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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接D41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1年度大信的审计报酬是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2月1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人:佘伟宏、孙怡琳

联系电话:020-8251 2686邮箱:dm@fbflex.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五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

(二)投资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伍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价格如变动较大,期现货价格波动也会很大,基差的不利波动会造成资金损失。

2、资金风险:由于期货/期权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公司将配置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5、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前,将在多个交易对手和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和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方邦股份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决策与授权事项

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董事长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5、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有效执行制度,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方邦股份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好的中大型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建立票据池台账,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 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方邦股份”)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760.00 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 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06.8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8.2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52.1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19.7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47.5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278.8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53.6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6,778.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8月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1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213,124.69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1,488.73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7,124.69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8个大额存单账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方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方邦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方邦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3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350,922.6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76%;实现营业利润48,027,588.3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33,130.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1年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计划。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喻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监事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