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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常识百问之第八十五问?

儒教常识百问之第八十五问?

85、为什么说儒教是贯穿华夏历史的宗教?

答:中国本土宗教是在中华文明的历史上逐渐形成的。以儒教而论,最迟在商周时期(约公元前15~前8世纪)的文献,如甲骨卜辞、青铜铭文,以及《尚书》《仪礼》等原始儒教经典中,就能发现华夏文明中自古就有崇奉“天”或“上帝”为最高神的宗教信念,以及相应的祭祀礼仪、政治体制、道德观念和社会习俗。殷商时期,这一宗教还是比较原始的“祭祀-占卜”型宗教(巫教)。西周初,儒教崇奉的先王(文王、周公等)将这个宗教发展成为伦理型宗教,确立了以“尊天、敬德、保民”为纲领的宗法性政治伦理和礼乐体制。周王室的祖先被尊为天神,其子孙则被奉为“天子”,因获得“天命”而统治天下。自西周和秦汉以来,华夏历代王朝的统治者登基执政,都必须先行祭天、祭祖之礼,以宣示其君权神授的合法性。“宗庙社稷”因此而成为指称合法政权的代名词。具体操作这个宗教祭祀礼仪及道德教化的人属于王官和儒士阶层。古书云:“儒,相礼者也”,又称儒者为“师”,就是说儒士原本是操作祭祀礼仪和道德教化的专家。后来又成为辅助天子和侯王执行政务的各级官员或备选生员。据《周礼》记载:西周的官僚机构“六官”中,已有管理宗教祭祀活动的“春官”。直至明清时代,仍将管理祭祀事务和儒、释、道三教的礼部列为朝廷六部之首。由此可见,华夏不仅自古以来就有宗教,而且是高度政教合一、全民信教的国家。尊奉天帝(神主),效忠天子(国主),祭祖孝亲,是华夏传统宗教的根本信条。秦汉以来的国家祭祀制度(公祭天地山川和祭孔等)、以神道之名施行道德教化和考选官吏的教学体制(如察举和科举制),几乎全民上下共同遵行的宗祠祭祖活动,是支撑这个华夏宗法性宗教(即儒教)的根本制度。因此,儒教绝不仅是一种信神的观念和思想学说,它也是一整套涵括国家治理和伦理教化的实践体制。它是形塑华夏文明传统的实质性的宗教,是安顿中国人身心和思想信仰的精神家园。没有这个伟大的宗教,华夏民族将无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华夏人民的文化自信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关于华夏主体宗教的名称,古人有称为“巫教”者,有称为“礼教”者,有称为“孔教”或“圣教”者。最常见的还是称作“儒教”。当代也有学者(如牟钟鉴)称之为“中国国家宗教”或“宗法性伦理宗教”。但有意思的是,自古以来实际操作着这个祭祀礼仪和道德教化活动的王官和儒士阶层,其中多数人拒绝承认儒教是一种“宗教”。汉语中的“宗教”一词,原意是指儒教的宗祠祭祀和道德教化体制。明清时期又被用来指称中国化佛教的两大门派(宗门即禅宗,教门即净土宗)。后来有人借用此词对译西语“Religion”(基督宗教及闪族系宗教),并引申为泛指非西方文明的其他宗教。在中国官方文献中,将儒教之外的释、道、耶、穆等教门归并为“宗教”,始于清末宣统年间刘锦藻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该书中将儒教称作“圣教”(圣人孔子创立的国教),认为道教和那些域外传入的宗教,根本没有资格与中国的圣教比肩而立。

这种儒家官僚文人鄙视宗教的“儒教非宗教”观念,或许与儒学传统上对天神信仰的“虚如性”有关。春秋时期的儒教圣人孔子,对殷周宗教所尊奉的天神或上帝,抱有一种似信非信的实用态度。《论语》所谓“夫子不言〔心〕性与天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夫子敬鬼神而远之”“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云云。这些话语表明孔子对天神或上帝的实在性和灵异性,抱持既不否认也不言说的态度,而更注重假借神的名义来对世人实施道德教化。《易传》所说“圣人以神道设教”,就是这个意思。这种默认天神“如在”,可敬畏而不可言说的信念,奠定了后世儒教兼具宗教性和世俗性的人文特征。

