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加坡新传媒集团和中国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大决赛在新加坡狮城举办。这场两年一度的汉语盛世,中西合璧的文化盛宴。青年才俊际会狮城,八所名校同场竞技(新加坡国立大学;武汉大学;东吴大学;牛津大学;马来亚大学;香港大学;温莎大学;悉尼大学),给与我们在思辨和价值上的启发到现在仍不为过。毕竟。有的东西永远是不过时的。
这场金钱辩是辩论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专业度和思辨性受到大众的一致好评。
先给您介绍武汉大学的辩手,他们是一辩蒋舸(国际法系三年级)二辩袁丁(人文科学试验班四年级)三辩于磊(法律系研究生一年级)和四辩周玄毅(人文科学试验班四年级)
马来亚大学辩手,一辩陈勋亮(电气工程二年级)二辩陈锦添(土木工程系二年级)三辩陈政弘(电气工程三年级)和思辨胡渐彪(中文系四年级)
评委团成员是海内外知名学者,分别是许廷芳律师;赵令茂先生;钟志邦博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传播学院院长郭振宇先生,还有汉学家王健先生
话不多说,我们开始。
正方:武汉大学(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马来亚大学(钱不是万恶之源)
主席:各位观众,有句俗话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那么有些人在追求财富的道路上,或者是在获得财富之后,本质上会产生一些变化。可能是由善变恶。那么今天在这里交战的双方呢就是要探讨究竟钱是不是万恶之源。那作为正方的武汉大学队,将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反方马来亚大学将告诉我们钱不是万恶之源。(你现在是支持哪一方呢,请在心里默默的念出你的答案,看完双方的辩论后,你会不会改变自己最初的看法呢)
正方一辩蒋舸: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了人之为恶并非是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一方面,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无穷贪欲。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的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入黑暗。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商品化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利,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莎士比亚早就揭露道: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作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者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还是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作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钱作为工具,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问题就在于现实中它已经被人们当作了目的本身在看待。但是,当崇尚自由的人类精神已经被敷上黄金锁链的时候,他还能自由飞翔吗?谢谢!
反方一辩陈勋亮: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那我想请问对方一个问题:那我今天奉公守法的去追去钱,钱也是目的了,请问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吗?
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制约钱不赚,还是制约我们的行为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接下来,请让我开宗明义,解释一下命题的几个重要意义吧。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而恶则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所以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无法达致是万恶之源的两个特性。第一,他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能够具有源的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的话,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一下的四大疑问: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千千万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能解释所有的恶吗,强盗杀人放火,也许是为了钱。但难道今天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甚至是种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第二,今天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权势,地位,或者是因为愚昧吗。可见,如果以钱作为万恶之源,是有点以偏概全之嫌。第三,今天萨特这位哲学家就告诉我们,人具有自由意志,人是有选择的权利的,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而做出一切的责任,我们不应该把一切恶的罪行都怪罪于钱之上,同样是钱,但是为什么君子爱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偏偏是喜欢偷盗呢。可见,关键根部不在于钱。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为什么有人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陈流水先生创办了南大,我们看各地的华人,也在华东的大水灾时候慷慨解囊,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到底这个恶源如何结出善行呢。谢谢各位
正方二辩袁丁: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同学有四大问题,可是有一个前提错了。他们告诉我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万从来都没有一切的意思。对方同学用的是不是盗版呢?不过盗版也是钱造成的恶呀。对方同学,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说一个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是不是说他要经历一切的苦呢?那这个人肯定不是男人,因为男人再苦也没有受过女人生孩子的苦;不过他也肯定不是女人,因为女人再苦,也没有受过男人怕老婆的苦。万是一切吗?不是
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种类繁复的恶行,这一点,历史早有明证。
