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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透视丨聚焦美欧日零关税对全球贸易格局影响及启示

谋求多点开花 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体系重塑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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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随着美欧日三方谋求零关税贸易一体化的动作不断,引来各界关注发达经济体“另起炉灶”冲击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之余,亦引发对我国对外贸易又该何去何从的讨论。实际上,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始终未改变与发达经济体周旋的局面,一方面在坚定支持和拥护WTO框架下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双边及区域贸易一体化进程同样是我方的选择。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双边贸易安排,都是基于全球化自由贸易的前提之下而成型的。就在7月26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就曾明确表示,关于自贸安排与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问题,中方始终认为,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也认为,在当前逆全球化论调盛行以及多边贸易体制屡受挑战的今天,我国需要实现与不同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平等互利共赢的贸易安排或区域协定,同时,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积极作为,更多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思路,主动应对国际贸易体系重塑和变化。

多点开花,我国自贸区安排稳定增长

实际上,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寻求更为深入的区域一体化以及自贸区安排,是当前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亦不例外。应该说,自加入WTO以来,我国自贸区建设进程一直在稳步推进中。

根据商务部统计,自2002年以来,我国已经与2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6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洲和欧洲。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有13个,包括《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协定、中国—挪威自贸协定、中国—以色列自贸协定、中国—巴拿马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的升级等相关的谈判。此外,我国还在与10个国家开展自贸协定联合可研或升级联合研究。

应该说,我国主张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磋商实现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区域协定或双边贸易安排,旨在共同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发展。正如高峰所言,“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多边贸易体制的总体框架,维护多边贸易秩序。同时,成员间的自贸安排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和积极推动力量。中方一贯主张建设开放透明、互利共赢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只要符合世贸组织原则,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都持积极态度。同时,我们希望能够维护世贸组织的团结,与各成员一道,共同捍卫和发展多边贸易体制。”

实际上,无论是双边贸易还是多边贸易体制都一直在围绕零关税做文章,毕竟,零关税意味着进出口国家间的关税免征,本质意义上有助于商品的跨境交易和流通。比如,早在1997年3月,40多个WTO成员达成《信息技术协议》,将计算机设备和零件、通信设备、半导体设备和零件、软件、科学仪器等6类产品涵盖在内,分三个阶段将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在双边贸易安排下,零关税也往往是各国自贸协定最为吸睛的内容之一。比如,早在2003年10月1日起,中国和泰国就决定提前把双方蔬菜、水果贸易的平均关税由此前的30%降为零,这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第一个零关税协议,也被视为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零关税的要求同样出现在我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签署的自贸协定上。比如,2008年中国和新西兰签署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就明确了双方约定结束日期的多数商品的零关税优惠。

当前,我国与新西兰正在进行自贸协定的升级谈判,其背后无疑传递出了我国积极推进自贸区战略的坚定决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APEC与东亚合作研究中心秘书长沈铭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在当前逆全球化倾向下,我国与新西兰升级自贸协定谈判,正是有意对外释放反击逆全球化趋势的态度:一是针对中国和新西兰层面,双方深入合作过程中遇到一些不便利的阻碍,通过升级谈判将进一步畅通;二是在当前逆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仍旧愿意与发达国家升级自贸协定谈判,在具体领域进一步开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则可视为我国自贸区战略向前迈出的坚实一步。

积极乐观应对国际贸易新变化

正如此次由美欧日三方构建零关税自贸区引发新一轮对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冲击的担忧一样,原有多边贸易体制主导机构早就意识到了冲击到来的前兆。

早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世界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形成巨大冲击开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就日益彰显,这一背景已然激发了包括WTO在内的主要经济组织的内部改革动力。比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WTO等现有机制都在加快推进内部改革,旨在充分体现广泛代表性,提高新兴经济体在这些政策协调机制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与此同时,G20作为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孕育而生的主要经济体之间的宏观政策协调和对话平台,作用正日益凸显。

“一方面是主要经济组织和机制迫切需要革新应对国际贸易体系的重塑;另一方面,日益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也急需主动应对,对中国而言,更是如此。”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彭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政府对此早已有所部署和应对,实际上,这也正是应对贸易封锁乃至来自发达经济体压力的最有利手段。

首先,从自身改革出发。彭刚介绍,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正在主动提升,同时也明确了要继续巩固传统加工贸易优势之余,提升在高附加值、高资本密集、高技术含量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通过资本走出去实现新技术的取得和成本的下降都获得了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我国坚定推进对外开放战略,着眼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加大进口实现贸易平衡的努力也有目共睹。”

