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要看完了?现在才刚刚开始呢!
香洲埠位于香山县下恭常都属山场、吉大两乡交界处,该处原有一段民荒,土名沙滩环,地甚宽广,横直八百多亩,面临大海,背枕群山,距澳门陆路约十三华里。该地同香港和广州的交通也很方便,以当时的水程计,由香港乘轮船约两个半小时,由广州乘轮船约五个小时,便可以抵达该地。1909年,香山人民在这里创办了一个商埠。这是一座民办官助的新兴商业城市,以其在香山境内,又靠近九洲洋,故取名香洲埠。开辟香洲埠是香山人敢为天下先的重大事件之一,迅即引起广泛的注意。然而,时隔三年,商埠尚未完成建设之际,却又顿时嘎然而止。从此香洲埠虚有其名,它仍是一个荒僻的滨海渔港。
为甚麽香洲埠开始时轰轰烈烈,后来却冷落如斯?有人说,这是肇因于1910年发生的一场火灾,使商埠煅于一旦,以后再没有商人投资该埠。也有人说,由于九龙税务司夏利士极力反对,后来又在马溜洲设卡征税,致使商埠免税优惠实际上并未实行。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有揭示香洲埠衰落的真实原因。总之,香洲埠的兴起及其瞬间天折,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
当时同盟会员郑彼岸在香山石岐创办《香山旬报》,十分关注开埠大事,曾经追踪报导了香洲埠兴衰全过程,留下了许多详实的史料。现根据这些史料,对百年前这一石破天惊的地方事件作初步探讨。
为什么要开始香洲埠
首先,香洲开埠是当时国内改革政策的产物。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的打击,清朝政府日暮途穷,顽固派被迫改弦易辙,推出新政,採取优惠政策激励商民振兴民族经济,落实了一些调整官制、整顿吏治、奖励实业等改革措施,在中央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成立工商部,地方各省设劝业道和设商务局,大力鼓励华侨实业界回国投资建设。在清政府优惠政策的感召下,一些有远见卓识的商人挺身而出,积极筹建商埠。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批新商埠,称为自开商埠,以表示与此前的约开商埠区别。约开商埠是欧美列强逼迫中国政府签订条约开辟的通商口岸,它是列强侵略战争或外交讹诈手段的产物。从 1848 年五口通商以来,到 19 世纪末,中国在东西方列强的武力胁迫下,先后在沿海开放的约开口岸就有二十二个,其中上海、广州、青岛、大连、福州、厦门等均是较有代表性的约开商埠。晚清自开商埠共十二个,其地域分佈特点有三种:一是沿海口岸,有六个,它们是三都澳、秦皇岛、鼓浪屿、香洲、公益埠、海州;二是沿江口岸,有一个,即岳州;三是陆路口岸,有五个,它们是济南、潍县、周村、南宁、昆明。香洲埠就是这些自开新商埠之一。由于中国沿海的重要口岸均已成为约开商埠,自开商埠的选择面较小,故分佈在沿海的自开商埠均为小城镇。秦皇岛在 19 世纪末祇是一个小渔村,在开埠前的发展规模是非常小的。同样,三都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中国文献记载有人口8,000人,说明其发展规模不大。其它如鼓浪屿在开埠前也仅有2,000人,而香洲埠、海州埠、公益埠则更不必论。儘管如此,这些沿海城市大多交通运输便利,面向国外,背靠国内广大腹地,是中外连接点,资金容易筹集;更重要的是沿海便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以及有比内陆更加开化的气氛,使清廷不得不把开放重点放在沿海。香洲埠在开埠前虽然祇是极其荒凉的渔村,但它面向大海,水陆交通均很方便,更兼地接澳门,开放意识浓烈,具备了开辟商埠的天然有利条件。
其次,香洲开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抵制澳葡,以争利权。19 世纪下半叶,葡萄牙在英国支持下,悍然使用武力霸佔澳门,实行殖民统治,并不断扩佔周边各乡村土地。香山人民无比义愤,奋起抗争,要求划定澳门界限,制止扩张。在此期间,香山人民採取了许多手段遏制澳葡,开辟香洲商埠就是其中之一。据广东劝业道委员陈庆桂的说法,开辟香洲埠是“为釜底抽薪之计,使彼狡谋莫逞”。
他在奏章中说:广东澳门划界一事,迭经磋议,至今数月,相持未决。臣屡接乡人函电,均以葡人不遵原约,恐酿事端为言,则此中为难情形,谅亦穷于应付。臣愚以为外人既不肯退让,我若急求了事,则所丧必多。然虚与委蛇,究难定议,须另筹办法,为釜底抽薪之计,使彼狡谋莫逞,自然就我范围。盖葡人之欲推广澳界者,有利可图也。臣查澳门港地非冲要,每岁所入,全恃妓捐赌饷,以为大宗,均係吸内地游民之脂髓。我若相戒勿往,彼自无法取盈。为今之计,莫妙于附近自辟港埠,以为抵制之方。近闻香山商民,新得一港,开作商埠,取名香洲。今年开埠之日,经督臣张人骏亲临察看,批准商人集股开公司。可见,同盘踞澳门的葡萄牙人斗争的政治因素,是促成创办商埠的重要推动力。
第三,香洲开埠是为了振兴地方实业,发展民族经济。1908 年,香山县贡生王诜(王灼三)、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人联名申请开埠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决心振兴商务。他们表示:窃土广不治,则启敌人之野心;民贫无业,则萃盗贼之渊薮。恭读本年十月十五日宪台示谕,劝以振兴商务,虚己下人,谆谆诰诫。宜如何图报,惟查外洋商垦之法,任商人择定地段,报明官署,定限昇科。在商人于领垦界内,有保护利益之实力,法简令严,大信恪守。职等念此至重,思本其法以行于内地。”于是,他们选定澳门附近名为沙滩环的地方,“拟将该地开作商埠,先筑长堤,后建舖户,冀创设一大商埸,振兴实业”。
