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商业的逻辑》序言

吴晓波:《商业的逻辑》序言

陈九霖与吴晓波

编者按:这篇文章选自本人新著《商业的逻辑》的序言,作者为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先生。以下为文章全文:

2004 年 9 月,《中国企业家》杂志的封面人物是陈九霖(原名陈久霖,以下统一用现名)。在“买来个石油帝国”豪气的大标题下, 编辑特意把下面的这个悬念也刊印在封面上:“陈九霖能否靠海外收购把中国航油打造成中国第四家石油巨头?”令这家杂志社没有料到的是,短短 4 个月后,它不得不做了另一个长篇的封面文章:“谁搞垮了中国航油?”

陈九霖被认为是一个商业奇才。1997年,36岁的他受中国航油集团委派,前往新加坡接手管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 1993年,最初两年亏损,之后又休眠两年,近乎一个空壳。陈九霖刚到新加坡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来接机,这人也是陈九霖唯一的下属。当时给陈九霖的创业资本是 21.9 万美元,7年之后, 他的业绩是: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增长852 倍, 达 1.5亿美元,经营业务从单一的进口航油运输经纪业务,逐步扩展至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进口航油采购“三足鼎立”的商业模式,公司于 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出了名的热门股,市值是原始投资的 5022倍。它成为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创业的标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机制被列为新加坡国立大学课程教学案例。它还曾获新加坡上市公司“最具透明度”企业,并被美国应用贸易系统机构(ATS)评选为亚太地区“最具独特性、成长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石油公司。

陈本人还被推举为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第四任会长,2003 年 10 月,他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缔造人),即现在的“全球青年领袖”(陈是中国唯一、全球七人之一的缔造人)。

陈九霖的年薪为 2350 万元人民币,不仅创造了中国国有企业之最,也高居新加坡上市公司管理者之首,被誉为“中国打工皇帝”。

他初到新加坡时,这家分公司仅负责集团内的航油运输经纪(ship broker)业务。为了能获得集团进口航油的采购权,陈九霖逐一拜会集团(当时为航油总公司)各位领导,为了说服其中一位领导,他曾冒着风雪一直在人家门口等到晚上11 点。就这样,集团终于拗不过陈九霖坚韧的精神,答应给予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几万吨进口航油额度试试。但陈九霖却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当时采购一船航油需要600 万 ~1000 万美元,此前没有任何银行授信的陈九霖居然说服了法国巴黎国民银行试探性地给予他 1000 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就这样,他做成了第一笔生意,并盈利29 万美元。为了从总公司拿到更多的订单,陈九霖通过批量运输、统一采购等手段成功压低了油品的价格。显然,跟集团公司内的其他经营者相比,他是一个更懂得商业谋略的人。

通过他的努力,中国航油集团进口油的成本不断降低,由此获得的利润相应地大幅增加,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采购权,并肩负起为集团公司平抑油价、降低采购成本的重任。1998年,中国航油(新加坡) 股份有限公司就从总公司的 26 船货中以竞标的方式拿到了 21 船的订单,通过它采购的油品,在中国航油集团全部进口航油中所占的比例一下子攀升到 92%。2000 年 3 月,中国航油总公司正式下文,要求参股公司在内的所有下属公司在今后几年必须通过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外采购航油。就这样,陈九霖让一个账面资金不过20 多万美元的空壳公司,变成了注册资金 6000万新加坡元、年营业额近百亿美元的大型贸易企业。从 2002年开始,陈九霖进军实业投资并展开大规模收购,试图从贸易公司转型为集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进口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实体企业。

2002 年 4 月,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投标方式, 成功获得了西班牙最大的石油设施公司—— CLH 公司 5% 的股权, 对价是6000 万欧元;7 月,它又收购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33% 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2003 年,收购新加坡国家石油公司(SPC)20.6% 的股权,这家公司是新加坡唯一一家由国家控股的能源上市公司,经营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提炼以及原油、成品油的销售,业务遍及东南亚地区,经此一役,陈九霖名声大噪。

陈九霖不仅成了中国航油集团的一面旗帜,更被当作中国国企“走出去”的过河尖兵。不过,在评价标准颇为奇异的国有体制内部,具有雄才的他又是一个颇具争议的另类。有一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 陈九霖十分直率地说:“危机时刻伴随着我。”

经国内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批准,他开始涉足石油衍生产品业务,以卖空期权和买入期货的方式进行投资。陈九霖自信地认为,中国航油拥有垄断而稳定的航油进口业务,以此身份从事期货,必然赢多输少。但后来这却不幸地成了一场悲剧。

2003年,中国航油石油期货业务赚取了不少利润。2004 年 3 月28 日,陈九霖首次得知期权投机业务出现 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此时,摆在陈九霖面前的有三种选择:一是斩仓,把亏损额限制在当前水平,账面亏损由此转为实际亏损;二是让期权合同自动到期,账面亏损逐步转为实际亏损,但亏损额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当前水平;三是展期,就卖空期权而言,如果油价下滑到中国航油期权卖出价格,则不至于亏损并因此赚取权利金,反之,则会造成更大的亏损。在高盛的建议下以及公司交易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极力坚持下,陈九霖被迫选择第三方案。他同意了高盛的挪盘展期方案,截至10 月 3 日,亏损额已达 8000 万美元,而 5200 万桶的交易量也已经是中国航油集团每年实际用油的数量。陈九霖被迫向北京集团求救,集团公司决定出手救助,出售集团持有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15% 的股权(集团当时持股75%),筹得 1.07 亿美元用于保证金,这也是新加坡当局判处陈九霖入狱的原因。然而,油市走向依然朝恶化的方向演进。到 11 月 29 日,中国航油集团终于信心崩塌,决定放弃拯救,改为在高价位时全部斩仓,最终亏损 5.5 亿美元。第二天,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向当地法院寻求债务重组。仅 8 个月的时间陈九霖由英雄变成了罪人。

中国航油集团败局后,国内传媒从企业家身份的角度做过一个对比性的猜测:如果陈九霖是个私营企业主,他经营的中国航油(新加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自己,他会怎么选择?毕竟,当时斩仓,580 万或者更多一些的亏损,对于一个年利润4000万美元的公司来说, 并不是什么“塌天灾难”,而继续持仓,对事关自己金钱和命运的私营企业主来说,则是不能承受之重。但陈九霖是个国企领导人,经营中出现的任何重大事项并不是由他一人决策的。

陈九霖事件中有一个让人非常唏嘘的情节,就是当 5.5 亿美元的巨亏曝光后,他不仅是罪魁祸首,而且,还是唯一的责任人——所有的上级和同僚都消失了。新加坡检察机构曾将中国航油公司董事长及董事等5 人一起告上法庭,最终却只有陈一人获罪,其他人都在国资委的担保下回国继续工作。所有的机构与个人都快速地与陈九霖切割关系,他失去了工作,工作签证也随之被取消,只能凭旅游签证停留在新加坡,银行存款被冻结,信用卡被注销。他曾向上级申请给予部分生活费、子女抚养费,但上级没有任何回应。每次上法庭,陪同他的人只有一位律师和一位私人朋友。不久前,他还是显赫的国有企业领导者,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国有利益集团,现在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组织的“孤儿”。羁留新加坡期间,其老母数次病危,陈九霖两次申请回国探望都没有得到批准,直至母亲去世 13 天后,才被允许回国奔丧。陈九霖在母亲坟前恸哭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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