其次,从亚投行的建立到“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推进,未来在进一步释放国际投资活力和繁荣国际贸易上,中国还有广阔空间。彭刚认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继续推动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主导作用,强调共赢和多赢,从战略上,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是我国的必然选择。他强调,“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更是一个巨大的新兴市场,这样的市场是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所共同需要的。

最后,继续深入加大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是我国践行多边贸易体制应积极作为的。他认为,应利用金砖国家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团结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这也是我国一直主张和大力推进的重要领域。

此外,中国和拉美国家的合作近年来更多围绕产能合作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产业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万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拉美国家在全球金融危机之下,经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在南美表现更为明显。这些国家也都希望在后危机时代能够实现经济的明显复苏。

万军表示,在更大的跨区域合作的背景下,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合作已然成为我国坚持推进多边贸易体制下互利共赢的典范。他认为,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合作正在经历几个阶段,一是贸易合作,二是产能合作或者制造业投资合作,三是基于这两个基础上的金融合作,比如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等。万军强调,中国和拉美国家的合作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纵深,双方经贸关系也在一步一步构建成完整的体系,对于巩固彼此间互利互赢的关系而言,也在迈上新的台阶。

“无论是多边贸易还是双边贸易,本身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只有基于平等互利的前提,在自身坚定推进改革开放,提升自身实力的同时,方能从容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体系重塑与改变;才能在自贸安排与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二者之间游刃有余。”彭刚说。

冷观美欧日零关税:不改世界贸易自由化时代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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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李海楠

近日,继欧盟和日本(7月17日)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承诺双方将建立一个覆盖6亿人口,占到全球GDP总量三分之一的自由贸易区之后,欧盟、美国仅于数日后(7月26日)即对外发布联合声明称,欧美要共同致力于零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消除对非汽车工业产品的补贴。至此,外界猜测,美日间的自贸协定谈判也将快速提上议事日程,届时,经济总量超过全球55%的三大经济体一旦形成零关税一体化贸易格局,无异于对当前世界经济贸易格局投下“深水炸弹”。波澜四起下,世界贸易格局亦将随之迎来巨变。

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应对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谋求零关税自贸区的建立抱以冷静客观的观察态度,认清其本质是意在“另起炉灶”确保其自身利益诉求的真实目的。同时也应看到,双边贸易乃至区域贸易一体化同样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时代主题未曾改变,只是需要在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博弈新的平衡。

日欧、美欧零关税前景尚需静观其变

7月17日,欧盟和日本签署EPA,明确欧盟将取消99%从日本进口商品关税;日本将取消94%从欧盟进口商品关税,今后数年内日本将逐步取消99%从欧盟进口商品关税。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欧盟与日本需要根据各自国内市场变化,除大部分商品可从日欧EPA生效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外,部分商品还约定了实现零关税的年限,且并非全部商品皆实现零关税。

比如,日本进口欧盟的太平洋金枪鱼当前关税为3.5%,双方约定在EPA生效后第6年将关税降至零;又如,为保护日本本国牛肉,日本进口欧洲牛肉的当前进口关税是38.5%,双方约定在EPA生效起第16年后才将关税降至9%。类似限制在欧盟进口日本商品上同样存在。比如,欧盟进口日本汽车当前关税为10%,双方约定在EPA生效后第8年降至零关税。

相较于欧盟和日本前述EPA共促双边自贸区迈入实质性阶段而言,美欧之间的共同声明虽然“重磅”但仍停留于口头表态阶段。7月26日,欧美发布联合声明称,要共同致力于零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消除对非汽车工业产品的补贴。根据美欧达成的初步协议,双方致力于努力的领域和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化工、医药产品等且各自承诺增加贸易量;在能源方面,欧盟称将从美国进口更多液化天然气;在大豆方面,致力于推动美国成为欧盟最大大豆出口国;在汽车出口、零部件贸易方面,美国表示对欧盟关税暂时不变。

然而,这些一切都尚存变数。就在美欧发表联合声明后,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宣称“通过美欧贸易停战协议,已为美农民打开欧洲农业市场”的言论传回欧盟后,当地时间7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安德丽娃便严正表示,“农业不是(美欧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涵盖的领域仅仅包含在(美欧)声明之中。”“当你读这份联合声明时,你会看到没有提到农业,你会看到提到了农民,提到了大豆,这些都是对话的一部分。我们会对此继续进行商讨的。”

