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刘艳女士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刘艳女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电话:010-84759518
传真:010-64218032
电子信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刘艳女士、张晖先生、张朋先生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刘艳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成套公司人事处干部,中成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晖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一部副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朋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新加坡亚德集团董事长。历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会计,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外派广东中能酒精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