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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信贷:天使还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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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

  • 近年来,金融科技信贷迅速增长,在一些经济体,尤其是中国、美国和英国已经具有较大规模。
  • 一个经济体的金融科技信贷市场规模与其收入水平呈正相关,与银行体系的竞争力和银行监管的严格程度呈负相关。
  • 金融科技信贷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另一种融资来源,并可能提高那些金融服务不足部门获得信贷的机会。
  • 但正如一些操作失败和行为问题所突显的那样,金融科技信贷在确保消费者和投资者得到充分保护方面给监管机构带来了挑战。

由数字技术或“金融科技”(Fintech)所支持的金融创新,已开始在许多金融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虽然金融领域的技术发展不是什么新鲜事(Dermine, 2016),但可以说,这种进步在数字时代已经加快。互联网、移动通信、分布式计算和信息收集与处理等领域的根本性进步,为金融领域近期的一系列创新奠定了基础。发达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采用更加便捷的数字金融服务(Ernst and Young, 2017)。

考虑到信贷对经济的重要性,本文聚焦于金融科技信贷的发展。在这里,我们将其定义为由商业银行以外的电子平台推动的信贷活动

尽管金融科技信贷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增长,但其活动规模(人均)在不同经济体的差异很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国家的收入水平越高,金融科技信贷活动就越大。一国银行业体系的竞争力越弱,金融科技信贷的规模也越大。同时,在银行业监管不那么严格的经济体,金融科技信贷规模目前较高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金融科技信贷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机遇,但也带来了挑战。如果管理得当,普惠金融和金融体系多元化可能会带来广泛的好处。目前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许可证和行为监管来确保充分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上。因此,一些经济体对金融科技信贷的不断损失和不良商业行为的担忧加剧,中国最近的P2P平台违约就是一个例证。如果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对金融稳定的隐忧也可能浮现(CGFS-FSB, 2017)。

本文其余部分组织如下。首先,我们概述了金融科技信贷平台如何运作,并将其与传统银行业的信贷供应进行了对比。接下来,我们将展示金融科技信贷市场的规模、增长和性质是如何在不同地区演变的。然后,我们使用简单回归分析来检验可能决定金融科技信贷的因素。我们还以目前最大的金融科技信贷市场——中国P2P平台为例进行了案例分析(Box 1)。然后,我们继续讨论了金融科技信贷对最终用户和更广泛的经济和金融体系的潜在好处及风险。最后,我们详细介绍了监管部门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金融科技是如何工作的?

金融科技信贷由电子(在线)平台所推动。平台在设计上可以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都使用了数字技术和创新,从而与客户进行完全的(或大部分的)在线互动,并可以处理大量客户信息。自2005年英国Zopa平台创立以来,平台商业模式普遍变得更加复杂。

在一个简单的点对点(P2P)商业模式中,在线平台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标准化贷款申请流程,并促进了借款人和投资者(贷款人)的直接匹配和交易。潜在借款人提供有关其自身财务状况和寻求融资的项目信息;然后,投资者在平台上对其进行审查(通常只有在平台先对其进行验证之后)。一旦借款人和投资者匹配成功,贷款合同就会在他们之间直接生效。这确保了投资者(而非平台运营商)立即承担风险。投资和贷款通常是期限匹配的,投资者无法在到期前变现投资。投资者提前撤资的唯一方法是找到另一个愿意接手的投资者。一些P2P平台通过提供二级市场来协助这一过程——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销售或转让信贷所有权。

一旦贷款开始发放,信贷平台就充当了投资者的代理人,为贷款提供一系列服务,以换取持续不断的代理费用。平台会维护交易记录、收取借款人的还款、向投资者分配现金流以及管理未履约债务的收回。

为了改善投资者在选择个人贷款时能获得的信息,大多数平台都提供了额外的服务,比如借款人筛选和贷款定价服务。对借款人信用质量的评估通常以信用等级的形式传达,然后可以被用来设定贷款利率(即向投资者公布的固定价格报价)。一些平台则采用更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如拍卖。即便如此,近年来,英国和美国的一些主要平台都已经转向了公布固定价格(价差或利率)的机制(Franks et al, 2018 and Wei and Lin, 2016)。