想当年,罗马帝国雄踞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是很快,原本淳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圣经》里说,让有钱的人入上帝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然而在利欲熏心的人看来,却是天堂大门朝南开,有德没钱,您进别进来。
到了近代,社会进步的阳光普照大地,然而金钱罪恶的阴影却依然挥之不去。因为钱,热爱自由的美国人却迟迟不肯把自由给予黑人奴隶;因为钱,标榜自由的荷兰人却要强迫东方国家和他签订不平等条约;还是因为钱,高唱博爱的法国人却偏偏忘了把爱给与终日劳作,却依然食不果腹的数万童工。
事实胜于雄辩。一部西方文明的发展史就这样清清楚楚地向我们表明了金钱化神奇为腐朽的巨大魔力。
无独有偶,在东方,无论是古巴比伦王国,还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甲一方走向了荒淫颓败吗?而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其最高理想也不外乎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已经是赤裸裸地把人生看作一场金钱的交易了。因而才会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民谣。当金钱的魔力使人把羞耻之心和报国之志都抛诸脑后的时候,我们还能说钱不是万恶之源吗?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禁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究竟有多少盛世由你而亡?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陈锦添:谢谢主席。大家好。一颗苹果,你不管再怎么切它终将也只能是一颗苹果。今天对方似乎为我们举出很多种的恶,但其实就只是一种,那就是贪钱。而世间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今天对方说,今天万不叫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的时候不同意,偶尔同意一下也可以呢?而今天主辩的逻辑也很有趣。他今天告诉我们,因为对金钱的追求是无限的,而对财富的占有是有限的,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了。那既然我说,我对道德的追求也是无限的,可是我拥有的道德也是有限的,所以道德也是万恶之源吗?照这样的逻辑,今天爱情也是万恶之源了
ok,继续阐述我方立场。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为什么呢/因为钱无法全面性的涵盖世间所有的恶。在美国有这样的一个案例,有一个妇女趁他丈夫熟睡的时候,竟然用西餐刀狠狠的把她丈夫的子孙根给切了下来。我们说这种惨案的发生,到底是因为家用给的少,还是因为仇恨呢?而我们看到,大马有一个痴心汉,因为他的女友另结新欢,结果,他把他的女友给分尸13段啊。这个恶的导因到底是因为他内心的仇恨——他内心本来这种憎恨,还是因为他的女友没有给他分手费呢?
我们更看到,第三,价值的非理性违反。我们知道,今天不忠,不仁,不孝等等。都是恶。可是我们看到,吴三桂让清兵入关,他是为了陈圆圆,而不是美元。而今天我们更看到,今天如果你走在路上,你看到一条狗,你踢它一脚,你看到一只猫,你踩它一下,到底这是因为你有暴力倾向,还是因为那只猫和那只狗欠你钱呢?
所以我们知道,今天综上所述,世间的很多恶都不在于钱,钱不能引导恶的出现,钱到底是万恶之源吗?如果真的是万恶之源,请对方同学解释上述的恶和钱有什么关系?谢谢
正方三辩于磊:谢谢主席,评委,各位好。对方同学的问题我会一一解答,请不要着急。首先,对方二辩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而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是一个形容词。您把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把马嘴按到牛头上呢?对方同学今天要我方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邪教,问题在哪里。可是您不知不知道,您举的那个麻原彰晃的例子,麻原彰晃的一根头发卖给他的教徒要卖3000日元,一杯洗澡水要卖5000日元,他嘴上不说,心里想的还是钱啊!其次,对方同学还谈到了家庭暴力。让我们想一下,家庭暴力大多数是男人打女人。男人打女人的时候说什么?我辛辛苦苦的赚钱养家,你还不好好伺候我!还是钱哪!第三点,对方同学还谈到了仇恨,让我们想一下,仇恨是什么?中国人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可是现在有的人没有钱可以卖老婆,有了钱可以出卖自己的父亲,还不是仇恨吗?最大的仇恨都是由钱而引起,对方同学还能否认钱是万恶之源吗?第四点,对方同学还提到了吴三桂,他说吴三桂是为了陈圆圆,他清兵入关之后已经成为了云南王,陈圆圆也已经到手了,为什么还要高官厚禄,心里面还不放松,还要做皇帝呢?还是为了钱哪!对方同学以上种种例证都不能证明,如何否认我方观点呢?刚才我方二辩已经从东西方的历史给大家证明了钱是万恶之源。现在,再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现实的社会。我们可以看到,在政治领域,因为对金钱的崇拜导致人们对权利的追逐,而一旦获得权力,又以权力来获取金钱,从而形成了对方同学深恶痛绝的权钱交易;在经济领域,由于金钱的巨大魔力,导致人们违背自己的天理良知去制造假冒伪劣,牺牲自己的恻隐之心来打击竞争对手,甚至在面对冰冷的绞刑架时,依然能够表现出飞蛾扑火般的莽撞和冲动;在日常生活领域,同样因为钱,一些人可以杀人放火,抢劫绑架,拐卖人口,贩卖毒品,这些活动,哪一样没有深深地打上金钱的烙印呢?面对金钱所造成的骇人听闻的一切,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的话,我只能用巴尔扎克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金钱无孔不入的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他控制了法律,控制了经济,控制了政治,控制了道德。当我们的一切为金钱所控制的时候,我们将何去何从?谢谢各位
反方三辩陈政鞃:谢谢主席,首先对方要我说,万是一个副词还是形容词。那形容词可多的很哪。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么叫万有引力,万物之灵呢?这些万难道不是指全部吗?难道是指有例外吗?第二,今天对方的逻辑点其实很简单。告诉我们,因为钱具有诱惑力,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可是我们知道,女性的美对男性来说也是一种无限的诱惑力。难道男性侵犯女性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女性的诱惑力,女性就是万恶之源吗?第三,对方从一辩到三辩形形色色地告诉我们种种关于恶的种类,其实就是一句话,就只有一个贪钱而已。但是贪钱,恶在于贪还是在于钱呢?如果说恶在于钱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是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呢。那么,食物啊,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第四,对方今天谈万恶之源,但是谈来谈去总是漏了一些,包括种族屠杀,宗教冲突,恐怖主义,社会暴力等等,对方的万来万去,为什么就不谈这些流血最多,伤亡最重的恶行呢?对方的这种以偏概全的立论能够被大家接受吗?
