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持续完善标准协议文本体系 助力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9月2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衍生品市场稳健高效发展,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和法律专家制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跨境文本-2022年版)》《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22年版)》《中国场外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本术语与适用规则(2022年版)》(以下分别简称《主协议(跨境文本)》《利率定义文件》《信用术语文件》),于日前正式发布。

《主协议(跨境文本)》在《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主协议(2009年版)》基础上,结合跨境衍生品交易特点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是增加税务相关条款;二是增加可选择在补充协议中适用的跨协议结算安排;三是增加分支机构交易条款;四是修订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五是增加非法人产品相关条款。市场参与者开展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可选择签署《主协议(跨境文本)》。

在2012年、2016年版文件基础上,《利率定义文件》《信用术语文件》根据近年来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进行了修订完善。《利率定义文件》主要补充了期权类产品相关定义,新增挂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FDR)作为参考利率,完善了信息后备机制条款。《信用术语文件》主要完善了债务重组定义表述,引入参考债务承继机制,针对仅保护单一债务的情形补充了特殊安排,引入可在补充协议中选择的“信用恶化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开信息”表述。市场参与者可结合自身交易需求,选择使用不同版本的定义文件或术语文件。

交易商协会成立15年以来,大力推动银行间市场标准协议文本建设,先后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以下简称《衍生品主协议》),《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以下简称《回购主协议》),《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借贷交易主协议(2022年版)》(以下简称《借贷主协议》)等20余份主协议及配套文件,累计签署备案各类主协议6万余份,为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境外参与主体日趋丰富。近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完成《回购主协议》签署备案,这是继国际清算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韩国央行、斯洛伐克国家银行等境外央行之后,又一家进入银行间市场并签署主协议的境外央行类机构。截至目前,已有21家境外投资者签署71份《衍生品主协议》,96家境外投资者签署《回购主协议》,1家境外投资者签署《借贷主协议》。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根据市场创新发展持续完善标准协议文本体系,助力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记者/杨洁)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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