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所说,中国哲学思想有“天人合一”的特征,但儒教经书中“天”的含义是混沌复合的。它至少有三重意思,即客观实在的自然之天,抽象的义理法则之天(道),最高的神即天帝或上帝。这个概念与西方文化中将上帝与自然、造物主与被造物截然分离的情形是根本不同的。因此,17世纪欧洲著名神学家莱布尼茨,称中国人信仰的宗教(儒教)是一种“自然神学”。既然“天”的含义混沌复杂,人们对天的诠释就有了灵活性。例如汉儒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论,宣称“天不变道亦不变”,强调天神的至上性、恒常性和灵异性(当然也未完全否认其自然性),汉代的官方儒学因此更近似宗教神学。宋明以来的新儒学(理学或心学),则更多强调天的义理性和自然性,创造了近似西方哲学的本体论思想体系。宋儒周敦颐、张载、朱熹等人的新儒学,主张太虚有理有气,理与气一动一静,循环往复,自然生成此世间的一切事物和法则。他们所说的太虚、理、气,都是兼具虚无性与实在性的概念。新儒家学说虽然吸收了释、道二教的许多信念和修持功夫,但极度排斥释、道二教的宗教性信仰,斥之为“异端外道”。因此,新儒学被明代来华的耶稣会士龙华民指斥为“彻底的无神论”。但无论“自然神学”还是“无神论”之说,都有西方神学家对中国本土宗教信念的误解。

其实儒教作为一种兼具神圣性与义理性、亦宗教亦人文的思想学说,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是有变化的,不同时代儒教的宗教性和世俗性或强或弱。殷周时期的“儒教”(天帝教)是宗教性最强的信仰,其天命神学与列国时代的古希腊宗教和古犹太教没有实质的差异。春秋战国是中国“哲学突破”、理性上升的时代。当时孔子、孟子、荀子等人改良天帝信仰和王官之学而创立的儒家学说,其宗教性沉降而伦理性增长,近似古希腊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汉代董仲舒之后的儒教官方经学强调天神的至上性和灵异性,因此汉学更近似宗教神学。而宋元明清的新儒学则是中国思想史上宗教性最少而哲理性最强的思想体系。

近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受西方基督宗教和世俗化思潮的双重影响,儒学内部发生了分化。部分官僚文人(如康有为)为了变法图强、“保种保教”,试图将儒教改良为类似西方宗教的国教。至今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中,“孔教”还是一种有人信奉的合法宗教。但是总体来看,近代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思想文化,是以世俗化为特征的“科学与民主”思想占着上风。因此无论是受欧陆和俄国影响的社会主义派还是受英美影响的自由主义派的中国知识分子,大多反对将儒学宗教化,也不承认儒教是一种宗教。他们的观点与明清理学家的儒教非宗教观相同,但前者基于儒教高尚神圣而否定其为宗教,后者则意图贬损乃至颠覆以儒教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当支撑着官方儒教的国家祭祀制度和科举教育及选官制度,在20世纪初的政治革命进程中彻底崩溃后,儒教作为一种兼具宗教性和世俗性的官方意识形态,一种高度政教合一的中国特色的“准宗教”,也就不可避免地随着帝国政体的覆灭而走向了衰亡。

现代新中国成立以来,儒教没有被确定为国家承认的合法宗教,并且一直受到苏联传来的“战斗无神论”的猛烈冲击。直至改革开放获得成功后的今天,已成为“文化游魂”的儒教才迎来些许复苏的春意。这一时期关于儒教是不是一种宗教的争议在中国学术界——尤其是宗教学界——时起时伏。除任继愈先生及其弟子们主张儒教是宗教之外,大多数中国学者仍然坚持儒教非教说。最近数年,中共中央提出了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倡议。儒家书院在各地纷纷恢复,儒学教育和学术研究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其中有部分研究儒教的学者又捡起康有为儒学国教化的主张,试图让儒教重回庙堂。但是他们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儒学是不是一种宗教在学术界可以继续讨论,但儒教复兴的关键是现代化的宗教化,尤其不能国教化。这是因为在现代性法治社会中,即使儒教被某些公民视同宗教,它也只能是某些公民个人的信仰,而不能被奉为国家的宗教性意识形态和政教体制。“政教分离”是现代性宪政国家的基本原则,宗法制时代已经永久消失了。走下行路线更靠谱,也更行得通,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