我方认为,钱和大多数的恶没有关系。但是以根本性而言,即使跟钱有关系,钱也未必是恶的必然导因。第一,以钱为目的,未必就让人去行恶。同样是追求金钱,有人奉公守法,安分守己;有人作奸犯科,不择手段。今天,主办当局设定一万元的冠军奖金,难道是诱惑我们去行恶吗?不,追求金钱不是恶,不择手段追去钱那才是恶。第二,以钱为手段就未必会导出恶的结果。如果说钱是万恶之源,大家想一想看,恶的根源为什么会结出善的果实呢?今天我以万恶之源去奉养我的父母,今天的慈善机构都会以万恶之源来救苦济贫,新加坡政府更是以万恶之源来建设国家,这难道是在行恶?可见不是噢。那么对方是不是已经默认了,其实是人的行为决定了钱的善恶。那钱怎么可能还是万恶之源呢?第三,以钱的本质而言,钱没有主观能动性,钱是一个没有意识,没有生命力的东西。对方把一切罪行都诡异钱,这对钱公平吗?那小偷就会说:哦,我偷钱的时候,不要怪我,不是我本身的贪欲,而是那个钱太吸引我了,要抓抓钱,不要抓我啦。这样子不负责任,能够被大家所接受吗?第四,恶的出现在前,钱的出现在后,请问大家,在还没有钱的时候,世上难道就没有恶吗?原始人的时候,在还没有钱出现的时候,他们看到饿了,就吃掉同类;看到性欲来了,就侵犯异性。这样子的恶又是什么钱导致出来的呢?因此,恶在先,钱在后,钱又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谢谢大家
接下来是自由辩论时间:
正方周玄毅:对方三辩刚才谈贪,请问贪字怎么写?上面一个今,下面一个贝。贝是什么意思?还是钱嘛!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一个你很熟悉的问题,所以请不要回避。请问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是什么力量使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可以两全呢?
反方胡渐彪:是他个人的贪念。我想苏哈托不会说,由于是钱的诱惑,我个人无罪吧。我倒是对对方一辩提出的整个立论架构很感兴趣。她说今天为恶不是人的本性使然,而是钱诱惑他的。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钱还没有发明之前,世界上也没有万恶呢?
正方于磊:原始社会到底有没有恶,伦理学上有争议。但是没有争议的是什么呢?是钱产生之后,恶的种类,恶的形式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犹如黄河之水涛涛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哪!
反方陈政鞃:对方认为在原始社会钱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那种伦理还有争议。真的是有争议吗?难道肚子饿了就杀掉同类;看到性欲起来就侵犯女性,这种罪恶还叫做有争议?
正方袁丁:这叫动物性,根本就不是人的善恶嘛。对方同学刚才对苏哈托的问题,告诉我们是贪念,贪什么呢?贪钱。我再请问您,又是什么力量使得色情网站如洪水猛兽一样打击东方各国原本淳朴的本土文化呢?请正面告诉大家吧
反方陈勋亮:所以其实对方辩友是告诉我,人在钱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是兽性。也就是钱还没有出现之前,人根本就不是人,人是动。这样的逻辑大家可以信服吗?
