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去?还是留在体制内?这项改革拨动着一批人的中枢神经

跳出去?还是留在体制内?这项改革拨动着一批人的中枢神经

2016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张子谦在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医生工作室内向患者了解病情。毕晓洋摄

触及医疗服务核心资源

医生集团,又称医生执业团体或医生执业组织,指两名或以上医生通过签约组成团队或集团,共享收入及设施设备,为患者提供咨询、护理、诊断、治疗等服务,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长时间的探索。

在新加坡,私立医院与医生集团的合作逐渐形成常态;在美国,医生集团已成立约30万个,是医生最为普遍的执业模式,超七成医生服务于医生集团,50%的医疗费是人力资源成本。

在我国,医生集团还是一个相对新颖的概念。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为医生集团发展提供助力。

2018年初,北京一家医院的外科医生罗加(化名)加入深圳一家医生集团,开始了多地门诊、手术的执业之路。随着手术量不断增加,今年4月,他辞去医院工作,安心处理医生集团业务。“收入一般不透露,但比体制内多一些。”罗加告诉记者。

医生是医疗服务中的核心资源。辉薇妇儿医生集团创始人、中国医生集团联盟候任主席李辉表示,在传统医疗环境中,医生大多只能在一家医院获得报酬、谋求晋升,而医生集团类似于由医生作为创业者组成的创业公司,医院、医生、医生集团三方构建新的合作关系,推动医生由传统“单位人”向契约下的“社会人”转变。

医生集团能满足医生打造个人品牌、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诉求。张强医生集团副总裁鲍宇克表示,医生集团有利于推动医疗资源的流动与共享,让医生既能体现职业价值,又能满足生存价值。

倒逼医疗行业薪酬改革

中国医生集团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中国已成立逾1000家医生集团。据中国医生集团联盟轮值主席、沃医妇产名医集团创始人龚晓明介绍,仅加入该联盟的医生集团中,医生总数就已超过2200人,覆盖62个学科,以各种形式参与合作的医疗机构达1600多家。

医生集团在中国执业形态多元。除了医生集团与医院等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收入分成,还有医生集团自建医院、加入医院管理团队乃至全盘接管医院、在“Medical Mall”(医疗商场)执业、自由执业等。

无论执业形式、发展模式如何,一家医生集团想要行稳致远、有所成就,必须坚持患者利益至上,具备技术强项优势,并在市场、品牌等方面找到合适发展方向。随着医生集团不断壮大,医生个人品牌有可能获得更多民众认可,临床医疗技术和个人能力的重要性逐渐超越论文、职称,使医生价值得以彰显。

“这将倒逼整个医疗行业进行薪酬改革,让优秀医生拿到更高收入,让真正人性化、实用好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获得青睐。”李辉说。

分享投资联合创始人、医疗健康基金主管合伙人黄反之认为,目前国内的医生集团还是以专科为主,未来有可能向全科医生集团发展,一些区域医生集团将逐步走向全国,从线下发展转变为“线上+线下”的方式。中国的医生集团未来还有可能从单纯的医疗服务转向综合性集团发展,即集医疗服务、医疗机构、集团管理、医疗保险等为一体。

“梦想”与“资本”共赢

跳出去还是留下来?医生们对此持有许多顾虑。北京一所三甲医院消化科大夫周玉明(化名)每天疲于临床和科研课题,根本没有精力接院外行医。

“有魄力的人才敢离开体制内,前提是在行业内已经非常出名。我们将医生集团理解为医生个体户联合起来干,也有的医生担心离开医院这棵大树自己便什么也不是,也担心失去稳定的患者。”周玉明说。

医生集团虽然在我国发展较快,但仍面临经营发展模式不清晰等难题。一些医生集团成立不久便沦为空壳公司,最后被迫倒闭。

“医生集团有点像一群医生在一起成立公司,有的空有梦想却找不到投资,有的获得投资但运营不善。”李辉和同行交流时感慨,寻找合适的投资人不容易,让投资人保持长期充分信任更不容易。

医生集团作为一种新兴事物,面临着民众接受度和认可度的问题。大多数民众看病依然习惯性“直奔三甲”,分级诊疗、基层首诊的习惯尚未养成,了解和信任医生集团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中国的医生集团较少和公立医院开展合作,百姓认可的商业化医疗服务机构偏少,阻碍了医生集团的发展。有的医生集团计划自己经营医院,但想做到这点,除了需要过硬的医疗技术,还需要处理与政府部门沟通、团队建设、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事务,并不是只会看病就能胜任。每个医生集团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人员结构,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医生集团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细则仍待进一步落实,多点执业、医师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生与医院之间的契约关系尚未很好建立。有关人士建议,应加快研究针对医务人员与医生集团的责任险,明确不同医疗纠纷情况下医务人员、医生集团及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责任,促使医生进一步对自己的医疗行为负责。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