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老黄在等待考取执照的时候,收到了一条来自Uber的短信,说只要向指定出租公司租车,“将能获得7500元租金回扣,并在等待PDVL的八周内,享有每周1750元收入保证。”
一般来说,如果车主向出租公司租一辆本田轿车当私召车,每周须缴付500元租金,以及另外500元的定金。而在租车的前八周,司机如果能完成规定数量的订单,将能获得介于250元至1000元的新司机奖金,和介于125元至750元的收入津贴。
想要获得最低的375元总津贴,司机每周必须完成至少25个订单,如果司机一周完成100宗订单,则可获得最高1750元。
大概是被1750元一周的津贴吸引,老黄便申请了Uber司机,可是第一天尝试之后却发现,自己5小时才能完成4次送餐订单,这远远距离一周100趟的目标要来的远~
可能有人觉得不可思议
5个小时才能送外卖4次
这是怎么个概念?
叫那些每天送不知道多少份外卖的小哥
情何以堪
不过老黄就分析说,一般送外卖的,骑电单车要比开小车的效率要高,因为小车还要找停车位,而电单车就不用。而且不同地方外卖需求也是不同,例如在市区里面,有的外卖员一天就能送30趟外卖~
回归正题,老黄觉得自己一周肯定做不了100趟的外卖,于是就想着要和优步总部解约,没想到却被告知要偿还至少八周租金,总额达4000元才能解约。
看来这年头,新加坡连Uber司机也不好当~~
不过针对这件事,有律师就认为这规定有可能涉及虚假陈诉,不过总结别人的经验,要是大家只是想着当个Uber司机来玩玩,那最好还是不要随便签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