第四,香洲开埠也是为了妥善安置归国华侨。广东历年出国华侨数以百万计,华侨多因经济破产,无法维持生计,被迫漂洋过海到国外谋生,备受凌辱,历经艰辛,到了晚年十分思念祖国,祈求落叶归根。但由于种种原因,华侨回国置业安居存在许多困难。当时前山同知庄允懿的报告说:同知等伏查近年以来,寄居外洋之华侨,欲回内地,每苦于无可置产,又迫于外人之欺凌,不甘忍受,偶有挟资而归者,土人或反鱼肉之,故惟有托足于香港澳门,几同传舍。今得另辟新埠,实力保护,广为招徕,务为宽恤,价不居奇,不难从如归市,转瞬成都成邑,操券可期。”
从庄允懿的话中可以看出,当时华侨安居问题十分突出,引起政府的极大关注。因此,清政府不失时机地把这次开辟商埠同解决安置华侨问题挂鈎。
商人建商埠 定章程
开辟商埠是开明士绅提出来的,建设资金自然也由他们设法筹集。1908年12月,王诜(王灼三)、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人联名提出开埠计划,向广东省劝业道申请:
在香山县属山场、吉大两乡交界处,有民荒一段,土名沙滩环,纵横约七百亩,地高沙绕,屡遇飓风,未尝为灾;兼以渔船不时出入,可以振兴渔利。背后山石高耸,可以凿石填堤;加以讲求种植,诚可为兴商殖民之一助。即因择定地段、划界、签约、绘图、议章,呈请察核批示祗遵。俟办有成效,再行禀请转详督宪,暨商部注册存案。并附上粘章程一扣,绘图一纸,抄白,两乡合约同呈名单各一纸,提交劝业道。牵头开办香洲商埠的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人,均是地方有点名气的绅士,每人都挂着候补知府、贡生、道员的头衔,属于紧跟潮流的开明绅士一类。
王诜字灼三,香山石岐北区黄沙港人,他在〈开辟香洲埠图记〉一文中,阐述了建商埠的雄心壮志。表示要“本其山川,相其形势,筑长堤,建楼宇,设巡警,期自治”。他祈望商埠将带来莫大的利益:一张航业以维海利也;一兴渔业以裕鱼盐也;一开石矿以筑堤建造也;一化砂质以振兴工艺也;一讲农学以改良种植也;一开道路以备铁路车站也。之数者不假外求操券而获,更加以人事之佈置,则今日之草莱沙漠,即他年之锦绣山河也。
归国华侨伍于政字周屏,新宁(今台山)人,青年时代乘巨舰踏洪波游欧美,所到之处,但见崇楼峻宇,广道通衢,鬓影衣香,络绎相随。有人告诉他,数百年前这里还是荒凉绝塞,历经艰苦开发,才有今日的繁荣世界。他于是慨然想到自已应该返回祖国干一番事业;后来在故乡新宁,风霜两易建成公益埠,然后又到香山,投身创办香洲埠。他把拳拳报国之心,化作创业实干上面。同时他呼吁舆论界和商界人士要有自主奋斗的精神:此而不谋自立,纵极唇焦舌敝,羽电交驰,恐终非善后之计也。语云:求在人者难,求在己者易。今日商埠之立,正卧薪嚐胆以求在己之时也。盍共起而图之?僕虽不才,愿为之执鞭焉。王诜、伍于政组建香洲埠公所,着手进行商埠的筹建工作。公所的人员配置为:
总理员:王诜;副理员 伍于政;协理员:戴国安、冯宪章;顾问员 陈景伊、翁印程学。以上人员主理公所日常工作,其馀尚有工程技术人员、会计和接待人员另行延聘。此外,公所聘请了三十一位名誉讚成员。他们分别是吉大乡和山场乡的乡绅。其中吉大乡绅为:曾广浏、叶廷华、叶集宏、叶舜琴、曾锡周、叶显鎱、曾彦传、叶显劭、曾翰生、叶孔岩、曾恪韶、曾恪宽、曾玉池、叶秀康、叶宏芳、叶名山、刘生榆、宋渭川,共十八人。山场乡绅为:吴国贤、鲍锟、黄福泰、吴寿鹏、鲍祥光、黄渐荣、鲍焕章、鲍炽、鲍桂芬、吴景尧、吴其光、黄嘉祥、吴逊庭,共十三人。这些乡绅都讚成开辟香洲埠,其中大多数人参加了出租沙滩环荒地合约,公所把他们列为名誉讚成员,其用意无非是通过这些在当地有影响的乡绅,拢络乡民,减少干扰破坏,以利商埠建设。但后来由于两乡与公所意见相左,利害衝突严重,许多人带头猛烈炮轰公所。据当时估计,香洲商埠开埠经费约需银一百八十万元,先由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人自筹开办经费十万元,另向外埠筹集,初步已得到四十八万元。其它资金拟在动工以后,陆续筹集。王诜等人通过广东劝业道陈庆桂向总督报告了香洲开埠的详细计划,其中包括择地租用、设股集资、认地营业、权利规则,以及设立巡警公所等诸方面,设计得十分细密周详。关于商埠的名称,创办人认为,该沙滩环係在香山县属之九洲洋,拟定名香洲商埠。建埠的宗旨是垦荒殖民,振兴商务,和实行公益。商埠准备先于海旁筑成堤岸,然后划分横街道,建舖建屋。先订大中小舖地共一千间,使成一定规模,同时立商务公所一间,以便办事。此外,还要逐步建造学堂、善院、公家花园、休息场、戏场,以及各种公共设施,还要与各乡酌量修整建设附近各乡道路,以便东洋车来往。但在第九条规则一项中,商埠创办人虽然明确规定洋烟赌具一律严禁,可是对酒楼娼院,则任人择地设立,公开承认娼院营业合法化。
《香山旬报》报导了章程的概要:
一、宗旨。该环以垦荒殖民,振兴商务,实行公益为旨。
二、命名。该环沙石成林,一片平原。建设工艺种植场所,均为合宜。至渔业更为天然利益,故命名为广东实业商埠。查现据该厅县等勘覆,以实业商埠命名,未尽包括。摺请酌改饬遵。查该环係在香山县属之九洲洋,拟请改名香洲商埠,似较妥切,应候宪台核示遵照。
三、择地。该埠择地香山县属山场、吉大两乡交界民荒一段,土名沙滩环,南至崩山角,北至河窖山边,东至野狸山,西至荒地山脚为界约共七百亩。〔崩山角今南村隧道口附近,河窖山边今华子石凤凰桥,野狸山今名同,荒地山角今红山村附近。〕由创办人与两乡永远租出,筑堤建户。两乡祇收地租,俟十六年报请昇科。查现饬据前山厅庄丞,会同香山县凌令,查明摺覆。该处为山场、吉大两乡蚝塘,据两乡呈验渔照,山场约三分之二,吉大约三分之一,其荒地亦然,与蚝塘相连。惟该两乡虽各有渔照,但祇能用于海面,不能用之于陆地,指为官荒亦无不可。惟据该乡等自嘉道年间,相承至今,视为世业,今忽欲令议更张,民情必多惶惑,况现值振兴商埠之始,似宜稍示优异,以资观感。拟请俟办定后,再由两乡所收地租内,每年提出一成,作为地税,母庸升科等情。所议尚属妥协,应饬于章程内,将十六年报请昇科一语核删,改为俟办定后,再由两乡所收地租内每年提出一成,作为地税,勿庸昇科。
