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外贸总值近半 民营企业保持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

光明网讯(记者 张诗奇)记者从1月1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达56.7万家,增加3.6万家。其中,民营企业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进出口19万亿元,增长26.7%,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8.6%;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继续保持稳定,进出口14.03万亿元,增长12.7%;国有企业进出口提速,进出口5.94万亿元,增长27.7%。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2021年海关总署多举措激发外贸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支撑外贸稳增长。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报关企业“许可”改“备案”,对报关单位全面实施备案管理,出台“全程网办、全国通办”等便民利企措施。企业可在全国任意地点登录“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经所在地海关审核办结后,自行打印备案回执,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二是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中东欧国家和重要贸易国家为重点,加快推广“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2021年以来,我国与塞尔维亚、智利、乌干达、伊朗、南非等5国实现了AEO互认。截至目前,我国共与欧盟、新加坡等21个经济体签署了AEO互认协议,涵盖了47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总数居全球首位。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31个,RCEP成员国5个,中东欧国家13个。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海关总署先后部署开展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2021”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击侵权的高压态势。编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图谱,开展“一企一策”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与服务,持续加强跨部门、跨关区、跨境执法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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