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重罚酒驾被批“不痛不痒”,台媒:大陆酒驾治理效能,台湾应汗颜

来源:环球时报

台湾立法机构临时会1月24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希望通过严惩杜绝酒驾乱象,结果遭到新一轮质疑。

条文将酒驾未肇事的刑责从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下,明定公路主管机关得公布10年内第二次酒驾累犯者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同时加重同行者“连坐”处分最高1.5万元新台币罚款。国民党“立委”蒋万安在脸书称,提高酒驾肇事致死及致重伤刑罚、没收酒驾肇事驾驶人的交通工具,在本次修法中皆无任何进展,与社会大众期待有很大落差。他说,提高刑责固然是吓阻酒驾的必要手段,其他包括推动酒瘾戒断治疗、宣传酒品危害等措施,同样是大家努力的目标,希望当局能正视民众的期待,不该容忍酒驾者一犯再犯,修法一次到位,不让悲剧一再重演。

“立委”李贵敏称,无视法令一再累犯的酒驾者比比皆是,包括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等,根本不痛不痒,“试问酒驾累犯连自己与他人的安危都不顾了,还在乎多罚点钱或公布姓名吗?有意义吗?”她说,从台北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事件发生以来,民进党高官酒驾层出不穷,前“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甚至升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发言人,连最基本的政治责任都没有,高雄市官员王启川还曾拒绝酒测,所以“酒驾零容忍”不该是一句空话,更应该从民进党当局高层开始做起。

“大陆酒驾治理效能,台湾应汗颜”,《旺报》以此为题评论称,台湾酒驾问题比大陆严重,关键在于台湾治理体系与治理效能出了问题。大陆不仅通过公检法铁拳查办酒驾,而且有更多经济、社会力量介入其中,包括代驾产业的蓬勃发展、将醉驾入刑者列入信用体系等,这些都是台湾最欠缺而应该投入的部分。文章认为当局应摒弃意识形态偏见,客观看到大陆治理的优势和长处,虚心借鉴,“此乃两岸交流与融合的初衷”。【来源:环球时报 文/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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