正方蒋舸:对方没有回答我方二辩的问题。那我还要请问您一个熟悉的问题了,是什么力量使得马来西亚的球员在联赛中愿意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面踢呢?
反方胡渐彪:一场辩论赛,我们说要讲事实,摆道理。对方辩友空摆事实,不讲道理。您的立论明明告诉我们说,人的本性根本没有恶这一回事,那是你的立论基础,为什么你又告诉我,人又有动物性这种恶的本因呢?
正方于磊:动物性等于恶吗?请大家想一下,对方辩友看见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的恶,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价的标准吗?对方辩友善恶的观念根本就是界定错误嘛。
反方陈锦添: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说人没有恶的本性,那请问,贪婪是不是恶的本性?是不是人的本性呢?
正方袁丁:我方已经说了,连贪字下面都有一个贝字,那不是表示对钱的贪欲吗?‘
反方胡渐彪:有一个贝字就是为了钱,那我们今天辩论员的员字下面也有一个贝字,你是说我们大家都是贪钱的人咯?
正方余磊:首先告诉对方,在中文的员字中,目前的文字中没有一个员字,还要告诉对方,对方同学说:今天的奖杯有一万元,我们会不会去贪呢?我们不会,因为我们受过教育,而且还要提醒对方同学,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恶的存在,没有恶的存在,对方同学还要讨论恶之源,是不是叫做没有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呢
反方陈锦添:对方说到教育,我倒想问对方一个问题,今天你教育,是教育人,还是教育钱呢?
正方周玄毅:对方同学,您的四辩告诉我们,我方不谈逻辑,光谈事实,可是事实你一个也还没有解决呀!您不愿意说赌博的问题,那好,我们就谈谈毒品犯罪,请问您,毒品犯罪背后的推动力量又是什么呢?
反方陈政鞃:如果要谈事实的话,我想人类最悲剧的一个事实就是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请问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日本人蹂躏我们的中华女性的时候,他是为了钱而这样子的吗
正方于磊:按照对方的观点,日本人侵略亚洲各国,为的不是经济利益,为的是建立大东亚共荣圈,这样的借口,我们能接受吗
反方陈勋亮:对方辩友别忙着扣帽子,如果经济发展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新加坡经济蓬勃发展,不是可把恶源堆得越来越多了吗?对方辩友,请你回答我方的一个例子吧,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钱到底跟东京的杀林毒气案有什么关系呢
正方周玄毅:经济发展新加坡做得好,可是日本的经济发展比新加坡做得更好呀!他还不是一阔脸就说,反正我现在有钱了,我根本就不承认我侵略了东亚各国啊!
反方胡渐彪:对方辩友说到日本人篡改历史,我就一肚子气,我想请问,这种不顾事实,掩盖历史的现象,这种恶是钱带来的吗
正方余磊:钱多,这叫钱多烧得慌,冲昏了头脑啊!对方同学,毒品的问题,请您告诉大家,是什么让毒贩舍得一身剐,敢把毒品扶上马
反方陈勋亮:请你们看,对方辩友来来去去还是谈一个例子,就是贪钱的例子。请问,今天我们贪的就只是钱吗?我方问了,色情的罪恶是不是万恶之源呢?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到底强奸是不是包括在万恶之类呢
正方余磊:中国人说万恶淫为首,但是现在有了钱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红灯区,还认为是风流快活,对方同学,把不道德的变成道德的,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的,还不能说钱是万恶之源吗
反方胡渐彪:说到万恶淫为首,就让我想到性侵犯,美国根据调查,每三位妇女就有一位曾经面对过性侵犯这种侵扰,请问各位,这和钱有什么关系吗
正方袁丁:可是我也知道,美国现在每两分钟就有一次抢劫案,每三分钟就有一次盗窃案啊
反方陈勋亮:所以对方辩友说得好啊,又有抢劫案,又有强奸案,为什么今天你的万恶之源导致部分的恶呢?部分的恶等于万恶吗?请你论述一下吧
正方于磊:很简单嘛,对方同学万字概念界定错误嘛,我方已经重申过四辩了呀
反方胡渐彪:对呀,这个界定本身就不看原典,请问你知不知道,这句话原典是来自《提摩太》第六章第十节呢
正方周玄毅:我可以告诉你中文的原典在哪里?在这里,《汉语大词典》中,万字一共九种意思,没有一种是一切,请对方辩友自己去查
反方胡渐彪:对方辩友把今天这个辩题断章取义,你只是告诉我是一个万字,不是万恶之源,成语,谚语,《辞海》告诉我们,万恶之源指的是一切恶的源啊!