信贷平台通常鼓励投资者分散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将他们的投资分散到多个贷款(的部分)中,并且通常可以根据他们所选择的贷款类别和期限自动获得贷款组合的风险敞口。在P2P消费平台中,超过95%的美国用户和75%的欧洲用户使用自动选择程序(Cambridge Centre for Alternative Finance (CCAF) and Chicago-Booth Polsky Center, 2017; CCAF, 2018)。实际上,在许多国家,平台将投资作为(分散化)贷款池中的一个单元进行构建已变得越来越普遍(ASIC, 2017a; FCA, 2018a; Shen and Li, 2018)。

对贷款违约提供部分保护是平台的另一项服务。例如,一些国家的平台都有一个应急基金,目的是在借款人违约时也能向投资者支付款项。

在促进信贷方面,金融科技平台可以提供与银行等传统信贷提供商类似的监控和服务功能。对于大多数平台而言,一个关键的区别在于,它们缺乏一个用于在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中介以及承担信贷和其他风险的资产负债表。因此,多数信贷平台收入来源并不是净息差,而是一种依赖于保留和吸引投资者基数来产生费用收入的代理模式。然而,一些司法管辖区的少数平台仍在资产负债表上保留贷款,因此它们更像是非银信贷中介机构。在2016年禁令出台之前,中国的许多平台也提供了回报承诺或资本担保,并承诺投资者其有能力赎回投资(Box 1)。实际上,这种做法形成了对平台资产负债表的债权(claims)以及流动性错配,从而引发平台的“挤兑”风险。

银行与金融科技信贷平台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它们缺乏分支分销网络,且大多数客户和贷款发放流程都是数字化的。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化过程也包括了信贷决策,其中的预测算法(predictive algorithms)和机器学习(machine learning)技术十分常见。在此过程中,许多平台往往会比其他放贷机构评估更为广泛的数据,包括非传统来源,比如来自在线消费行为或社交媒体的数据(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16; Jagtiani and Lemieux, 2018b),以及数字足迹(Berg et al, 2018)。例如,印度一家P2P平台的网站声称,其信用评估涉及对每位借款人1000多个数据点的评测。一些金融科技贷款机构能够利用其他公司或信贷提供商无法获得的详细客户信息,比如纳税申报单,或者,就大型科技巨头而言,可以利用来自在线零售市场或移动支付信息的专有数据。

当然,银行可以从存贷款账户中获得独家客户数据。银行也开始更多地使用新的数字技术,包括在信用风险建模中的应用。但它们通常还没有那么先进,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操作限制,比如数据质量和整合问题(van Liebergen, 2017)。

最后,从散户投资者的角度来看,金融科技信贷是一种新的投资类别,有别于收益率较低但更安全的银行存款。此外,面向企业的金融科技信贷可以比单一公司信贷更加多样化,在风险和期限方面更符合投资者偏好。在这方面,它类似于一些资管产品,比如公司债券基金。

Box 1. 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

P2P借贷已经成为中国小企业和消费者的重要资金来源。2016年6月,P2P新增贷款占新增银行贷款的比例上升至近40%,而在2018年6月降至不到10%(下图左测面板)。P2P贷款主要满足借款人的短期融资需求,期限较短(右侧面板)。截至2018年6月,P2P贷款余额占银行贷款余额的比例仅为1%左右。市场集中度低且在持续下降:在2018年7月,前100大平台的份额已低于P2P总贷款额的30%(左侧面板)。

