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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香烟混装后被运往国外贩卖,6人被判刑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相婷婷 记者 王晓宇)近日,由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陶某等 6 人涉嫌跨国非法经营烟草案获判,6 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为获取非法利益,2020 年 6 月以来,王某、陶某等 5 人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群、QQ 群收购假烟,再从周边商贩处购买真烟,继而将真假香烟进行混装。随后他们利用张某将真假香烟封装在木门夹层中,并偷偷将香烟运至广东深圳,最后通过广东深圳等地的国际物流将香烟发送至新加坡进行售卖。

2021 年 5 月 14 日,王某、陶某等 4 人被抓获归案。7 月 8 日,另外两名参与此案的嫌疑人尹某和李某自首。相关部门查扣真假香烟共计 445 条,涉案金额 13 万元。

同年 10 月 28 日,东海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侦破经过,与公安机关、烟草专卖局多次会商,分析研究案情,对涉案金额的确定、涉案罪名的认定等方面逐一固定证据,并及时交换意见,形成办案共识。同时,承办检察官俞中平提出,通过资金流确定犯罪数额、模拟运烟的过程进行侦查实验等有针对性的侦查建议和意见,引导公安机关精准取证,全面收集、固定案件证据。

东海县检察院认为,王某、陶某等 6 人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王某、陶某等 6 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采纳,最终,王某、陶某等 6 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表示,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商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机构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烟草烟叶必须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的单位统一收购,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