正方蒋舸:对方辩友,刚才我方的问题你都不愿意回答,其实贩毒只是冰山一角,现在全世界的有组织犯罪,还有偷渡,卖淫,造假,洗钱,走私,请问其中哪一种不是为了钱呢?
反方陈锦添:毒贩有罪还是钱有罪?
正方袁丁:对方同学知道为什么毒贩都抓不到吗?因为有官员腐败,请问腐败是不是为了钱呢
反方陈勋亮:对方辩友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到底是毒贩有罪还是钱有罪呢
正方余磊:毒贩不是为了钱,难道是为了给吸毒者服务吗?他干脆无偿大派送好了
反方陈政鞃: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么一个强奸犯强奸一个女人,是强奸犯有罪,还是那女人有罪呢?
正方余磊:对方同学今天的兴趣怎么只在强奸上面?世界上那么主要的恶,您视而不见啊!
反方胡渐彪:所以对方辩友今天看万恶之源,只看抢劫,那强奸他们就认为不是恶,那是大善吗?
正方袁丁:强奸当然是恶,可是我已经说了,现在有人有钱就可以进红灯区,连强奸都不算强奸了,这是不是恶呢?
反方陈锦添:如果强奸对方不能回答,那我就问你,校园枪杀案是不是说,杀了一个人我就可以得到很多钱呢?
正方余磊:因为新闻媒体播放暴力片,让天真无邪的孩子心灵受到了蒙蔽,对方同学不是为了钱吗?
反方陈勋亮:那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解释一个事实的例子,美国校园枪击案,到底跟钱有什么关系呢?
反方陈锦添:今天破坏公物也不是为了钱嘛,可是破坏公物到底是不是恶呢?
反方陈政鞃:从波黑战争到以色列的种族屠杀,这种种族屠杀难道和钱有关吗?那么给了他钱以后,这种屠杀难道就不会存在了吗?
反方胡渐彪:对方辩友也说万恶淫为首,那性侵犯和钱有什么关系?请您论证
反方陈勋亮:如果钱是万恶之源,那创造钱的恶是谁呢?
总结
反方胡渐彪:谢谢,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命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一开始他们弄下来两个前提,用这两个前提开展他们的论述。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谓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这一种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的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里来呢?是外在诱惑我出来的。然后他们告诉我们说,钱以后怎么重要,怎么诱惑我做事,我想请问各位,真的是人没有恶的本性吗?请大家抚摸着总自己的良心,人类本身的贪婪,人类本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钱是万恶之源,那钱还没有发明之前,这种兽性和贪婪为什么就突然间不叫做恶了呢?
根据这两个前提,他们展开了三个论点,第一个,他告诉我们钱本身现在能够等价交换,所以钱是万恶之源,那我想请问各位,为什么钱能够有等价交换这种高尚的能力呢?是因为经济发展,按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其实真的是万恶之源呢?第二个论点,他告诉我们,今天钱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精神价值,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必然判断吗?今天一个丈夫殴打他的老婆,本身可能是因为工作上不满意,可能是因为情绪宣泄,这和钱有什么关系呢?第三,他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目的,是一个工具,因此是源。对方辩友其实这个已经有点阐述错误了,目的和工具不等于一个推导的导因。我们说,目的和原因其实有什么差别呢?一者是说从哪里来,一者是说到哪里去。如果两者是等同在一起的话,那么目的和原因有什么区别呢
对方辩友今天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是一个中性的体,如果是中性的体的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变成了万恶之源呢?对方举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有很多人贪钱。姑且不论这个贪钱的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万恶中的一部分,如何构成万恶?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万恶之源还是贪是万恶之源呢?对方辩友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够让我们信服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得到,有人为了钱确然会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好事啊!今天我为了钱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成长,是善还是恶呢?如果万恶之源一时会推出善一时又推出恶的话,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如果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个钱能够推到出万恶之源,又能推到出万善之源的话,那就是告诉我们,他有时是万恶之源,又是又不是万恶之源,那您是不是一半论证自己立场,一半论证了我方立场呢
我们姑且把善的那一半掩起来不看,我们效法对方辩友,只看恶的那一部分好不好!就算在恶的那一个部分,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社会上出现的恶,基本上可以包含在四个层面:第一个本身所说的极端的信念带来的恶:第二个是非理性价值的违反:第三个就是非分之情欲,像邪教,恐怖分子啊,塔利班毁佛事件,甚至是南京大屠杀,这些恶和钱有什么关系呢?还是对方四辩想告诉我们,由于这些恶都没有钱涉及在内,所以他们就突然间不是恶了呢?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原来日本人哪,他们篡改教科书是有根据的,那个不叫恶,因为没有钱涉及在内。就算我们今天把这三个部分没有和钱有关系的恶都撇开不谈,我们只看涉及钱的恶好不好呢?涉及钱的又怎么样呢?代表钱是万恶之源吗?诚如刚才所说的贪钱,钱是万恶,还是贪是万恶?对方辩友把一当作万的推论方式能够论证钱是万恶之源吗?在数学上,把一当做万,本身就是一个推论错误;在逻辑上,以一当万,以偏概全,就不能够看作是一个有效的推论;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分,只看一小部分,就是以偏概全的诡辩。只看恶的那一部分,有关系到恶就当作恶的源是来自钱,是第二重诡辩哪!