再看美日方面,尽管有消息称,美日间自贸协定谈判将于8月底前展开,但就目前而言,形势或难言乐观。一直以来,美国对日本的贸易处于逆差。美国一直拉拢日本进入双边谈判,削减美方贸易逆差。但美日间的零关税谈判貌似不会太过顺利。比如,为削减逆差,美国于今年3月明确表态对日本增收25%的钢铁及铝制品关税,日本需多负担约5亿美元的税收;引入关税后的4月,美国钢材出口增长13.1%,价格上涨13.7%。分析人士称,“未来日本和美国或将围绕军备和汽车等领域各自展开谈判筹码。”

“日本和欧盟的EPA虽然已经签订,但仍需要完成相关内部程序之后才能正式实施。欧盟和美国之间的零关税意向也只是领导人之间的初步意向,最终何去何从仍未有明确结果。”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梁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考虑美欧日三方作为发达经济体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位置,一旦最终达成零关税意向并加以实施,一定会对世界经贸格局带来重大影响。

梁明认为,区域贸易协定一定会有排他性,一旦相关方真正实现零关税一定会对其他经济体的贸易产生挤出效应。但美欧日三方间实现零关税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欧盟能否消化美国的大豆出口仍是未知数;再如,日本和美国谈判自贸协定,相互间料将互相施压。“日美双方的态度目前还很难说,比如双方会纠结于美国是否会重返TPP,日美自贸协定项下的安排怎样都还需要等出来后才能评估影响。”梁明说。

发达国家“另起炉灶”冲击WTO多边贸易体制

面对美欧日三方一致定调零关税自贸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各方舆论普遍表达了由此或将导致当前WTO主导下的多边贸易体制的边缘化的担忧。

有观点认为,将当前全球贸易规则推倒,重新制定规则或许才是发达国家的真实目的所在。但与此同时,同样存在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屹立不倒的声音,比如强调WTO坚持的“互利共赢”式的共同利益和包容性利益本身就优于少数发达经济体强调的绝对式的“对等贸易”利益。更何况,即便是占比超过全球经济总量一半的美欧日,同样需要仰仗新兴经济体的增长市场空间,否则,无异于将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会排除在外,最终也不利于发达经济体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寻求零关税自贸区建设,本质意图在于要‘另起炉灶’以确保其自身利益诉求,即便是日后可能吸纳更多发达经济体进入,也不会改变当前多边贸易体制的整体形势。”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彭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双边贸易乃至区域贸易一体化同样是全球贸易自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时代主题未曾改变,只是需要在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之间博弈新的平衡。

在彭刚看来,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体制历经多年发展成效显著,客观上通过建立国际贸易规则,确实让有关参与方享受到了贸易利益的提升。但不可否认,随着发达经济体寻求自身利益的意愿尤为强烈,多边贸易体制受冲击的历史由来已久。

“正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难以妥协,才导致多哈回合谈判屡次受挫。”彭刚说,其根源在于,以往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贸易随着WTO更多吸收发展中国家进入正发生变化,特别是中国在2001年入世后,从根本上改变了WTO内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力量对比,以贸易大国身份入世的中国改变了以往在WTO内部发展中国家多年缺少发言权的境遇。

显然,这也为发达国家冲击WTO框架下多边贸易体制埋下了伏笔。彭刚认为,由于发达国家在WTO框架下想获得更多利益变得日益困难,导致一方面发达国家在贸易谈判上坚持不让步,另一方面则试图建立新的区域贸易安排以寻求替代,比如此前的TPP和如今的美欧日零关税谈判等。但彭刚认为,即便是发达经济体,也不会轻易放弃已经建立起来的WTO多边贸易体制,毕竟,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广阔市场空间是美欧日共同需要的。

实际上,在日本和欧洲签署EPA协议的同时,日欧首脑还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表示,将继续支持以WT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发挥重要作用,并确认将为维持自由贸易体制展开合作。显然,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其自身已然深知在世界贸易自由化时代主题面前,逆全球化的不可为。

我国签署贸易协定汇总

已签署协议的自贸区(16个)

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澳大利亚、中国—瑞士、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新加坡、中国—智力、中国—东盟、中国—东盟(“10+1”)升级、中国—格鲁吉亚、中国—韩国、中国—冰岛、中国—秘鲁、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中国—智力升级

正在谈判的自贸区(13个)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中日韩、中国—斯里兰卡、中国—以色列、中国—挪威、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毛里求斯、中国—摩尔多瓦、中国—巴拿马、中国—韩国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正在研究的自贸区(10个)中国—哥伦比亚、中国—斐济、中国—尼泊尔、中国—巴新、中国—加拿大、中国—孟加拉国、中国—蒙古国、中国—巴勒斯坦、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李海楠据公开资料整理)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曹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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