几个独特的因素促成了中国P2P借贷的快速增长。首先是金融服务的相对可得性:P2P贷款迎合的是正规信贷中介通常忽略的借款人,尤其是小微企业,以及信誉不完美的消费者。P2P贷款利率虽然高于银行利率,但远低于此类借款人的私人贷款利率(右侧面板)。有限的另类投资机会和高回报的前景也吸引了许多散户投资者。其次,中国消费者、商人和投资者对使用移动技术进行金融交易(包括支付)充满热情(Ernst and Young, 2017)。第三,最初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鼓励企业创新和扩张,越来越多的平台得到政府和风险资本的支持。然而,近年来,监管制度已经收紧。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P2P借贷市场的模式和风险已经发生了变化。自2007年P2P信贷诞生以来的早期,中国的P2P信贷公司就采用了简单的匹配模式,即投资者竞标借款人提供的合同。从2012年开始,平台转向更复杂的结构,投资者的资金被集中为资金池(Shen and Li, 2018)。许多平台开始为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并承诺“刚性兑付”。但由于不当的市场操作和欺诈(包括庞氏骗局),风险持续上升。违约开始激增,问题平台数量在2015年6月达到114个。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当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项“清理”行动,旨在确保互联网金融公司扮演信息中介而非信贷中介的角色。新规定禁止P2P公司为自己筹集资金或为投资提供担保等现有做法。2017年开始,政府又采取了进一步的具体措施:禁止发放新的学生贷款,收紧对现金贷款的监管。该行业已大幅整合,许多问题平台都退出了市场(图5,右侧面板)。然而,这一整治过程仍不完整,风险依然存在,问题和违约平台的数量在最近几个月又急剧上升。

金融科技信贷市场的发展

现有数据显示,金融科技信贷活动近年来在许多国家迅速扩张,尽管基数很低。据CCAF估计,2016年全球此类贷款的规模为2840亿美元,高于2013年的110亿美元(图1,左侧面板)。然而,金融科技信贷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发展相当不平衡。从绝对值上看,中国是2016年最大的市场,美国和英国紧随其后,其他大型发达经济体则落后较远。按人均计算,包括爱沙尼亚、格鲁吉亚和新西兰在内的几个小型经济体的金融科技信贷相对较高。

在2013年至2016年的高速增长后,最近的数据显示,许多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增长已经放缓。在过去的几个季度里,中国的新增贷款量甚至出现显著下降(图1,右侧面板)。尽管金融科技信贷增长强劲,但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其在总体信贷流动中所占比例非常小。然而,中国的市场份额相对更高,据WDZJ.com估计,2018上半年新增金融科技信贷在新增贷款总额中约占13%。在美国,按照CCAF的计算,其约占贷款净发放总额的4%。

金融科技信贷似乎在特定的市场领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例如,在英国,2016年向消费者和中小型企业提供的类银行信贷中,约有15%是由它构成的(CCAF, 2017)。在美国,它在2017年发放的个人无担保贷款中所占比例高达36%。据估计,2016年美国金融科技抵押贷款(不包括在CCAF或AltFi数据中)占发放总额的8-12%(Buchak et al, 2017; Fuster et al, 2018)。金融科技贷款机构Quicken Loans在2017年末已成为最大的抵押贷款发放机构(Sharf, 2018)。

大多数消费者使用金融科技提供商为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或整合,但也有一些消费者使用金融科技信贷为重大购买融资(比如汽车或房地产)。在美国和中国,学生贷款资助高等教育的现象很突出。在商业方面,小微企业通常为营运资金或投资项目寻求资金。融资也可以以“发票交易”(invoice trading)的形式进行,即投资者购买公司发票(应收款项)的贴现债权。

不同国家借款人部门的信贷活动构成各不相同。在德国、新西兰和美国,消费者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借款人(图2,左侧面板)。相比之下,在日本、荷兰、新加坡和其他几个市场,企业贷款则更为普遍。在澳大利亚和意大利,发票交易占了相当大的份额。对于会将贷款保留在自己资产负债表上的平台来说,商业贷款往往是首选信贷类型(右侧面板)。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尤其是中国,金融科技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正如许多P2P平台的名字所表明的那样。然而,在一些国家,机构投资者取得了进展。例如,现有数据表明,2016年,机构投资者为美国和欧洲部分地区的大部分新增贷款提供了资金(图3,左侧面板)。事实上,由于它们的大量参与,美国的金融科技借贷现在通常被称为“市场借贷”(marketplace lending)而不再是P2P借贷(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16, 2018)。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信贷平台为贷款大量融资。证券化已经成为美国另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在2017年,对P2P贷款证券化的投资达到了130亿美元(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18)。

金融科技信贷的驱动因素

尽管全球都可以使用信息技术,但不同国家的金融科技信贷规模存在明显不同。这表明具体的国家因素可能在发挥作用。金融科技信贷的驱动力有哪些呢?

