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算不算“诬告”?触犯刑法哪一条?「弃」

大家好,2021年9月14日,曾经轰动一时的“弦子诉朱军性骚扰案”历时三年终于迎来了结局。与事件初期大家所预判的不同,因现有证据不足,法院驳回原告弦子的诉讼请求,朱军无罪胜诉。

先给大家说清楚哈,该弦子不是著名歌手弦子,而是这位本名周晓璇的女子。

尽管事情真相大白了,可深陷事件之中的两位主人公,现如今人生境遇却完全不同。周晓璇从一个无名小卒,摇身一变成为BBC等西方媒体笔下的“女权斗士”,颇受皇军赏识。朱军老师的名誉却遭到毁灭性打击,从1997年到2017年,他没有缺席过任何一届春晚,是无数观众眼中都“央视一哥”,到如今却连最基本的主持工作都无法参加。甚至直到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朱军老师已经重获清白了,他是被恶意诬告冤枉的。

梳理整个事件,我们不禁产生疑问,弦子到底是在什么幕后力量的帮助下,屡屡登上BBC等西方媒体的报道的?既然已经判定朱军胜诉,弦子是否需要为“诬告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呢?我国法律对女性恶意诬告男性性侵自己,有什么判罚规定呢?

金主爸爸们扣q上车,本期详聊。

一、一场诬告陷害的毒计

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始末,2014年6月9日晚间,当时还在央视《艺术人生》栏目实习的弦子声称被主持人朱军在化妆间猥亵。

第二天,她以朱军性骚扰为由报警,随后朱军也去警局做了笔录。但在报警后,警察复盘当时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异常,从弦子身上也没有检查到任何其他人的DNA。因为没有足够的人证物证,这件案子不了了之。

2018年7月,在海外metoo女权活动的风波和影响下,弦子联合自己的好友麦烧(微博昵称“麦烧同学”)

将这件尘封已久的往事重新铺陈在公众面前,引起了轩然大波。在难以平息的舆论压力和各方质疑下,曾经的央视名嘴彻底淡出公众视线,事业因此受到重创,他的家人也在无休止的谩骂和质疑声中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朱军的儿子就被迫终止了学业。

在这漫长的三年中,朱军失去事业和声誉,被舆论扣上“性侵犯”的标签,那么另一位主人公——弦子,又在干嘛呢?她被西方舆论吹捧成了一位“勇于斗争的女战士”,一位“敢于面对权贵勇敢抗争的女人”。弦子“充满委屈”地接受海内外各大媒体的采访,将这场当时尚未见分晓的官司完全转变成名誉和流量的砝码,为自己塑造了“正面的、值得被信任的女权运动领导者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事件中,弦子作为一名“自我笃定”的性侵被害者,却从始至终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在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中,讲究谁主张谁举证。回看2014年的卷宗和最近的两次庭审记录,弦子的陈述漏洞百出。

首先,最原始的卷宗中表示弦子身上并没有除她个人以外任何人的DNA,而案件中被提及的化妆间,在事后也被证实是公共区域,门外人来人往,这期间也有其他人不断进出,不可能存在她所描述的长达几十分钟的猥亵。

第二,弦子在案件中也叙述称,当时因为阎维文及时进入化妆间,这场“猥亵”才得以结束。可事实是,当天阎维文老师根本不在北京,弦子明显是在撒谎。于是弦子借口时间久远记忆错位,用另一位歌唱艺术家的名字搪塞了过去。

第三,在后期庭审过程中,朱军以往的视频资料,包括与董卿在舞台上主持,与金晨在节目中的互动,都被弦子当做朱军是“猥亵惯犯的佐证”提交给了法庭,这些资料显然不能够证明朱军有罪。

尽管弦子嘴上说着“相信法律”,却数次搅乱司法审判程序,无视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性,甚至是胡搅蛮缠,多次用无理诉求导致开庭延期。弦子的行为让这场本应该由法律来裁决的案件,变成了一场伪“女权”的狂欢,一场践踏司法的闹剧。

今年九月份庭审结束后,包括BBC、ABC、纽约时报在内的多家西方媒体,都上赶着报道该案,他们甚至在文章中写到“中国女性试图运用法律途径时会面临巨大的困难”,这瞎话说的,放屁不打草稿了属于是,无耻又下流。

事件中所涉及的另外一个人,弦子的支持者麦烧,是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成员之一,她曾在微博公开支持新加坡间谍康明凯被封号。

麦烧早在几年前就在社交网络上发表过反动言论,她在今年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中国法律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性骚扰者和性侵犯,因为它要求你有证据。”

离谱吧?讲证据是法律的底线,这种言论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法治中国,简直是流沙河官方货币——真沙币。

麦烧所在的组织是“绿色和平组织协会”,这个组织既不绿色也不和平,经常暴力破坏他人财产,也经常被揭出造假说谎,在国际上可以说是臭名昭著。拥有这样的身份背景,有这样的国际组织做后盾,弦子和麦烧才有底气打着女权的旗号,大张旗鼓地利用舆论来毁掉一位正面公众人物的一生。

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弦子的律师罗昌平,曾在新京报担任主编,因为侮辱志愿军英烈被刑拘。他们聚在一起可谓是蛇鼠一窝。

结合现有的线索,我们作为旁观者,只能窥探到冰山一角,无法确定这其中的幕后推手到底会是谁,但是归根结底,这绝不是一次目的单纯的维权事件,它被恶意发酵成了一次对于法律和国家司法的责备,被放大成为男女对立和女性平权的命题,其心可诛!

