幅度累计到下个调整周期冲抵

全球范围内,根据政府干预成品油定价的程度、调价周期和定价考虑因素三个维度,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分为政府完全定价、政府主导定价以及完全市场化定价三种形式。2008年年底,我国启动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以来,已经完成了从政府完全定价向政府主导定价的过渡,再到国家发改委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市场化探索程度逐步加深。

这种调价机制,依然主要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但是随着中央定价改革的推进,成品油市场有望从半市场化改革将全面迈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与此同时,国家在2018年已经放开外资企业开设加油站的限制,今年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权限下放,零售市场竞争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未来也将更加白热化。

对此,我们再来看看专家和行业人士怎么说。

中国油气产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

“尽管目前离理想中成品油定价完全放开所需的前提条件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基本具备完全放开的条件:一是从外部环境看,放开的时机已经成熟。例如,国际油价中低位运行,成品油逐步由供应紧张转化为供大于求。二是从内部情况来看,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已基本形成。从炼油领域看,除了四大国有企业外,还有其他国有、外资和民营炼油企业,成品油油源日渐呈现相对分散的格局。从零售领域看,截至2017年底,全国加油站总数为11.04万座,其中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合计占比为47.1%,其他国企、民营和合资加油站占比为52.9%。三是上海原油期货已经推出。四是社会公众已逐步适应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对市场变化具备了足够的心理承受力。”

中国油品加工及流通产业俱乐部秘书长刘心田: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但由于2018年刚推出原油期货,且预计成品油期货也将在今年或明年推出,政策可能正在等待更加健全的市场定价工具,从而为定价机制改革带来更多的可行性条件。”

上海钢联能化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廖娜:

“当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引,而未来定价机制若放开,很可能是阶段性地推进,即先通过中国石化标杆定价,逐渐转为市场定价。”

中宇资讯成品油产业链高级分析师许磊:

“按照目前国内炼油行业的发展情况,国内炼油产能过剩矛盾凸显,成品油资源供应充足,供应端过剩的压力较大,若成品油价格形成完全放开,对成品油价格将形成一定的压力,将更好的反映市场供应变化,国际原油变化对中国零售价格的基准体系或将打破,终端零售行业的利润或遭遇较大的挑战,不过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全市场化仍需一定的过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