一些因素会对所有类型的信贷产生影响,包括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法律和其他机构的质量等(Demirgüç-Kunt and Levine, 2018)。另一组因素可能与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有关。竞争力较弱的银行体系可能意味着银行信贷的利润率更高,从而会提振金融科技信贷等另类信贷来源的增长。此外,如果平台能够比现有的信贷提供商更好地评估借款人信息或与客户接触,那么金融科技信贷在获取信贷难度更大的地区可能会发展得更好。此外,更深层次的资本市场(如英国和美国)可以为平台的发展提供资金(图3,右侧面板)。

金融监管的力度和质量也可能产生影响。先天而言,其整体效果可能是模棱两可的。更严格的全面监管可能会增进人们对新金融中介形式的信任。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抑制创新,吓阻潜在的市场进入者。行业特有的规则也很重要。特别是,对金融科技活动不那么严格的监管可能有助于它们的增长;甚至可能鼓励监管套利,使传统贷款部门对类似风险的监管更加严格。

最近关于金融科技活动驱动因素的跨国研究提供了有用的见解。Rau(2017)发现,进入壁垒和普遍的金融深度(如信贷占GDP比例)有助于促进众筹(crowdfunding)的数量,法治、腐败控制和总体监管质量也是如此。此外,在现有金融中介更有利可图的经济体中,众筹规模更大,这表明银行业缺乏竞争也很重要。Navaretti等人(2017)发现,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资(按GDP缩放)在金融深度(信贷和银行资产占GDP的比例)更大的经济体中更高,而在银行业监管更严格的经济体中则更低,这表明监管套利起到了一定作用。

简单的双变量实证分析表明金融科技信贷与人均GDP呈正的非线性关系(图4,左侧面板),与银行监管的严格程度呈负相关(右侧面板)。

对信贷可获得性和风险的影响

考虑到这个行业还很年轻,要正确评估它对最终用户(即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影响还为时过早,更不用说对金融稳定和整体经济的影响了。此外,制度安排的差异和数据限制也使其难以概括。尽管如此,考虑到这些警告,我们还是有可能识别出一些好处和风险。

关于对用户的影响,原则上,使用新的数字技术和更细粒度的客户数据意味着更方便、更低的交易成本和更好的信用风险评估。特定市场和平台的一些微观证据与这一概念相符。Fuster等人(2018)发现,美国的金融科技贷款机构通过平均比其他贷款机构快15-30%的速度处理抵押贷款,改善了借款人的便利程度。同时,作者也没有发现更高(条件的)违约率的证据。Jagtiani和Lemieux(2018b)发现基于非传统数据的美国平台LendingClub的评级能够很好地预测贷款表现,并允许某些借款人获得更优惠的条款。与此类似,Berg等人(2018)发现,德国P2P平台的默认风险评估,结合其网站上注册客户的数字足迹数据,已经胜过仅凭信贷局数据的分析结果。