这样吧周晓璇女士,你不是既喜欢弦子这个假名,又喜欢诬陷吗?今后就叫诬弦陷子吧怎么样,觉得这个名字好的请把“实至名归”打在公屏上!

二、刑法怎么判诬告罪?

在事件尘埃落定后,我们看到的是,曾经的著名主持人朱军已近暮年,因为莫须有的诽谤被扣上“性骚扰”的罪名。尽管案件最后朱军胜诉,可相比于三年前该案的极高关注度,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件案子到今天才有了定论,才还了朱军老师一个清白。跟兄弟们求个三连和转发,希望这个视频让更多人看到,谢谢。

好在,据消息,12月5日,一名参加央视节目的医生发出照片,显示朱军已经恢复工作,状态良好,还是那么一身正气,兄弟姐妹们请把“欢迎回来”打在公屏上。

那么,诬弦陷子在诬告败诉后真的完全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诬弦陷子在诬告时就曾向北京警方报案,要求追究朱军的“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朱军老师对弦子提起刑事诉讼,弦子有可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兄弟姐妹们,这波反杀啊。大家愿不愿意看到诬弦付出法律代价呢?请让我在评论里看到你们的答案。

我找到两个可以参考的判例。2019年,一女子谎报男子威胁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对男子以涉嫌犯强奸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后证实,这两个人是情人关系,女子因诬告陷害最后被判处九个月有期徒刑。2020年,也有一女子因为感情矛盾,诬告陷害自己的男朋友强奸,最后也获刑九个月。我们无法将这两起案件完全与弦子诉朱军案进行类比,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应该得到法律严惩的人最后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而且,在这件事极大的社会影响力下,结局不只是诬弦陷子一人声败名裂甚至付出法律代价这么简单,中国广大女性因为她的个人行为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面临更大的压力。

诬弦陷子用实际行动玩了一出代价极大的“狼来了”,为这个恶毒谎言买单的还是女性群体自己。这不禁让人想起清华学姐事件,如果最后没有监控作为证据为学弟证明清白,他是不是也要跟朱军一样,一辈子背负“性侵犯”的罪名?是不是也有可能用自杀的方式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样性质的案件,被污蔑性侵12名女学生的老师汪康夫,含冤入狱十年,现如今七十九岁仍然四处奔走只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说,“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我犯罪,我却要用一生去证明自己无罪。”如果不是被污蔑,汪老先生会是一位令人尊敬的老师,此刻正安享晚年,而现如今,他却每日心系自己的冤案什么时候能够重审。

我们不可否认,现有的社会状况下,女性需要更多的斗争和法律去维护自身的权利与利益,然而因为弦子对女权的盗用,对社会各界同情心的践踏,女性再次被推向了另一个不容乐观的处境。有很多真实受到侵害的女性需要得到支持和援助,这些女性可能是被长期家暴无法离婚的妇女,可能是被男性性侵的女童,可能是被职场pua的菜鸟新人。她们无从倾诉自己的遭遇,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正义,她们的维权之路本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但因为诬弦的前车之鉴,她们被怀疑在撒谎,她们被认为是目的不纯,她们被质疑在夸大其词,扭曲事实。

性侵类案件本身很难举证,如果证据链上有一点点存在瑕疵,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就没法证明被告有罪。而且性侵关键点在于这个行为当时“是不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要证明这一点需要通过一些客观的医疗手段,例如有暴力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如果能有录音录像这种更加直接的证据就更好了。但关键就是,很多情况下受害人无法举证案发事实,而且如果一个案子全都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就更需要法官谨慎定罪。在这种本就不利于女性维权的情况下,诬弦陷子的恶行无疑是雪上加霜,极大程度地加重了整个社会对自称受害的女性群体的信任危机,让女性的维权之路更难走,让无数正处于困境的女性受到了二次伤害。

最后,弃子呼吁,请大家不要因为诬弦的恶行而增加对维权女性的冷眼,受害女性敢于站出来维权的目前依然是少数,收到伤害不敢维权的她们应该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

更不要中了境外势力在国内挑拨男女对立的奸计,中国是个兄弟姐妹一家亲的地方,要搞对立就让他们自己尽情对立去吧。

我是弃子,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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