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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发布实施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市民生活、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民生工作。截至目前,本市已累计完工投入运行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700余台,今年全市将完成电梯加装1000台以上,加装电梯从“个案”走向“量产”。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地方标准从选型配置要求、建筑结构要求、标志及保护要求、验收要求和维护保养要求等方面,为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出了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为加装电梯高质量推进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既有多层住宅的建筑特点、环境、绿化、空间、地下等情况特点与新建住宅建筑的特殊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的部分条款高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1.在4.2.1 条款中,规定了电梯宜采用无机房的电梯的要求。无机房电梯比有机房电梯相关建筑的整体高度可降低 2m 多,最适合一般为 12 层或以下的建筑使用,可以节省建筑空间,减少对周边房屋的采光影响。

2.在4.3.2.3 条款中,规定了将电梯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提升至±15mm 范围内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出电梯时轿厢内外的高度差,尽可能降低老年人进出电梯时因高度差太大引起的绊倒风险,也可以方便轮椅的进出。

3.在 4.2.6 条款中,当电梯的候梯厅部分为非封闭的室内空间时,规定了层站侧电气部件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的要求,确保电梯在潮湿环境下也能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

4.在 4.3.3.6 条款中,引用了新加坡(热带)轿厢通风装置的风量要求以及紧急电源时的供电要求。确保不管电源处于何种状态,轿厢内都能有效通风,降低温度,提高舒适感。

5.在 4.3.3.7 条款中,规定了轿厢内照明在正常供电以及紧急电源供电状态下的要求。

6.在 5.3.2 条款中,为了防止候梯厅积水流入井道内,对电梯安装规定了候梯厅的地坪与电梯层门地坎之间的坡道过渡、候梯厅底层地坪略高于室外地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