正方周玄毅:谢谢主席。大家好。的确呀,辩论是对于语言和文字的玩味。今天呢,我们也很欣赏对方四位同学玩味地能力。然而请问大家了,玩味地前提究竟是什么?是对于基本的概念有一个规范,有一个标准。今天的这样一本罪权威的《汉语大词典》中告诉大家,万字一共有九种意思,五种是名词,一种是数词,还有三种代表极大的,极度的,极多的。因此今天我方只需证明,钱产生了这个世界上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我方的观点就可以得到证明。而对方同学今天告诉大家,我方要证明钱产生了世界上一切的,微小的,琐碎的,细微的罪恶。这是不是有一点拿纸糊的月亮当太阳——偷天换日的嫌疑呢?而且还要提醒大家,》辞海》是一本辞书。而万恶之源是一个短语,一个短语居然能在辞书里面出现,这是不是有些奇怪呢
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内心,源于人的本性,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才是人的本性呢?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有下也。我们人都有是非,恻隐,恭敬,羞辱之四端,这才是本心,这才是本性。当心中有了恶念,就像是清澈的湖水里泛起了污秽。这污秽之源到底是湖水本身呢,还是外部的杂质呢》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的确,是人类创造了钱,然而金钱的魔力却又使人们拜倒在他的脚下,当我们善良的本心被金钱所异化时,对方同学却把这异化的本心当做了罪恶之源,这是不是有些欲加之罪呢?的确,金钱是人类的创造物,然而当我们发现这一个创造物能够购买到世界上一切的物质财富,染及人类最纯洁的灵魂的时候,它还仅仅是一个创造物,一个工具那么简单吗?当我们发现金钱反过来异化人的本性,奴役人的自由的时候,对方同学还能否认钱是万恶之源吗?
事实胜于雄辩,今天,我们一起在历史中回顾金钱是如何腐蚀了强大的罗马帝国和中世纪的天主教会,这个时候对方同学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在现实中看见了,走私,贩毒,战争,有组织犯罪如何因为金钱而生,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看见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都在对于金钱的追求之中充满着血腥,暴力,仇恨与背叛的同时,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
此刻,就在对方辩友侃侃而谈为金钱进行辩护的时候,文明不知道在金钱魔杖的运转之下,又有多少奸商一夜暴富,有多少暴徒铤而走险。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用闪闪发光的黄金去引诱那些原本淳朴。善良的灵魂,又有多少灵魂在金钱的引诱之下一步一步的走向堕落的深渊。面对着这一切的一切,我们不能不察觉到金钱光辉背后罪恶的阴影,我们不能不聆听到金钱喧嚣声中良知的呻吟。
是的,钱是万恶之源。然而,万恶之源本身不是恶。
只要我们发扬自身的理性和良知,在历史的天平上,钱仍然有自己该有的位置,在这个恶之源,同样可以开放出美丽的善之花。
的确,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然而,同样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谢谢。
自我看法
的确,钱是一种中性的东西,但钱其实可以聚集成资本。一种单一的钱还够不上恶,但资本不同,资本有其自己的本性,那就是逐利。逐利就会剥削,走私,贩毒,枪击。当资本成为了一种主义,那不可避免将渗透政治,经济,社会军事。那时,我们憎恶的资本家就仅仅是资本的傀儡罢了。资本的运转,不会以人的善恶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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