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法院判决一起“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

中国法院网讯(唐湘丽)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虚设投资平台电信诈骗案,彭某甲、朱某、李某甲、李某乙、谭某等十人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利用电信诈骗手段诈骗被害人十一万余元,数额巨大。以诈骗罪被分别判处十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零四个月的刑期,并处十一万元至二千元不等数额的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十一万余元,依法应当退赔给被害人。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三十二台、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12月,被告人彭某甲预谋采取“杀猪盘”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购买了32部已绑定微信号的手机、银行卡等诈骗工具。

  2021年1月初,彭某甲购买了“新加坡腾飞集团投资理财”APP作为诈骗平台,并招揽了被告人朱某为技术管理员,负责该平台的运行及管理;又招揽了一批“业务员”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谭某、韩某、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杜某等八人,组成诈骗团伙。业务员在平台上线前,使用彭某甲购买的作案手机及微信号大量添加“好友”,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与目标客户聊天,锁定作案目标。

  2021年1月11日,该诈骗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各业务员正式开始引诱好友(即被害人)投资,利用感情和金钱为诱饵,骗取目标客户取得基础信任后,将目标客户拉入微信群,各业务员们在群内鼓吹该投资平台赚钱的气氛、刷虚假投资及盈利数据、相互恭贺,营造投资气氛火爆及在该平台投资能够赚钱的假象,引诱客户“投资”,最后将客户引诱进入自己制作可操控后台数据的虚假投资软件。开始给客户小金额赢利,让客户信任这是一个正规的平台,当骗取客户投入更大的资金时,彭某甲安排朱某操作后台“崩盘”,对客户的“投资款”进行“一键收割”,骗取客户钱财。

  2021年1月17日,该诈骗窝点被双峰县公安局查获,彭某甲、朱某、李某甲、李某乙、谭某、韩某、彭某乙、彭某丙、彭某丁、杜某等十人,被双峰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截至2021年1月17日,该诈骗团伙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1万余元。

  双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甲、朱某伙同其余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搭建虚假投资平台,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引诱投资者进入网络虚假平台进行“投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庭根据各被告人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区别主从犯,结合各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等各种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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