四、财政。该埠係创办人自备资本先行筹办,然后认定酬价,以为筑堤、修路、水渠、水埔及各项公务之用。不招散股,不动公款,不入洋股。
五、开地。该埠先于海旁筑成堤岸,然后划分横街道,建舖建屋。先订大中小舖地共一仟间,大舖长八丈,阔一丈四尺,小舖另议。查现章即称先订大中小舖地共一仟间,而建舖之长阔丈尺并未议及中舖,其合约内所议每舖纳收地租,亦祇议及大小舖两项,中舖亦未议及。拟饬将中舖一节核删,改为大小舖地共一仟间,以免参错。
六、建造。该埠先立商务公所一间,以便办事。其馀学堂、善院、公家花园、休息场、戏场及公家所宜办者,逐渐设立。至附近各乡道路,亦与各乡酌量修整,以便东洋车来往。查巡警为保护商场要政,该绅等现拟开辟商埠,则巡警亦宜筹及,应于该环内酌留三四十亩,以便将来建设巡警及各公所之用。拟饬于公家所宜办者逐渐设立一语之下,加入并于该环内酌留三四十亩,以便将来建设巡警及各公所。
七、认地。凡到本埠认地者,须注明省、府、州、县、姓名、职业,由收银处给地票为凭。所认之地,不得转售洋人。即售与华人,亦须到公所报明,方能作准。至地价若干,到时公议定。查现饬前山厅庄丞会同香山县凌令,查明摺覆开埠经费,约略核计,须银一百七八十万元。现据该职商摺称,由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四人,自备开办经费十万元,另由外埠承认已有名有数者四十八万元,其馀俟发佈后再行招认等语。同知察度情形,该埠係认地售价,譬如某户须地若干,自行标插,即缴价若干。所有开河筑堤,修造街道,建筑码头、沟渠等费,即取给于此,无须另行招股,故有不招散股,不招外股之说。闻新宁公益埠,即係如此办理。必须通盘筹定,实须经费若干,方能定地价多寡之数。其开办人之利益,亦即在此。应即责成王诜四人,认真经理。总期款不虚糜,功归实用。其地段酌中定价,禀官核定,不得抑勒居奇,以广招徕,而昭公允等情。所议尚属实情,应饬于至地价若干一语之下,改为酌中定议,禀官核定字样,以昭核实。
八、营业。先立石厂一间,以便筑堤建造。并购置轮船来往省港,以便运载。多立鱼栏山货两行,以招徕渔船。
九、规则。洋烟赌具,一律严禁。至酒楼娼院,任人择地设立。(合法妓院)
十、权利。该埠乃係创办人自备资本,先行筹办,又蒙列宪保护而成。自确有成效,核算通盘,提出一成,以为花红,作报効国家及创办人之纪念。
十一、许可权。该埠之立,本欲广辟商场,以维商务;广辟住场,以期卫生;所办各事,无非从公益上起见。惟工程甚大,数目甚钜,所有认舖银両,由收银处收齐汇付银行,随时起用。至筑堤修路,建造公所各项,由总协理公同议定,支应员照价支给,司数员照数注部。日间食用各数,由管理财政员交支应员管理,每月一结;另由查数员对核清楚,方免浮费。年终刊印徵信录,交众公览,以昭大信。总之公所所推各员,须分清界限,方不至牵制推诿。总协理专管垦荒应行事务,以策划妥善,佈置妥当为主义,不必干涉银両,以避嫌疑。协理、直理专管银両数目,以诚信核实为主义,不必干涉别项,以专责成。其馀各员,各管各事,务尽厥职。或各员确有见闻高论,亦得面商总协理采择施行,此又和衷共济,相与有成者也。以上各章程,如有未备处,仍须随时改良,呈请核察,以遵完善。
上述开埠章程着重阐明开发商务方面,但实际上,当时香洲埠总理员王诜和副理员伍于政联名上报清政府的《开辟香洲商埠章程》,共有四十章。这个章程较诸旬报刊载的文字超出好多倍,且内容全面而详细。其章目为:
1)宗旨、2)命名、3)择地、4)资本、5)公费、6)填地、7)浚河、8)长堤、9)街式、10)店户式、11)市场、12)认地、13)工程、14)经理、15)关税、16)盐务、17)建造、18)保护、19)保险、20)养生、21)义塚、22)规则、23)工人规则、24)舖主舖客规则、25)营业、 26)学堂、 27)邮政、 28)阅书报所、 29)博物院、30)公家花园、31)饷码、32)井厕、33)洁淨、34)公款、35)进支、36)查数、37)议事、 38)权利、 39)停工日、 40)总结。
综观以上四十章,王诜、伍于政勾划了一个完整的建造现代港口城市的蓝图。这是珠海最早的规划大蓝图!
不仅有发展工商业所需要的通畅的海陆交通,还有为常住人口提供学校、邮电、公厕、书报阅览室、博物院、公园、保险和公共坟场等各种社会服务;还规定星期日和其它重大节日放假休息;尤其是提出商埠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据第三十七章“议事”规定:以公所为议所,每月首开议一次,如有要事特别开议。以正副理为主席,在所办事员为议员,每街每行公举代表员到所会议。每议一事,必得议员人数过半方得开议,否则改期。议妥各事,必须议员多数认可,乃由主席签押,舆议各员亦须签押,以昭公允,然后宣佈施行。在清王朝封建专制体制下,居然敢于提出商埠管理民主化,充分表现了王诜、伍于政等创办人的民主革命思想和革新勇气。他们也深知自己在章程的某些观点和措辞,已经超越了封建统治者的界线,因此有点惴惴不安,故在第四十章“总结”中写道:“以上所拟章程,无非为地方上共谋公益,养成自治之基础起见。当此幼稚时代,立言或有过激之罪,伏祈亮宥。”官府支持创业 批准开埠报告清朝政府对创办商埠十分重视。接到申办报告后, 1909 年 2 月,前山同知庄允懿立即会同香山知县凌以坛,对商埠位址进行实地考察,勘察结果十分满意,对开埠表示大力支持。关于这一点,当时报刊均有详细报导:“于去腊二十二日,由创办人随同前山庄分府亲到勘地,极为讚成。称说吉大确係天然商港,在广东当推为第一,并劝勉创办人实行组织以达其目的,地方官无不力任保护云。”另外报刊还报导说:“前山庄分府勘得该地地势宽广,土质坚韧,自南至北约八九里,自西至东约四五里,一片平原,与民居坟墓,毫无干碍;外滨大洋,以野狸山为屏障;香澳大轮,可以来往;内有港河,可以停泊渔船商艇,洵为天然绝妙商埸。且以近年华侨之寄居外洋者,欲回内地,每苦于无可置产;又迫于外人之欺凌,不甘忍受,偶有挟赀而归者,土人反或鱼肉之,故惟有寄居外地,几同传舍。今得另辟商埠,实力保护,广为招徕,不难从如归市,转瞬成都成邑,操券可期。至职商伍于政,係新宁公益埠发起人,办理已有成效,绅耆亦均信服;所拟章程,大致均能妥协。所有工程师测量筑建等事,均僱用华人,尤不致有利权外溢之虞。现已具详督院察核办理云。”