还有证据表明,金融科技平台拓宽了获得信贷的渠道(De Roure et al, 2016; Jagtiani and Lemieux, 2018a; Baeck et al, 2014,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16)。对于美国而言,Tang(2018)发现P2P借贷是银行贷款的替代品,它服务于边际下银行借款人(infra-marginal bank borrowers),同时还补充了银行的小额贷款。在中国,金融科技信贷可以说非常适合为小公司和不那么富裕的消费者提供资金:由于它们获得传统银行信贷的渠道有限,这些借款人常常不得不求助于非正规的私人贷款机构(比如高利贷),而这些贷款机构的成本要更高。例如,有证据表明,在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公司所获得的自动授信额度,增加了信用评分较低的公司获得授信的机会(Hau et al, 2018)。在对中国一个大型平台上散户借款人的调查中,超过一半的人表示,他们没有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历史(Deer et al, 2015)。同样,一项针对智利和墨西哥平台上企业借款的调查发现,半数企业无法获得其他外部融资来源,同时几乎没有几家能获得银行贷款(CCAF and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2018)。

尽管存在这些好处,新金融科技信贷流程和公司的韧性还没有在整个经济和信贷周期中得到检验。因此,当形势恶化时,金融科技信贷将表现如何尚不清楚。

但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预警指标。例如,较高的平台违约率降低了中国、美国和英国的投资者回报(图5,左侧面板)。此外,很大一部分平台将违约风险识别为高或很高(图5,中间面板)。最近,澳大利亚(ASIC, 2017b)和韩国(Bank of Korea, 2018)的违约率也有所上升。对这些国家中的大多数来说,在金融科技信贷违约率上升之际,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正处于历史低位。因此,在它们扩张的动力中,一些金融科技平台有可能迎合了高风险边际借款人的需求。事实上,一些证据(Chava and Paradkar, 2018)表明,加入一个金融科技信贷平台,可能会让消费者背上更多的债务,违约可能性会加大。

除了低回报外,一些商业不当行为和违约也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例如,2016年,当美国最大的平台Lending Club不得不回购不符合买方要求的贷款,以及高管们的利益冲突出现时,投资者对金融科技信贷的需求受到了冲击。在中国,P2P行业近年来“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增长。许多平台承诺不切实际的回报和/或“刚性兑付”,欺诈的例子也很普遍。这些问题,加上旨在使不合格P2P平台退出的更严厉监管措施,导致2015-16年进入者数量大幅下降,平台退出人数激增(图5,右侧面板)。在一系列违约爆发之后,这些问题在2018年7月和8月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Chorzempa, 2018)。

这些近期的经验凸显了平台用户、运营商和监管机构面临的几个关键问题。投资者和借款人对他们面临的风险有多了解?金融科技信贷平台是否适当披露风险?平台费用和利率是否合理?商业模式是否过于复杂?平台是否有足够的风险管理实务经验,包括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

转向更广泛的系统性影响,在现阶段,许多司法管辖区的金融科技信贷规模较小,这限制了其对经济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尽管如此,CGFS-FSB(2017)发现,如果该行业变得大得多,将会带来一系列好处和风险。

潜在的好处包括更广泛的经济效应,这些效应来自于更广的普惠金融和更多替代性的投融资选择。在那些获得信贷和投资产品渠道更为有限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中,此类影响可能相对较大。当少数银行主导信贷供应时,信贷来源的多元化可能会降低经济面临的风险。例如,如果银行业存在特殊问题,一些平台可能能够继续为信贷提供便利。信贷平台还可以让政府在银行业危机后重振信贷市场。

金融科技信贷还可以通过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产生效益。已经有迹象表明,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利用金融科技创新来提高效率。一些银行现在已部分依赖于金融科技平台的信用评估流程,其他银行最近也建立了自己的信贷平台。此外,许多银行正在使用或引入机器学习技术,最常见的应用是在零售信贷组合中(IIF, 2018)。这可能放大任何经济和金融影响。

与此同时,金融科技信贷比例的上升可能带来风险。更广泛的信贷准入和信贷市场更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削弱贷款标准,尤其是在整体信贷增长已经迅速的情况下金融科技信贷供应也可能比传统信贷更加顺周期。与银行存款相比,金融科技投资可能更容易受到投资者追逐收益的影响,就像近期一些平台的上涨所显示的那样。单一的商业模式以及缺乏公共安全网,使得金融科技信贷更容易受到投资者回调的影响,从而在面临压力时出现急剧收缩。此外,在审慎监管网络之外的信贷活动越多,就越可能限制反周期的宏观审慎措施的有效性。

一个相关的风险是,金融科技创新可能会侵蚀现有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银行分布网点的价值。如果这些破坏发生得太快,它们可能会削弱银行的韧性,并放大压力,因为银行还提供信贷以外的关键金融服务。

监管框架

公共政策应当如何平衡风险和利益?监管应发挥什么作用?

