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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我国引入鞭刑吗?

01.

没人想得到,新加坡鞭刑能带来国际影响。

麦克·菲尔是不折不扣的美国问题少年,密苏里州读高中期间他犯有毁坏公物的前科。

不刷题,被开除,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他还是为了一张文凭,千里迢迢追随继父的脚步来到新加坡。

不久后,费尔所在社区接连出现恶作剧,不是汽车被涂鸦、轮胎被戳,就是车窗砸破了。

这些劣行在当时正被严打。

警方几经周折找到了费尔小团伙,成员们纷纷指认罪魁祸首菲儿,“全是他干的”。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菲儿一开始敢作敢当,几分钟后又坚决否认,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将遭受鞭刑。

不止如此,法院还加重了处罚:

监禁8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和鞭刑12下。

就这样,18岁的菲儿,成为了第一位被新加坡判处鞭刑的美国公民。

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出面交涉,新加坡据理力争,说自己司法独立。

美国文化圈子之间也在吵来吵去,有的揭露菲儿的劣迹,有的指责新加坡保留肉刑不文明……

没想到,最后时刻新加坡让了几步:鞭刑由12下改成4下。

1994年5月5日,31.5度,皇后羁留中心,少年麦克·菲尔遭遇到他人生第一次实质性暴击。

当第一鞭子触底他白嫩的屁股时,他不得不尖叫:“疼死我了!”

两鞭子后,屁股炸开了花,没人知道后来他怎么坚持到四鞭子结束的,也许正是这点给了他吹牛的资本,他说鞭刑“跟流鼻血差不多。”

可见这样的社会毒打显然没有吓退菲儿。

出狱后的他另辟蹊径,追随生父的脚步,把闯祸的天赋带回美利坚。

熊孩子似乎就是熊孩子,疼痛教育很难改变什么,起码他不再踏足花园城市了。

外界在这起新加坡最经典的鞭刑案例中,看到了严格法律的执行形式。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准绳,不被外界舆论所干扰。

二十多年后,一位英国华裔男子在新加坡吸毒又贩毒,他对一切指控供认不讳,但又坚决不服20年监禁和24下鞭刑的判罚:

“强奸未成年人的犯人才被鞭笞18下,而我却要24下。”

英国前后两位外交大臣像克林顿一样如法炮制,谴责肉刑不人道。

新加坡不吃这一套,面对综合国力不如美国的英国,它的裁决照常100%实施。

要说起来,这项被英国痛斥的法律,正是新加坡从英国学来。

只不过,与英国背道而驰,从1965年宣布独立后,新加坡保留了鞭刑。

一开始针对的是绑架、抢劫、吸毒贩毒、强奸等行为,慢慢地,破坏公物罪这样的非暴力犯罪被算进鞭刑使用范围。

1973年,交通肇事也适用鞭刑;1988年,烟花鞭炮造成伤亡的情况也适用鞭刑。

一年后,对非法入境或逾期非法停留的人也用了鞭刑。

一旦中国人牵涉其中,这样的国际新闻又将引起轩然大波。

如今传播他人私密照片的,也将遭受鞭刑。

不断与时俱进的新加坡法律,目前共有40多种不同的罪行适用鞭刑。

至于那些似乎会挨鞭子的行为,其实并不严重。

比如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只会被罚款。

另外变性人也不会挨鞭子:

“生理性别为男性的跨性别女性做性别重置手术将生理性别改为女性可免受鞭刑。”

02.

新加坡鞭刑名声在外,实际上它为了整个刑罚仪式顺利进行可谓用心良苦。

首先要挑选长度1.2米,粗度不超过1.27厘米的藤鞭。

这并非是一根普通的鞭子,需要用热带自来水浸泡一夜,使它像绳子一样柔软,又像钢管一样粗硬。

用依云都不一定行。

有了神奇的柔韧性后,鞭子便可以挥出优美弧线。

需要避免的是,鞭子的前端落在犯人臀部以外,或者鞭子只达到半瓣屁股的情况,这会减轻刑罚效果。

一切的前戏都为了啪的一声。

这声音要比男欢女爱时还要干脆利索、点到为止。

实验数据表明,一次成功的鞭刑的最低时速达到160公里,打击力道至少90公斤。

鞭刑官能在一天内实施60次以上这样的技术。

60年代,一名老手可以一天之内鞭打60多人,一名犯人算作1新元;

90年代,一名犯人算10到20新元,每月工资之外还有20新元奖金……

数字的存在反映一个现实,狱警的生活水平与鞭子的保养状态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

长年累月握住它后,狱警自然产生了感情,毕竟这份感情基础里有丰厚的奖金存在。

考虑到受刑者排队人多,每打一人,狱警就用消毒剂擦拭一次鞭子,做到干净又卫生。

医生的存在则为鞭刑的可持续进行了托底。

新加坡政府做过实验,男性的屁股从顶端到末端最多可以不重复的排列24鞭。

为此,医生时时检查罪犯的身体反应,那些扛不住下一鞭的人,就让回家静养吧。

等得到医生许可后,再来偿还欠下的鞭子。

实际上,分期兑付的形式并没有得到了罪犯的赞许,因为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恐惧才刚刚开始。

03.