1909 年底,两广总督和分管部门劝业道对开办商埠做出许多具体指示,支持商埠的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
一是暂行停免商埠货税以减轻商人负担,吸引更多商人前来投资,繁荣市场,“俟商务既盛,再行设关榷税”;
二是用民办官助的方法,解决商埠的资金问题。向民间筹款集资,利息由政府偿付。
他认为:“假如筹款百万,约以七釐行息,在官中不过岁筹备七万金,民间有釐之息,必争于出资,计日可以成事,是国家有限之资,他日收无穷之益。”商埠得到省府总督的支持后,又立即被转报中央政府,很快便 “奉硃批该部知道钦此”。这便是得到了批准。批准的日期是宣统元年四月二十二日。
租用沙滩环荒地 奠定创业根基
王诜等人在申报香洲开埠的同时,也开始同吉大、山场两乡交涉办理租地手续。双方经过多次反複谈判,于 1908 年 12 月达成〈永远租出荒地合约〉十条。规定:吉大、山场两乡绅耆等,缘两乡有民荒地段,土名沙滩环,由两乡绅耆,永远租出实业公所,开筑商埠,筑堤建舖,每年按计舖户多寡,纳回两乡地租,其租银统由实业公所缴纳。自建造之后,无论该地价值若干,两乡祇收地租,不能别生枝节。其地界以南至崩山角,北至河教山边,东至野狸山,西至荒地山角为界,任由实业公所禀明上宪筑堤建造,永作商埠。实业公所在沙滩环建造房屋,大舖每间年租五毫,小舖一半折计;又按年缴纳吉大蚝塘租银二百八十両,山场蚝塘租银五百両。两乡不干涉实业公所建埠的业务,但规定“自立约日起,如过三个月尚未开办,此约作为废纸”。以下是〈永远租出荒地合约〉的全文:
吉大、山场两乡绅耆等,缘两乡有民荒地段,土名沙滩环,由两乡绅耆,永远租出实业公所,开筑商埠,筑堤建舖,每年按计舖户多寡,纳回两乡地租,其租银统由实业公所缴纳。自建造之后,无论该地价值若干,两乡祇收地租,不能别生枝节。所有建造各项,统由实业公所主持。特订租地章程九条,倘若未合宜之处,仍须彼此磋商,签立合约,各执一纸为据。谨开章程如左:
一、山场、吉大两乡将沙滩环民荒一段租出,其地界以南至崩山角,北至河教山边,东至野狸山,西至荒地山角为界、任由实业公所禀明上宪筑堤建造,永作商埠。
二、实业公所在该环建造,不论舖户屋宇,大舖每间深八丈,阔一丈四尺。每间每年纳回地租银五毛,小舖一半折计。概由公所按计多少,以该舖即已开张者为实,汇齐地租,交到两乡。其舖位在山场者,由山场收;在吉大者,由吉大收。待十六年昇科后,每间加缴租银二毫正。查昇科后加缴地租,原为昇租纳税起见,现据该厅县核议章程,拟改俟办定后,由两乡所收地租内,每年提出一成,作为地税,毋庸昇科。所议加缴地租一节,应饬该职员王诜等,与山场、吉大两乡绅老商明核删,以免参差。
三、界内山石,任从实业公所开取。惟须指定某山,以免损碍山坟。
四、荒地内如有已葬山坟者,一律迁出。每副骸骨,由实业公所补回葬费,约照铁路例以银二元为率。
五、沿途勇厂,及修整各乡道路,须与各乡商酌,相助为理。
六、吉大荒地内,现有民居数间,由吉大乡绅劝谕迁出,屋料银由实业公所补回。
七、吉大蚝塘每年租银二百八十両,山场塘每年租银五百両,统由实业公所按年缴纳。该塘底值银若干,由公所相酌补回租客。查现据前山厅庄丞,会同香山县凌令查覆,该蚝塘虽据公司照旧给租,惟蚝塘每年租息甚多,与租银无涉。当议将近五年出息合计若干,仍分为五份,即以其一作为常年出息,由公司支给,似尚两不相亏。然公司仅一时之事,商埠为永远之基,将来年代久远,此款由何人担承,日久恐致无着。且递年由公司支付钜款,亦恐力有未逮。应饬由两乡及公司,邀集公正人秉公估计,该塘底值银若干,禀官核定,由公司酌量补给,或拨给地段若干,俾得收回租息,以资弥补等情。所议尚属尤协,应饬该商等遵照办理。
八、荒地界内,两乡不得私立屋宇舖户,以免干涉公所事权。
九、实交出租地合约一纸,与实业公所创办人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收执为据。
十、自立约日起,如过三个月尚未开办,此约作为废纸。
光绪三十四年戊甲十一月吉日立租地合约。
(吉大乡绅耆)曾广浏、曾锡周、叶侣珊、曾子亮、叶廷华、曾恪韶、叶舜琴、叶孔严、曾彦传、曾恪宽、叶显邵、曾玉池、叶秀康、宗渭处、刘生榆、叶宏芳。(山场乡绅耆)吴国贤、鲍尧初、鲍昆、黄瑞林、吴寿鹏、黄华岳、吴云初、吴星阶、鲍光祥、黄梅章。
社会反应热烈 商民投资踊跃
王诜等人创办香洲埠的消息传出,石破天惊,反应强烈,媒体舆论基本上是一片叫好声,认为创办商埠,意义十分重大,影响至为深远。当时有人著文赞扬它“外滨大洋,内接腹地,平原一片,土质坚凝。陆地则接近澳门,水路则直达省港。而且港湾辽阔,可以停泊渔船,河道流通,可以聚集商艇。询天然之形势,绝妙之商场也”。同时又指出香山是个侨乡,开商埠以安置华侨,使之免遭土豪族恶的欺凌,造福桑梓,功德无量。此外,商埠之开辟,还可以动员旅居澳门的商民回归故乡,挽回本邑利权,振兴民族工商业等:
