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宋宁华)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及实务合作,企业要防止哪些风险?今天,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国际争端解决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
此次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仲裁委员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承办,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协办。
主办方供图
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
本次论坛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与地区安全、“一带一路”争端解决和“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来自牛津大学、吉林大学、河北大学、南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国内外高校,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国家电网集团能源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上海仲裁委员会、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表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8周年。在过去的8年里,“一带一路”已经成为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和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更加深入地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强各国的司法合作,同时强化对争端的高效和理性解决。同时,“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的推进和顺利发展也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人才。教育部在今年年初选取了全国15所高校开设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上海政法学院入选,这将为学校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提供重要平台和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带一路”企业有“三项注意”
论坛上,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为特邀嘉宾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建设要注重国内法和国际法竞合”的演讲。周汉民指出,我们应当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作为“一带一路”的指导理念,以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治理新秩序,核心是要加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因此需要国内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的创新。“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面临包括外部环境、企业层面、制度层面、国际法、国内法领域五方面的挑战。
此外,周汉民友情提示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一定要克服重行业轻商务的思维习惯,其中特别强调了尽职调查的问题;第二是关于企业自信问题。但是自信有五个“不代表”——自信不代表可以不尊崇商务与法律的思维为指导原则,不代表可以放弃对规则的畏惧感,不代表可以放弃对法律的尊重,不代表可以忽视可预见的风险,也不代表可以放弃基本的商务准则;第三是文化融合问题,企业需要尊重投资地的公序良俗,应在稳健运行中合理植入中国的文化与经验。
会议上还举行了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揭牌仪式及《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第3卷新书发布会。
分论坛部分设三个分会场,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思路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