对于一些恶人来说,监狱仿佛是另一种天堂。

有吃有喝,看书读报,作息健康,他们享受这种另类的自由。

无非是纵容他们作案的场景变少了,实际上他们不一定会深刻忏悔,更不用说改变自己了。

所以刑罚的意义并不在于把恶人关进绝对封闭环境,而要让他们吃苦头,长记性。

如果不能往他们灵魂深处施加作用,那么就在他们身体上打下印记。

就像优秀的鞭刑官在实战中展现出的。

有的喜欢半跳半走、45°斜下方抽打;有的喜欢做一系列挥鞭铺垫,再狠狠来一下;有的干脆第一下就噼啪打下;有的从十米远的地方开始助跑……

他们一系列假动作,目的是也让罪犯们恐惧暴增。

厚厚墙里回荡着的鞭子钝响和犯人惨叫时,那些排队者也会铭记一生,只不过是把耻辱的烙印从脸上挪到了屁股。

一对完美的屁股遭受3鞭子后,就算得到疗养,当事人一生也只会和一副松松垮垮的肉堆相伴了。

臀控们最忌讳的就是鞭刑,他们的旅游黑名单里放着新加坡。

这样的耻辱徽记确实能够让罪犯坐立不安。

至少短期内改变了他们的如厕方式:

“受刑后我一个星期不能坐下或躺下。上厕所最要命,我不能蹲,不能屈膝,每次内急我都吓得要命…..我试着不吃饭,那样就不用上厕所,可是那样也不管用。我只好站着上,叉着腿,分开屁股。”

相亲姑娘们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她们会先检查男子的屁股上有没有鞭痕。

有疤痕者,总归在婚恋市场上不那么吃香,全世界都讲门当户对,何况你是一个屁股不再翘的罪犯呢。

不被祝福的罪犯,在强大的社会压力面前,永远记得那份恐惧。

挨了10鞭的比德回忆:

“叫到我的号的时候,我假装若无其事。可是我都不会走路了,监狱发的T恤也完全被汗浸湿了。行刑的狱警在刑房练鞭的声音太吓人了。”

挨了5鞭的阿沈坦言:

“我全身只有头发不觉得疼。我当时觉得不可能更疼了,可是第二鞭更疼了。当时我真的觉得我要给打死了。到第三鞭,打得我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身子就是一团感觉到疼的肉。最后两鞭也是一样。”

这些罪犯的言词表明针对受刑者的疼痛教育起了作用。

你或许会再犯罪,但作恶的时候不会想到那自由轻松的监狱,而是生不如死的鞭刑。

从实效上来说确实如此,新加坡成了全世界暴力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一份报纸写道:

“在新加坡,鞭刑是犯人最害怕的刑罚。这可以举出无数案例加以证明,包括年轻罪犯和中年罪犯,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哀求法官不要鞭打,宁可多作几年牢。”

04.

争议一直存在。

被鞭打的对象只会是年龄介于18至50岁的男性罪犯,这一条规定是不是性别歧视呢。

涂鸦破坏了公物,但对于它的惩罚是不是增加警察的执法成本呢。

质疑声之中,最气势汹汹的依然美国人。

他们总是信手拈来一份“人权报告”。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从不需要忌惮这些压力。

1965年新加坡建国,联合国考察团来考察,他们对新加坡的经济前景感到悲观:

“新加坡即将完蛋,它只是亚洲黑暗角落里的一个狭小市场”。

后半句话在当时确实如此,人民生活贫苦,偷盗掠夺时有发生。

李光耀不得不思考怎么办,他觉得不严惩就得不到管制,要想发展国家,就要立法。

这位坚信人性本恶的实用主义者,推动了新加坡法律朝着严格方向发展。

即使到了菲儿案件上,面对美国一方的重重压力,他也说:

“如果只因为犯错的是美国少年,这一鞭就打不下去,那么对违法的国人,我们又怎能施以鞭刑呢?”

就这样执法标准格外统一成了新加坡的特色。

所以即使负面舆论存在,很多人依然推崇新加坡的司法环境,这或许是他们移民花园城市的重要原因:

严苛法律的存在,使得新加坡人看得到彼此行为的边界。

新加坡的净移民人口数字,从新千年以来一直处于高位。

经过粗糙的换算可知,每一鞭都在撬动30个人移民。

名声在外的新加坡鞭刑,也成了国内网友面对社会问题时的一个诉求。

这样的诉求也上过官方的台面。

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引进鞭刑,以此增加对犯罪嫌疑人的威慑力。

当然,各国国情不相同,不能随意搬抄。

但大家还是知道,严格的法律从来不是问题,它执行到位的话,就是一种公平;

同样,宽松的法律也会令人疑惑,因为它可能产生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普通人在选择性执法面前,如果需要经历的不是尘埃,而是痛苦的大山。

那么,这时候漂亮的法律文书能治愈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