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张小芳 环球时报报道记者 付鸿烈】10月4日,英国《金融时报》刊发了一篇名为《日本谋求取代中国填补亚洲40万亿美元能源融资缺口》的报道,其中提到,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上个月表示,“为了吸引世界各地的过渡融资,日本设想在亚洲开展发电、氢气和电网等大型项目,并在亚洲地区制定共同标准。”报道还称,日本将帮助亚洲地区国家清洁能源转型筹集40万亿美元的融资,并主导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清洁能源转型。《金融时报》报道中也提到,有分析人士认为,日本推动亚洲“能源转型融资”似乎存在难度,因为该国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增加了对煤炭、天然气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依赖,同时该国没有到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放的现实可行的计划。
今年9月,由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汇丰控股等金融机构组成的研究小组公布了为亚洲低碳技术和能源转型项目提供融资的指导方针,以帮助亚洲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日本媒体评论称,日本政府将应对全球变暖、实现绿色转型视为拉动经济持续复苏的新增长点,并预计到2030年该战略每年带来的经济效益将达到90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4万亿元)。今年3月,东京都政府还公布了一项有关支持外国绿色金融企业在东京都内展开经营活动的决定,对于来自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的几家绿色金融企业提供在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此外,日本四国电力公司、日本邮政公司,以及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等在今年分别发行了“绿色债券”,以推进有关绿色经济、清洁能源方面的发展或投资等。
就中国在清洁能源海外市场能力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交通大学碳中和科技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王元丰。他表示:“市场规模印证了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具备强大的生产配套能力、完善的产业链,这对中国清洁能源走出去有着强有力的支撑。人才储备与市场经验也是中国帮助其他国家发展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优势,中国在这方面具备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除技术投入外,王元丰还对《环球时报》记者强调:“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亚洲国家的绿色金融投资是非常重视的。”商道融绿董事长、商道咨询首席专家郭沛源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以下简称《原则》)成立了中亚办公室,由巴基斯坦央行前行长担任主席,在中亚已经开展了很多活动。而斯里兰卡央行2019年发布的绿色金融路线图和2022年发布的绿色金融分类目录,都有中国专家的深度参与。对亚洲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说,中国的金融市场与之具有更高相似性。因此,与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经验相比,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经验对很多亚洲国家来说更具有借鉴意义。”
2021年11月,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提议,并与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完成。王元丰表示:“与《原则》相同,这两个文件都为中国海外绿色金融投资提供了指导性建议。”
资料显示,在中国倡议推动下,亚投行(AIIB)2020年气候相关融资已达到核准融资总额的41%。作为亚投行未来重点投资领域之一,亚投行承诺将不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融资比重,到2025年气候融资占比达到50%。到2023年7月1日,亚投行所有投资项目将实现与《巴黎协定》相关目标完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