考吉大外滨大洋,内接腹地,平原一片,土质坚凝。陆地则接近澳门,水路则直达省港。而且港湾辽阔,可以停泊渔船,河道流通,可以聚集商艇,询天然之形势,绝妙之商场也。而百数十年来,曾无人筹议开辟者,一苦于资本不足,欲举办而无从;一苦于创始维艰,因畏难而却步也。卓哉王君,不惜绞尽几许之心力,费尽几许之经营,而卒能就绪,其造福桑梓之心为独苦矣。近年以来,华侨之寄居外洋者,幸获钜资束装归里。而土豪族恶,屡肆欺凌。鹤唳风声,闻者裹足,故常有客死异乡,不复恋怀乡士者。无他,内地保护之未周也。今另辟商埠,实力防卫,则凡我邑人,莫不愿出其途矣。都会之成,旦夕可期也。此成我香山人之福,我故谓王君之造福桑梓为独苦也。抑我谓兹埠之辟,尤可以挽回本邑之利权也。我邑人经商澳门以千万计,岁中用度,所费不赀,然篱下依人,时形亏耗,野心狼子,后逞强权,此我辈所日夜思维,思得一当以塞此漏卮伸我抑者也。今建立商埠,恰与毗连,外洋交通,彼此一致,相率旅澳之商民,移萃新辟之商埠,在商民往来进退,倍觉自如,宁复有依依恋栈,甘受外人之压制而不来者。偿我损失,去彼凶横,是举之关係靡轻也。统上所说,形势利便,不亚于香江、沪上也。丛山环抱,海线迂回,山川风景,不亚于马交南环也。异日者鸠工落成,广厦千万,大开殖民政策,直接外洋之通商。夫如是则工业因之而振兴,夫如是则学校因之而推广,夫如是则渊鱼丛雀之驱可以免。夫如是则衣锦故乡之愿可以偿,田野荒无之吉大,遂变为花园锦簇之吉大矣。有志竟成,我将拭目以观其后。香洲埠的建设牵动人心,动工期间,商务公所搭台演戏,吸引大量游客参观。特别是附近各邑人民,无论男女老幼,络绎不绝,蜂拥而来。其中也有来自美国三藩市和新加坡的人士。1910 年 9 月香山报章披露当时盛况说:
香洲迩来中西游客甚盛,日前前任金山正埠许领事偕新任星架波苏领事游观后,翌日又有黎君季裴偕卢黄诸君来游,时埠商演优天影班,五日五夜。四乡来观者,红男绿女,人海人山。初二日虽戏已演毕,游客仍络绎不绝,登山临水,遍览埠场,先到公所索取埠图数张,旋到马路尝饮井水,甚赞美此埠水源之清洁。观于西人每到之地,如此考验,其注重于商务殖民,于此可见一斑。
香洲埠的经费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大事。人们普遍认为:开辟商埠,诚为振兴商务而挽利权。惟事体重大,所须经费,约需一百八十万元。但根据王诜等人所呈章程,仅筹备开办费十万元,差距甚大,使人不免产生杯水车薪之感。因此,如何採取多种方式加快筹款,是当时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清政府农工商部进行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建设商埠的经费问题的办法。自治会也举行专门会议,讨论香洲商埠问题,气氛十分热烈。会上发言指出,香洲商埠为中国莫大公益,亟应合力维持,以期发达;同时认为,推广香洲埠,凡属华人固当赞助,尤应禀请政府成为永远无税商埠,以期长久。最后自治会一致认为,香洲埠为兴商挽利最大问题,当认为同共公益,不得视为个人私利,因此应立即由省港各善团联合前往香洲切实调查,开列预算表,修改章程,实行真正的股份制,除了王诜等创办人享有特别权利外,所有责任权利,概行公之大众,由出资者按股均分,以期群策群力,解决商埠的资金问题,并使得商埠的管理日臻完善。
香山人创设香洲埠,既争国家之利权,又谋同胞之利益,是完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壮举,爱国之士,无不欢欣鼓舞,争起而赞助之。而旅外华侨,亦延颈企踵,冀其速成。但在澳门的葡人则相反,以其毗连澳门,不胜恐惧。澳葡殖民当局多次召开会议,密谋对策,务求阻香洲之发达,救澳门之危亡。1909 年 8 月,中葡举行澳门划界谈判,葡方特使马沙铎竟要求中国特使高而谦保证“香洲埠不能妨害澳门之商业,一若香洲埠成立足以制其死命者”。由此可见,香洲埠虽然尚未建成,但已对澳葡产生了巨大的震慑力量。葡萄牙人向中国方面提出抗议,不但没有使国人因此害怕和退缩,相反,商埠所产生的威力和作用,鼓舞,使得人民爱国心日益增进,而使香洲埠的建设加快脚步。毫无疑问,在澳门附近建设香洲埠是对澳门的挑战,但问题是一个新开辟的商埠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香洲能否取代或遏制澳门?人们心中无数,疑虑重重。对于这一点,当时舆论界多抱着支持香洲的立场,看好香洲未来的发展,认为香洲能够超越澳门。亦进在《香山旬报》中著文将香洲与澳门进行比较,指出:
1)香洲为新开之地,地价必廉,地价既廉,争先投资者必众。
2)澳门不过一掌之地,海口狭窄,轮船不便湾泊,商务无甚起色;而香洲则外滨洋海,内枕群山,四通八达,交通便利,是天然的商场,前途无量。
3)香洲开埠典礼之日,前与会者逾万人,足见人心所向。因此舆论一时看好香洲埠。
今香洲蔚然成立矣,与澳门相隔仅十三裡。以优胜劣败之例推之,则两者对峙,必此襄而彼盛,或彼振而此蹶,不可为讳者也。然世之论者,言人人殊。竟有谓澳门基本早固,华人安土重迁,香洲新开商埠,地广人稀,不能与澳门相颉顽者。此说初闻之若甚有理,若细思之,则有辞以解之矣。盖新开之地,地价必廉,地价既廉,争先投买者亦必众。若以安土重迁为虑,则西人之营业于欧土者,何以一转而趋于澳洲诸新地?美人开辟檀香山以后,何以世人争投资本以兴建筑哉?此无他,地一加开,去旧图新,策群力以经营之,则其地发达将逾倍。且经营一般独佔之事业,其流通更未可限量也。由此观之,而谓香洲不能与澳门相颉顽者,果何据而之然耶?吾更即两方之比较言之,则香洲不独能与澳门相颉顽,且将驾澳门而上之焉。何言之,夫澳门不过一掌之地耳,海口狭窄,轮船不便湾泊,地势散漫,商务无甚起色。若香洲则外滨洋海,内枕群山,四通八达,交通便利,洵天然之商场。他日货物屯集,舟车往来,商务之起色,日新月异,固可预决也。此澳门不及香洲者一也。澳门实无所谓商务,所恃以支持目前者,惟妓院与睹馆二者耳。然此二者固所谓不正当之营业也。故香洲开埠,首以禁睹为先务。良以睹风一盛,人多嗜好,咸薄于储蓄之愿望,而商务受莫大之影响也。此澳门之不及香洲者二也。吾同胞之栖息澳门者,受彼辈之虐待,不可以算数口喻。今香洲埠既成立,以中国之人,践中国之土,士农工商,惟我所欲,藩篱自守,非理之干涉,横强之侮辱,一切可免。