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在我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东盟6国生效实施。韩国将于2月1日生效。其他国家在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后陆续实施。这标志着覆盖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落地。作为RCEP最积极的参与者和贡献者之一的中国将坚定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与成员国一道,携手同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谱繁荣美好的新篇章。
RCEP——全球第三极经济圈形成
RCEP现有15个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以及东盟的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成员国。早在2001年,中国就率先提出并启动与东盟十国的自由贸易区谈判。此后,日韩澳新等非东盟国家也跟进启动与东盟十国的自贸谈判。2008年后,为了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东盟国家提出希望在东盟十国和相关非成员国之间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基础上,通过签署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来构建东亚地区超大型自贸区,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此举得到各方积极响应。
2012年8月16日,各国通过了《RCEP谈判指导原则与目标》,并在同年11月正式启动谈判。截至2020年11月,相关国家经过8年31轮正式谈判后签署协定。随着协定的签署和生效实施,意味着全球人口最多、贸易投资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RCEP协定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领域方面都体现出了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随着RCEP协定的生效实施,将会对缔约国产生“贸易创造”和“投资促进”等效应,为提升各方企业国际竞争力创造良好条件。同时,随着各缔约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大幅减少,区域内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将得到很大提高,各缔约国的企业可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消费者可购买到加质优价廉的商品,从而扩大各方就业、拉动经济增长,增加经济福利。RCEP与欧盟、北美自贸区相呼应,象征着全球第三极经济圈已经形成。
RCEP生效实施推动区域一体化向更高水平迈进
RCEP的生效实施将有助于增进亚太经济互联互通,开启亚太区域一体化发展新阶段。从经贸合作角度看,RCEP的生效实施提高了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程度,密切了区域内国家的经贸投资往来,一方面,RCEP正式生效后,已核准成员国间90%以上货物贸易的关税将最终变成零,这为地区货物贸易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正能量;另一方面,RCEP现有的15个成员国均在服务贸易上作出了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有力地带动了区域内服务贸易的提质升级。在投资领域,RCEP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对非服务业投资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加大了投资保护的力度,有利于推动地区投资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RCEP是一份由亚太地区15国签署的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新型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被视为引领亚太区域一体化朝着更高质量、更深层次方向前进的重要力量。RCEP如期生效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程,提振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最终达成的信心。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中国和韩国首次建立起了自贸伙伴关系,这将激发三国间务实合作的潜能,拓宽互利合作的空间,为中日韩自贸协定的最终顺利缔结创造良好条件。同时, RCEP实施后,将有益于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的落实、亚太区域合作水平的提升以及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构建开放包容、创新增长、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
RCEP将为引领全球经济复苏提供重要推动作用
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22年1月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指出,全球经济继2021年强劲反弹之后,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快速传播,很可能继续扰乱经济活动,持续的供应链瓶颈和通胀压力、世界大部分地区金融脆弱性加剧等多种因素叠加,意味着发展中经济体“硬着陆”的风险上升。再加上通胀、债务和收入不平等加剧可能危及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复苏,全球增长正进入一个明显放缓的时期,预计全球经济增长将显著放缓,从2021年的5.5%降至2022年的4.1%,2023年进一步下降至3.2%。
助力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拥抱多边主义与自由贸易,RCEP的生效对世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CEP覆盖人口约22.7亿,GDP约占全球的33%、出口额占全球的30%。作为当前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初步测算表明,到2025年将拉动出口、对外投资存量、GDP分别增长10.4%、2.6%和1.8%。而按照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测算,到2030年RCEP将拉动域内国家出口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通过推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及全球供应链优化,RCEP将为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也为世界经济规避风险、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研究员 陈新光
共生(智库)国家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2022年元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