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虎、王久宗、向红琼、李业章,被决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大虎决定逮捕

王大虎、王久宗、向红琼、李业章,被决定逮捕

资料图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大虎(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王大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煤田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大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大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涉案财物,一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次参加宴请,收受礼金,占用企业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地多套房产,把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利工具,收钱敛财,助长跑官要官的风气;违反生活纪律;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多名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结成长期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关系,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他人贿送财物。

王大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大虎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王大虎,男,汉族,1962年1月生,河北武邑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8.10-1982.09 河北工学院机械系精密计量仪器专业学习

1982.09-1984.04 衡水地区酒厂技术科干部

1984.04-1987.12 衡水地区酒厂团总支书记、包装车间主任、制酒车间主任

1987.12-1991.11 衡水地区酒厂副厂长

1991.11-1992.11 故城县科技副县长

1992.11-1994.11 故城县副县长

1994.11-1996.11 故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6.11-2001.06 武强县委副书记,县长

(其间:1999.10-2000.10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6.10-1999.06 在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1.06-2003.03 武强县委书记

2003.03-2008.02 廊坊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其间:2003.09-2007.06 在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8.02-2008.05 廊坊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8.05-2011.08 石家庄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8-2013.02 石家庄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3.02-2013.04 沧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3.04-2016.10 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0-2016.11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

2016.11-2022.02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2月,被免去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久宗决定逮捕

王大虎、王久宗、向红琼、李业章,被决定逮捕

资料图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涉嫌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王久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久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组织要求,瞒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时谎话连篇,利用职权影响干预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跑官要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升迁;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无廉洁意识,违规收受大额礼金,接受他人宴请;当官还想发财,用违纪违法所得参与企业经营,在管理服务对象处长期放贷获取巨额收益;任性用权,肆意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王久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久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王久宗,男,汉族,1957年8月生,河北遵化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1–1984.03 遵化县南新城公社经营管理员

1984.03–1985.06 遵化县东陵乡副乡长

1985.06–1989.10 遵化县东陵乡党委书记

1989.10–1992.02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2.02–1994.01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书记(1990.05–1992.05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4.01–1994.10 遵化市遵化镇党委书记

1994.10–1998.02 遵化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2000.02 遵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委工作)

2000.02–2000.03 玉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03–2003.03 玉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03–2007.07 玉田县委书记(其间:2005.03–200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07.07–2007.08 唐山市副市长,玉田县委书记

2007.08–2010.08 唐山市副市长

2010.08–2012.02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

2012.02–2017.0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7.01–2017.0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2017.09 退休

2022年2月被查。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向红琼决定逮捕

王大虎、王久宗、向红琼、李业章,被决定逮捕

资料图

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向红琼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向红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红琼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出借财政专户资金;利令智昏,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向红琼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红琼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人物履历

向红琼,女,苗族,1958年11月生,贵州余庆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11月至1977年02月,贵州省凯里县炉山区平田农场知青;

1977年02月至1979年10月,任贵州省凯里县盐业公司工作员;

1979年10月至1983年07月,在贵州农学院植保系植保专业学习;

1983年07月至1996年09月,任贵州农学院植保系教师(其间:1990年9月至1991年1月在四川外语学院出国人员培训班学习;1995年9月至1996年9月在西北农业大学植保系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6年09月至1999年06月,在华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植物病理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

1999年06月至2000年07月,任贵州农学院植保系教师(1999年12月评为副教授);

2000年07月至2002年06月,任贵州大学农学院植保系副主任(2000年12月评为教授);

2002年06月至2008年06月,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市长(其间:2005年7月至2005年12月挂职任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挂职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科技与环境保护部副主任);

2008年06月至2011年09月,任贵州省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09月至2012年02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州长(正厅长级);

2012年02月至2016年09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

2016年09月至2017年02月,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02月至2018年01月,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年01月至2022年01月,任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业章决定逮捕

王大虎、王久宗、向红琼、李业章,被决定逮捕

资料图

广东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业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业章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业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业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责任审计、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业章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业章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人物履历

李业章,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东省审计厅财税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兼省审计技术信息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兼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党组成员、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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