此澳门之不及香洲者三也。职此以观,则香洲非特与澳门颉顽,且驾澳门而上之,固彰彰可见矣。靡特此也,吾试审其现象,更有足徵。香洲埠者仅创办而未成立之商埠耳,当其开幕之日,粤人到会者万馀人,海陆宾士,冒雨而往无稍难色,则粤人之表同情于该埠至可见也。返观澳门,商务凋敝,竟逾趋而逾下。据省城某报所载,谓其地价之跌落,有由六七百元而跌至一二百元者,非甚骇人听闻之事耶!夫地价之涨落,与文明进步为正比例。故上海黄浦滩之地,五六十年前,犹无人过问,今则每亩加至数十万元者有矣。无他,土地改良,商业发达使之然耳。今澳门同为华人之居留地,而所得之结果,适与彼地相反,则其内容更可知矣。呜呼!澳门之现象既若此,而香洲之现象则如彼,优胜劣败,何待龟筮而后知也?香洲乎!其前途乌可限量乎!吾同胞之旅居异地者实非得已,试观吾国之足履彼地者,虽富若贵一红头贱种足以辱侮之。吾同胞之忍气吞声,饮奴隶之巵者已数十年。亦以祖国地不加辟,无地可以经营,故隐忍以待之耳。今香洲巍然成立,为同胞开一新殖民地。出谷迁商,显示一最好之机会。何去何从,吾同胞乌有不知辨别者哉?虽然,香洲之厚,澳门之薄也,此理非独吾辈知之,即葡人亦莫不知之。案何也,观彼辈日来之行事可以知之也。葡人十一日集议,其提出之议,开宗明义第一条即曰,华商既开香洲埠,于澳门商务渔业均有妨碍,则彼此之关係为何如也。澳门向例,医院有禁,渔船有禁,其种种行为,亦皆备极可待,今则概从弛禁矣。岂澳督法律废弛耶?野心犹昔,未必如此其颓懦。然其所以前倨后恭者,则香洲埠之影响为之也,彼恐己孤而吾之逼,故不惜变其政策,为一时牢络人心之计。其恐慌之现象,固大可见矣。虽然,风气所趋,固非人力所能挽。利害之界,三尺童子能辨之。吾同胞之挟钜赀以营业者,宁待刑驱势逼而后来耶?宁为甘言巧语以自安耶?同胞之爱国心,日发益达,回首祖国,喜惧交集,舍父母之邦又将何往耶?
开埠典礼隆重 建设进度迅速
1909 年 4 月 22 日(三月初三日),香洲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开埠典礼。出席这次典礼的有广东、香港和香山的官员和商界人士,宾客逾万人,盛况空前。其中有总督张人骏、水师提督李准、劝业道委员陈庆桂等省城官员,他们乘坐宝壁兵轮前来香洲参加盛典,还带领随从和兵士等分乘二十九艘兵轮开往香洲,以壮声威。广州工商界、报刊界和慈善界等各界人士共百馀人,亦乘坐客轮前来参加典礼。香港方面,有数百名商人分别乘坐轮船出席大会。香山县有知县凌以坛、县丞杨鸿献、前山同知庄允懿等地方官员,以及拱北关帮办贺智兰、本地士绅数十名出席大会。王诜等事先架搭了一座可容纳二千多人的大礼棚,棚裡悬挂着“强国之基”、“利国利民”等横额,整个港湾旌旗遍佈,人声鼎沸。开埠典礼伊始,张人骏在建埠公所 大门亲手安置一块丈多长、四尺宽的大木匾,刻题斗大楷书“广东香洲商埠”,并落了款。张人骏在典礼仪式结束后,即会同李准,陈庆桂等官员勘查香洲埠形势:先查观拟建之埠务公所,及预定空地,建设巡警分所,石厂、鱼栏各处所;次又详查所定建埠地势,及直街大路一条,横街小道数条,共约建造大小舖位一千间,又海旁长堤一道,码头十馀处。官员们对于商埠的佈局规划表示极为赞赏。
当日香洲商埠工程开开始启动,其具体建设规划共有十三条,建设规划周密细緻,指标明确。总的来说它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疏通内河外海水道,免设关税以免留难而重商务,盐斤与外地同价,以体恤渔船;
第二,修建各类大中小商舖、住房和街道;
第三,舖设公路,兴修码头,发展与邻近地区和香港、省城的水陆交通运输事业;
第四,在野狸山左右,设轮船大码头,选择地段建造巡警局、学堂、善堂、操场、休息园、戏院、公家花园等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关怀居民的文化娱乐和休閒活动等等。其起步之初,便处处以省城、香港和澳门为榜样进行建设。“其街渠广约八丈,建筑悉倣洋装,规模甚为巨及敞云。”
举行过开工仪式之后,立即用炸药轰山,採石建筑。并由省城添僱工匠多名来埠,又从香港载来石工二百馀名,充实建设力量。建埠工程进展迅速。根据五月《香山旬报》的报导:两个月内,所有商埠工程皆已次第兴建。其中七丈二尺阔的三马路及三丈六尺阔的二马路,业经修筑工竣。其馀四马路及中心点九丈阔,商务公所前的直马路,也决定将在五天内开工。又拟修筑一大码头于野狸山咀,以停泊大轮船。由香洲湾筑一石桥通达野狸山,再由山脚边接修一石路通至山咀的码头,以便来往。
其水面的石填、岸边的石堤、办事的公所,各工程皆经有人承办,订期月内开工。其优先建舖原四十间,任由业主于两个月内择地建舖。前来挂号登记认建的商人络绎不绝,不日满额。目前盖搭临时性的蓬厂进行商业经营者共有二百五十馀间,其中生意最好的是饮食店,如广华兴每日售货至二百馀元。然获利之优者以蓬厂为最,每井价银六七员。统计全埠工商人已有二千馀名,而野狸山附近渔船二百馀号,其人数若干,未及详查。自埠中开设渔栏十数间,渔船均就近卖鱼,不再运销澳门了。
与此同时,香洲埠商务公所又派人员测量航路水线,开辟水上商船安全航道。
又据七月间报导,香洲埠搭有蓬厂,有一百二十馀座,商人在此经商者,皆在蓬厂做生意。全埠现未有舖户落成,即该埠办事公所,现亦支蓬为之。惟工人现有千名左右在此,石匠亦有百名左右。闻仍陆续招人,约再招二百馀名前往。工人在该处作工者,每人每日连日可得银三毫七仙,至早晚两膳,各商及工人等,仍要往吉大乡趁市。该埠扎有高管带巡防营勇数十名。由省去者,现有海客小轮,拖渡装载各物前往。该埠将山开掘,遇有山坟之处,闻每坟补回迁葬银三元,另酌补地价。据该处商人言初开埠时,省港来往客商颇多,生意甚好。近则略逊,想亦未建舖户所致。惟王氏对于该埠,则经营甚力,曾在澳门设宴,招请拱北关洋务人员,极力商议埠事不遗馀力。
