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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学问」效率时代,专利申请如何加速审查

时速600公里!1500公里运程内比飞机更快!

此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和科技部高技术中心在青岛联合举行了“高速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阶段成果汇报会暨首辆高速磁浮试验样车下线仪式”,我国首辆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试验样车下线。

作为目前可实现的、速度最快的地面交通工具,高速磁浮用于长途运输,可在大型枢纽城市之间或城市群与城市群之间形成高速“走廊”。按实际旅行时间计算,在1500公里运程范围内,高速磁浮是最快的交通方式。以北京至上海为例,加上旅途准备时间,乘飞机需要约4.5小时,高铁需要约5.5小时,而高速磁浮仅需3.5小时左右,大大提升了乘客两地之间往返的速度。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发放5G牌照,这也预示着我国即将进入5G商用元年。

5G,全称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4G之后的延伸。与4G网络75Mbps的传输效率相比,未来5G网络的传输效率可达10Gbps,时延近乎于无!这意味着手机用户在不到一秒时间内即可完成一部高清电影的下载,用户不再受到屏幕上缓慢前进的进度条的困扰,享受飞一般的网络速度!

技术的进步提升了效率,专利申请同样需要争分夺秒。那在海外专利申请中,我们如何提升审查效率呢?

上述问题可以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Highway,简称PPH)来解决。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OFF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OSF加快审查后续申请。

PPH存在3大优势,其一也就是加快审查,能够更迅速的获知审查意见;

其二是会降低申请成本,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次数会减少;

其三是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会增加

PPH的两个基本类型分为常规PPH,所依据的是国家或地区的审查结果,以及PCT-PPH,所依据的是PCT国际阶段的审查结果。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局已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匈牙利、新加坡、以色列、德国、俄罗斯、丹麦、芬兰、奥地利,波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冰岛、瑞典、墨西哥、智利、捷克和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合作启动了PPH项目。申请人可以利用首次申请受理局做出的国内工作结果向上述合作国家中的后续申请受理局提出PPH请求,即使用常规PPH,还可以利用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向上述合作国家的有关专利局提出PPH请求,也即使用PCT-PPH。

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PPH的中国申请应当满足下述条件:PPH请求日应当位于申请进入实质上审查阶段之后至开始实质审查之日之前。并且,针对同一申请,申请人最多有两次提出PPH请求的机会,申请人可以在该申请进行国家公布后,提出实审的同时提出PPH请求。

PPH存在如此多的优势,如果您的专利符合申请PPH的条件且您有意申请PPH,那还等什么,快点利用PPH加速审查过程吧!

如果申请海外专利,则可以通过PPH加快审查,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申请人不想申请海外专利,那就不满足使用PPH的条件,这样我们如何提升审查效率呢?

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如果不提出提前公开请求,则专利申请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公开。如果提出提前公开请求,则专利申请在初审合格之后即进入公开程序,公开之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由审查员进行审查。与不提出提前公开请求相比,提出提前公开请求可以缩减约15个月左右的公开前准备时间,加快了审查进程。并且,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申请人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就是获得“临时保护”,对竞争对手起到警示作用。

但是,提前公开同样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专利申请公开后就成为现有技术,申请人失去了撤回该专利申请,并继续将该专利申请作为技术秘密保留的权利。再比如,在在先专利申请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在其未公开之前,提出技术相关联的从属专利申请,必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如果从属专利申请是在申请人的在先申请公开之后提出的,则在先申请所公开的发明内容就不能用来支持在后的从属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了。

因此,申请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提前公开请求。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时间为4个月,第二次及以上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时间为2个月。此外,还需在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的时间的基础上增加15天的送达时间。

如果在接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在较短时间内答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审查过程。

优先审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

(1)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3)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可见,与常规审查过程相比,优先审查的审查时间大幅度缩减。但并非所有专利申请都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如果您的专利申请的应用领域是上述六个方面之一,那么您可以提出优先审查来加速审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