对金融科技信贷公司的监管来说,它们可以被纳入现有或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很可能是保持中立性——即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监管不会偏好某个实体或某种形式的活动(BIS, 2018)。出于这个原因,有关部门可能会对某些类型的活动采取更严格的处理措施,比如平台资产负债表上的债权是从哪里产生的,或者散户投资者和消费者是如何涉入的。例如,在澳大利亚和荷兰,金融科技信贷提供者必须申请特定的许可证(并满足相关更严格的要求),才可以向消费者提供信贷。

在美国,从事信贷发放的平台在其运营的每个州都可能受到许可要求的约束。出于这个原因,许多平台选择与银行合作,在网上发放贷款。德国也有类似的做法,在那里,平台在没有银行牌照和相关审慎监管的情况下被禁止从事放贷。

一些国家已经出台了具体的新法规和许可证制度(下表)。这些变化都是自2015年以来发生的,有些是最近才发生的。例如,巴西和墨西哥在2018年初引入了新的规则和许可。获取金融科技信贷平台的牌照可能会受到充分治理和风险管理安排的要求,以及有针对性的规则(比如管理客户资金的规则)约束。最低资本要求已经在西班牙和英国实施了,并将于2019年1月在瑞士生效。如Box1中所述,2016年,中国当局也开始引入新的规则,禁止一些高风险的商业模式和做法,并强制规定了备案和信息披露要求。

与此同时,许多当局试图确保监管框架不会扼杀创新和市场准入。这在那些效率和准入利益可能很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尤为重要。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有关部门已经设立了创新促进者(innovation facilitators),包括:在受控环境下测试新技术的“监管沙盒”,支持新公司通过现有监管的“创新中心”,以及促进与政策相关的具体任务的“加速器”。一些司法管辖区还为投资者引入了具体的税收优惠措施。

金融科技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会影响现有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银行可以与金融科技信贷平台和提供金融科技信贷评估服务的公司进行互动,或者在自己的贷款发放流程中采用金融科技创新。这些过程可能会带来新的声誉和运营风险,包括网络风险和第三方风险(BCBS, 2018)。

最后,金融科技信贷市场的出现带来了更广泛的监管挑战。随着金融行业的增长,有必要将金融科技的发展纳入金融稳定评估框架。FSB(2017a)强调了监控潜在宏观金融脆弱的重要性,以及金融科技信贷和市场结构变化的作用。最近的国家报告,如美国财政部(2018),也强调了监控金融科技信贷发展的必要性。当局之间的合作也有助于互相学习彼此的监测和监管经验。

结论

金融科技信贷自2005年诞生以来迅速增长。人均金融科技信贷似乎反映了许多因素。经济的整体发展、经济中正统银行业的竞争力、以及监管环境的强度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金融科技信贷迅速扩张,但在大多数经济体中,其规模仍相对较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美国和英国,以及在具体的市场部门中,其份额则要大得多。

在某些情况下,金融科技信贷可以帮助金融服务不足的公司和个人改善信贷获取渠道,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然而,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内不断上升的信贷违约表明,这些创新需要在整个金融和经济周期中得到进一步检验。行业内商业模式的多样性给从业人员和政策制定者带来了重大挑战。这些挑战包括确保消费者和投资者获得充分的保护,以及及时评估总体金融稳定和整体经济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更广泛地开始利用这些科技创新,金融科技信贷所带来的挑战和收益可能会更大。

参考资料

Stijn Claessens, Grant Turner, Jon Frost and Feng Zhu, “Fintech credit markets around the world: size, drivers and policy issues”, BIS Quarterly Review, September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