同一时间,又开始修筑野狸山长堤。到了九月份,香洲现已设有税厂一处,西式屋二间,工程将竣,一为救火局,一为巡警局。屋宇亦有三十间,地基已筑成,内七间将已竣工。吉利轮船每日穿梭往返香港,估计约有百五十人,兼载伙食木料。商埠的居民约有二千,寮屋三百五十间,茶楼、酒肆、肉台、餐馆、苏杭杂货、药材、布疋等店,皆有开设。其邮件则由前山转递。警差现由公司僱有二十五名,前山驻防队加派二十五名,到埠助理警务。但是香洲港之水甚浅,由岸对出一带三里半,水深估计亦不过六尺左右。1910 年 4 月,又据报导,香洲埠开始修筑公路,沟通香洲-南坑-南村-先锋庙-翠微-前山一带,以便行客。并预定在该路告成后,又扩展公路,修筑至雍陌-鸡柏-唐家-银坑-上下栅等乡。商埠公所在筹划这条公路的时候,曾去拜谒邮传部尚书唐绍仪,并晤各乡绅等,商议筑路事宜。
唐绍仪是香山唐家湾人,公路修筑到他的家乡,他和其他乡绅都对此表示十分讚成。在水路交通方面,香洲埠公所总理王诜等,也准备开设轮渡拖船,由商人曾桂芳投资轮拖公司,由香洲-大涌-石岐往来运输。不少海外侨商、港澳华商和地方殷富,听说在澳门附近的地方香洲辟“六十年无税”口岸,都纷纷前来投资办实业。接踵而来的有协昌、合昌、康正、兴发等公司和长安社、永利源、永安隆、万顺荣,后来又有永和隆、均益、同益、仁和公司、黄义记石场、普安轮船公司、开明书局、安吉昌杉木栏、岭南印务局、国事报、仁安药房、广荣源银号等等。
香洲埠在一年多时间内,筑成五条八十尺宽的横路和二十条七丈二尺宽的直路,俱倣棋盘格式,使电车路、马 车路、东洋车路、货车路、人行路秩序井然,街道两旁种植树木和安置街灯;倣外洋街市之法,在南北环 和中区处建街市及建两个墟场,每月逢三、六、九日为墟期;建成“双飞蝴蝶”式教堂一座、大小舖户一 千几百间,其中完成二、三层楼房一百二十五座,大街之内又建筑住家小屋几百间,这些楼房均参照上海中等店舖格式建造,望衡对宇,颇为整齐美观。竹码头改建成栈桥式木码头两座,开辟通往穗港澳的新航线,其中东昌、恆昌、泉州号等五条载运客货的轮船,常来往香洲;拟在野狸岛筑一修防浪长堤作为避风港,同时计划筑就一条广前铁路和建造通往前山、翠微、下栅、石岐的公路;筹建警察局、机械织布局、邮政局 、学堂、善堂、药堂、银行、书报所、博物院、戏院、医院、娼院、公家花园、议事所、人寿保险、工艺 场、农学会等,均以西方的模式建设。为招引外地人口迁入和提供就业,商埠公所以每间小茅屋(两户人住)每月一元的廉价出租 ,并有工艺以谋生活。一时间,从四邑、惠州、东莞、顺德、南海等地进入大量移民,人口陡增。
1909 年 8 月 14 日香洲商埠正式营业,前来游埠者不绝于途,人山人海,新开的日昇酒楼、泉香酒楼和合 栈茶居等天天顾客盈门。香洲的南北环和公所直街,是繁华的中心商业区,聚集油糖酒米、食品 药材、山货陶瓷、金银首饰、皮鞋棉布、傢俱五金、文具纸料等,前后四十馀间商店,如有永兴号、广信隆 、广兴祥、义信、欧瑞记等。每到夜晚,大光灯如同白昼,一片兴旺。香港记者曾以〈香洲埠游客记盛〉的游记,报导了这一繁荣景象。香洲渔业和手工业生产也开始发展起来。常有台山、阳江、宝安和港澳等地区的渔船麇集于香洲野狸岛附近海面。随着渔业生产发展以及渔船的日益增多,渔船修理业和製造业也逐渐产生。1910年,香洲开设了“顺兴”、“发记”和“池记”三间造船厂和一间名叫“佑顺”的绳缆厂。同时,在香洲沿 海开设了“合安”、“合德”、“同益”、“滋生”等二十多个渔塘。而在手工业方面,香洲湾仔沙旱坑口开了一间“中兴”纺织公司,聘请了一百三十多名港澳纺织工人,并自带蔴种繁植,这是香洲最大一间手工行业;继而开有打铁舖、木材舖、棚厂、石厂、打银舖、灯具舖、酒坊、 腐竹厂、木工场、裁缝舖、鞋厂、丝袜厂等,应运而生。
总之,香洲商埠在开埠一年之内,各项建设均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商埠事业呈现一片繁荣兴旺景象。据当时人的记载:香洲埠近日生意日众,夜间南北环,及公所直街多燃点大光灯,甚为热闹;中环街市已工竣,内有舖位甚多,于十四日开场贸易;埠中至夏尾南村,翠微前山之东洋车马路,由康正公司承办,定于五日开工,拟该路告成后,即展筑至雍陌鸡柏唐家银坑上下栅等乡。人们期待着一座新兴的商业城市的诞生。而这座新城市已经愈来愈走近他们的生活中来了。实行优惠政策 商埠不设关税香洲埠开埠是当时全县的头等大事,政府非常关注,对王诜等人申报开埠报告的审理和批准过程,都一反此前之拖遝作风,迅速作出决策。
而在开埠以后,政府也对商埠实行政策优惠,加以扶植。
一、首先是政府对商埠免徵关税,以确保商埠经营者有利可图,吸引更多商人投资。早在 1909 年开埠之初,“创办人等,经禀请大宪,该埠不设关税,以免留难而重商务。”当这个申请免税的报告呈送上去之后,经由庄丞沉令,会禀大吏,进行审理。经过一年时间逐级上报,层层审查,于 1910年 6 月间,“奉陈藩(即广东劝业道陈望曾)批谓,据禀已悉,香洲商埠接近港澳,必须一律免税,方足以招商股而挽利权。现禀各节,不为无见,既据分禀,仰侯备移劝业道核明详覆,并侯批示云云”。所谓等候核明批示,当时舆论一般认为,这祇不过是走走程式而已,通过免税以扶值新生事物,“想劝业道亦未必不讚成也”。
总督张人骏电外务部磋商,外务部税务处覆电,内称:香洲开埠,拟作为无税口岸,固可以利交通而期发达,惟事属创行,须如何办理,方无碍地方税釐,足防流弊,亟须预为筹度等语。最后在 1911 年 3 月,税务处外务部度支部电告总督,关于免税问题,现准军机大臣钦奉谕旨,税务处会奏议覆。香洲自辟商埠,请暂准作为无税口岸一摺,着依议。总督接到批示后,当即札行藩司及劝业道,转告香洲埠商人遵办。据此,香洲埠免税已经获得清政府的正式批准,应无疑问。
香洲宣告免税,是一种非常的优惠待遇,香山人感到十分兴奋,他们期待商埠从此走向兴旺发达,更期待澳门华人有志营业者,捨黄金之窟,弃虎狼之口,回归香洲,共建商埠。“故吾民确为一己计,欲为对葡计,皆宜迁返香洲,无可疑也。为公为私,一举而两得之。同胞同胞,盍归乎来!”
