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作签证是否可以解决CRS的问题

一个工作签证是否可以解决CRS的问题

CRS全名叫做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本身和税务没有关系,但是总是和税务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CRS是一个信息交换的体系,简而言之,金融机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需要对账户持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的信息进行自动交换。

一个工作签证是否可以解决CRS的问题

比如,一个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人A在法国开户,法国的银行会让此中国人披露他是哪些国家的税务居民。法国的银行每年会把此人的账户信息交换到中国。这样有关机构就会了解此中国人在海外的资产情况。

那么一个工作签证是否可以解决CRS的问题?比如A可以拿S国的工作签证,并且去S国的银行开户,且向S国的银行披露A是S国的税务居民。这样S银行就会向S国披露A的账户情况而不会把信息交换到中国。

然后,真实的情况是如何的?

我们先来看看世界经合组织OECD对于CRS的规定:

“There might be situations where a person qualifies as a tax resident under the tax residence rules of more than one jurisdiction, and therefore is a tax resident in more than one jurisdiction.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CR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ust ensure that Account Holders (or Controlling Persons) discloseall tax residences in the required self-certification.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CRS, the Account Holder (or Controlling Person) must disclose all its tax residences in the required self-certification.”

根据CRS的规定,一个开户人需要申报自己所有的税收居民地信息。

举一个例子:王先生家庭是典型中国大众富裕家庭。 王先生持有中国护照并且持有美国绿卡。他主要在上海经营自己的生意。王先生的小孩在澳洲读书,王先生的太太在澳洲陪读,因此王太太在澳洲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主要靠王先生提供。王先生的太太和小孩已经加入了澳洲国籍,并注销中国国籍。王先生现在也已经是澳洲的永久居民。他们全家已经卖掉了在上海的房产而在澳洲购置了地产。即在国内没有王先生和其太太名下的任何房产,但是王先生的户口落在父母名下,跟其父母在同一本《居民户口薄》。王先生一个月去澳洲看小孩一次。王先生在新加坡成了一家子公司,并用中国护照办理了新加坡的工作签证,王先生现在一年有183天以上在新加坡。王先生在中国和新加坡是主要住在酒店或者酒店式公寓,其中中国酒店式公寓的产权是非住宅类,类似当下流行SOHO,可以签订1-3个月短租协议。

在上述例子中,王先生是中国的税收居民,这是因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实施条例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尽管王先生在中国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长期出租在民房(具有住宅类性质)房屋而无需办理暂住证,但是王先生还是具有中国税收居民,因为王先生持有中国护照,属于中国公民,在中国有户籍,跟父母在同一《居民户口薄》上。在中国居民户口薄上都明确标明地址,因此是可以根据户籍关系推定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他是美国的税收居民,因为他持有美国绿卡。

他很可能是澳洲的税收居民,因为他是澳洲的永久居民,他的家在澳洲,他也是他在澳洲家人的经济来源。

他是新加坡的税收居民,因为他拥有新加坡工作签证且一年有183天及以上在新加坡。

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申报CRS的方式应该是申报,申报自己是中国,新加坡和澳洲的税收居民。而且王先生需要申报FATCA,因为他是美国的税收居民。

因此,一个工作签证,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居民的问题。税务策划是一个技术活,从来都不是简单粗暴就可以搞定的。相信专业人士,合法,合规才是王道。

本文不是法律意见,不作为任何交易的参考依据。如有任何需求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本文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和对相应法律法规的解释,与作者供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本文受版权保护,可以转载,但是必须注明出处。

作者:

白璐,新加坡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外国律师,新加坡特许税务咨询师

王晓辉, 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税务师非执业会员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