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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邻近东盟对接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之一。近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中国与东盟正在深化互利合作,粤港澳大湾区与东盟合作的区位优势明显,相互间产业互补性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可制定专门的对接东盟行动计划。

东盟是大湾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近的一站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许宁宁谈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是一场有世界意义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今年2月,中央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第九章的标题是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纲要》明确要求: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许宁宁介绍道,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出着重抓好十个方面工作,第一项就是: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开放。其中提出: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加强对外合作,积极开拓沿线国家市场,联合港澳开展海外经贸推介交流,将大湾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区。许宁宁指出,东盟是广东沿线国家的最近的一站。近来,中新广州知识城已升级为中国与新加坡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

泰国驻华大使毕力亚·针蓬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关注中国实施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应该将中国南部的粤港澳大湾区和湄公河次区域等地区紧密联系起来。如果我们促进互联互通,双方合作越多,两国关系越紧密,从而商贸往来、旅游交流、投资开发、文化沟通才能更加频繁。”

大湾区建设与邻近东盟对接的有关建议

近些年来,许宁宁执行理事长曾多次应邀在广东、香港等地就发展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经贸合作进行考察调研、做东盟形势报告。当记者问及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邻近东盟对接的有关建议时,他提出:

一、深入了解东盟,找准合作的切入点

应了解东盟共同体建设、东盟对外关系、东盟及其成员国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关切、中国与东盟合作情况。在深入了解东盟基础上,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制定专门的对接东盟行动计划,以提高合作的针对性和务实性。

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将于4月下旬在泰国举行,预计东盟经济部长将签署《东盟贸易服务协议》(ATISA)和《东盟全面投资协议》(ACIA)第四次修正议定书。《东盟贸易服务协议》的目标在于通过营造自由稳定的环境为推动东盟各国服务业的融合创造便利条件,受益的领域包括保健、旅游、酒店、餐厅、会议服务、展览等。《东盟全面投资协议》适用于所有东盟投资者和在东盟的外国投资商,该协议使东盟对本地区内外投资商更具吸引力。

二、加大宣传共同的机遇

请进来和走出去,加大对东盟宣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其商机,让东盟感受到湾区建设有利于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各国共同发展,宣传应注意方式,不要只是我说你听,多通过对话形式,答惑解疑,增加共识,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兴旺格局。

宣传交流对象主要包括:东盟秘书处,东盟国家的政府主管部门、各大商会和行业协会及其企业家、国家级智库、主流媒体、有关非政府组织等。广东在东盟国家有侨商的合作优势,在湾区建设与东盟国家合作中侨商可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在宣传对接东盟时也应重视与当地原住民商会的合作,以及与由印度人、日本人、美国人组成的商会的交流。

三、实施精细化合作。

一是东盟十国情况各异,湾区建设应根据各国不同的需求实施对接,合作应重质量、重创新性、重持续性。

二是双方支柱产业及其关联产业的合作应分行业细致对接,以产业合作带动双方优化贸易结构、投资结构。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方面,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已开展了十多年的实践和研究,可与湾区建设有关方分享。

三是充分利用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已经建立的合作机制和平台,争取将湾区建设与东盟合作列入其中,这也有益于已有合作机制和平台充实内容。可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重要平台。实施湾区建设与中国—新加坡发起的国际陆海新通道建设有机对接、结合。在充分利用已有合作机制和平台的同时,继续提升海丝博览会的务实性,积极建立湾区建设与东盟有关国家合作的新机制和平台。

四、研究自由贸易协定和安排,抓住市场开放带来的机遇

中国—东盟自贸区已经升级,东盟经济共同体不断完善,东盟有些国家与外部(日本、欧盟、印度等)正在实施或商谈有关自由贸易协定。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签署的《CEPA货物贸易协议》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东盟―香港自由贸易协定》及其《投资协定》2017年11月签署,现在东盟国家正在履行国内批准程序,有望年内完成后生效。

湾区建设应借助这些自由贸易协定和安排带来的双向开放市场,以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当前正在深化改革开放的举措,加强与周边东盟国家的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促进区域生产要素流动,挖掘区域经济合作潜力,拓宽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