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4日讯(记者 吴佳潼)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指出,中国为国际争议解决贡献中国方案。迄今为止,联合国贸法会判例库已经收录中国法院裁判文书35份。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涉新冠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三)受到联合国大会的关注,并收录进贸法会法规判例法系统。
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郑亮 摄
刘贵祥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涉外司法领域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33万余件,当事人涉及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地区。
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准确阐释相关国际规则,丰富了国际条约的实践。在新加坡中华环保公司与大拇指公司出资纠纷案中,准确适用新加坡法律认定当事人的诉讼代表权,增强了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信心。在美国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裁决一案中,明确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作出的裁决的籍属和执行裁决的法律依据。不少判决和裁定获得有关国家的承认和执行,人民法院解决跨境纠纷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人民法院还先后发布了涉独立保函、外商投资、仲裁司法审查等司法解释,营造公开、透明、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港、贸易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吸纳相关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参与进来,推动诉讼与调解、仲裁的有机衔接。坚定承担国际条约义务,平等互利开展司法协助。平均每年办理4000余件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引渡等司法协助案件,合作范围覆盖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海洋强国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推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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