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4)日
重庆人社发布消息
2019年
“设站单位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
等项目可以申报了
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
这5类可申报
设站单位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招收机制资助
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离岸分站
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
如何资助?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
设站单位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
资助标准
每招收1名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2)申请人博士后进站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1月10日;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
(4)全职博士后(进站前身份为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及复员军人不在申请范围);
(5)入选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招收海外全职博士后科研资助申请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申请人,需提供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联合培养协议》,资助经费划拨至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招收机制资助
资助人数
100人
资助标准
一年期每人资助经费1.5万元、两年期每人资助经费2万元、三年期每人资助经费3万元。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人为国内外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在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与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承诺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学科领域优先。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博士、博士后连续培养协议书
(详见附件2)
资助管理及划拨?
资助经费采取设站单位申报、一次性划拨方式
资助经费可用于对申请人的科研资助、学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由设站单位单独建账,据实支付,鼓励各单位按比例配套
设站单位实行“协议管理、违约追偿”管理办法,博士毕业生因不可确定因素不能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应按培养协议追回资助资金,并退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资助数量
择优设立2个
资助标准
每个一次性资助经费100万元
申请单位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单位为我市国家级园区、高新区;
(2)具备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保障功能;
(3)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创业孵化园等平台和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
(4)具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熟悉博士后工作、创新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队伍;
(5)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报表(详见附件3)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离岸分站
资助数量
择优设立5个
资助标准
每个一次性资助经费10万元
申请单位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已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设站单位在市外设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合资子(分)公司、科研机构、研发中心等
有雄厚的保障能力,拥有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其他保障能力
设站单位需承诺3年招收不少于2名博士研究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离岸分站申请表
(详见附件4)
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
资助数量
择优设立10个
资助标准
每个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
申请单位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3)有培养经验,实际指导博士5名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完成科研任务并出站;
(4)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能力。
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
(详见附件5)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离岸分站、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这3个项目如何申报?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区县人力社保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A4幅面,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加封面、目录)。
(二)资格审查
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
市人力社保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答辩评审等方式,对申请人选及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四)公示及发文
市人力社保局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公布。
小提示
各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与申请人、申请单位所有人纸质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至市博管办,电子件应有详细标题,打包发电子邮箱599024941@qq.com。
如果你有疑问,可致电023-86867385,023-88152120。
地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市博管办)1号楼5楼1515室(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来源:重庆人社
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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