二、实行食盐优惠价格。因香洲地区本是渔村,渔船为该埠之一大宗,所需盐斤,外地价廉,本地价高,不无窒碍。保护渔民利益,事关商埠发展大局。因此,建埠之初,王诜等人为了争取渔民福利,减轻渔民负担,以利于发展渔业生产,于是“禀请大宪设一官盐局,凡係渔船到买,其盐斤与外地同价,以体恤渔业而兴海利。” 这一请求获得有关当局的支持。当时有香安埠商林耀光拟在香洲设埠分销盐斤,禀经运司採取审慎态度,未敢批准。
三、政府当局加强商埠的治安保卫工作。商埠成立之初,工商云集,王诜请求派兵轮在附近海面梭巡,驻扎兵勇进行防卫。“香洲埠商王诜等请饬保护事。批:商埠开办伊始,工商云集,所请派勇保护自係实情。惟先既移水师提督,饬派兵轮随时在海面梭巡。现复由前山同知酌拨勇队驻札,是水陆均有防卫。所请添募防勇一哨,由前山同知按月赴善后局领饷支给碍难照准。惟营勇重在活着,宜分拨游弋,不可獃扎一隅,应由该同知体察情形,酌拨巡缉捕务警务,统筹兼顾,俾免疏虞。仰前山同知遵照察酌办理。”与此同时,又特准香洲埠自行募勇,配给枪支,以加强防卫。“职商王诜等,呈请领军械事。批:该职商等开办香洲埠,现因兴工建筑,工人、过客络绎云集,拟自募勇多名,备价请领毛瑟长短枪各四十枝,藉资防御,自係为保护埠务起见。惟查团练请领枪械,前奉岑前督宪札行严定章程,须由团长备具切结,交由地方印官查明,加具印结,禀缴核发。该职商等现办商埠,虽与团练不同,但同係为防卫所需,似应遵照章程办理,以昭慎重。应即迅具切结,呈由厅、县核转,以凭移请军械局核发领用。仰前山同知会同香山县转饬遵照。”
四、建立职业学校,为企业培训后备职工。
1909 年冬,热心的教育家韦警愚在香洲埠筹办工艺学堂一所,招收各乡学徒,教授工艺,以期振兴实业,挽回利权。这一计划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留学法国的学生胡金钧,致电韦警愚,自愿捐助钜金,作为该学校开办经费之用。
利益衝突加剧 决策失误频繁
然而,就在香洲埠建设顺利进行之时,它的麻烦也开始出现了。这些麻烦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商埠公所与吉大、山场两乡利益上的衝突;二是埠公所本身某些问题决策失误。于是产生轩然大波,招致纷争不休。
一、随着商埠建设顺利开展,吉大、山场乡人看到商埠前景一片光明,于是横生枝节,想方设法从中谋取利益。商埠所使用的沙滩环地方,本来是一片荒地,并经由王诜等人与两乡签订租约,按年交租,开发利用。可是 1909 年 4 月,有人提出,沙滩环不是无主荒地,光绪初年,便有吴香乔等人集股承批,因此王诜等人的租约是非法的,不应承认。其状辞是这样的:
据香山县举人鲍锟呈,香山县属沙滩环地方创设商埠,实为振兴实业通商殖民地起见,原属公共利益。现据职员黄华武等谓,沿海沙滩、蚝塘,先于光绪初年,由吴香乔等集股承批,嗣因亏折将塘抵银作为股本转批与鲍煜堂,改为祥兴塘。商人王诜等混名沙滩环,与二三香绅控名私约等情。呈奉督宪批行。以此事非独王诜等一人一家之利,为香山县之利,亦即粤省之利,饬令果有意见,准赴厅县面陈,与该埠商公同会议等。因业经檄饬遵照,据呈前情,仰前山厅会同香山县遵照,另檄事理并案传计分表谕,饬遵粘抄保领併发。
香山举人鲍锟上述对王诜的指控顿时引发持续不断的争吵。而政府当局这次则十分旗帜鲜明而坚定地站在王诜等人一边,保护商埠的建设。总督张人骏严正指出:“香洲开埠,係兴商殖民之要举,业经本部堂将商人开办情形具摺奏报,事在必行,断不容劣绅士豪,挟私阻挠,破坏公益。”同时鉴于指控人称沙滩环是“各乡世业”,他要求下属官员认真查明,“究竟是否官荒抑係民业,有无的确契照之据。应由劝业道委妥员前往,会同前山厅、香山县调查明确,禀覆核办。”“劝业道陈道,昨承张督札开:照得香洲开埠,係兴商殖民之要举,业经本部堂将商人开办情形具摺奏报,事在必行,断不容劣绅士豪,挟私阻挠,破坏公益。前有香山县人黄华武、吴用衡等两次来辕呈控,业经批行劝业道转行厅县,明白开道各在案。兹访闻阻挠之举,实係该乡人、嘉庆州学正,经饬赴新任,现仍在省。应即将其扣留,由劝业道饬传到署,晓以利害责成将此事自行了结。此事一日未了,该员一日不准到任。倘敢支吾搪塞,仍阴为煽惑阻挠,定即严参徵处,决不宽贷。至香洲埠地,前据厅县会禀,祇有渔照,本不足为坦地之凭。至黄华武等控辞,及称为各乡世业。究竟是否官荒抑係民业,有无的确契照之据,应由劝业道委妥员前往,会同前山厅、香山县调查明确,禀覆核办云。”“札道扣留阻挠香洲开埠之学正。”
前山同知庄允懿、知县凌以坛根据总督的指示,约会香洲埠创办人、吉大、山场两乡绅耆,以及吴香乔、黄华武等人,共同商讨香洲埠问题。虽然双方乡绅们均表态对创办商埠没有意见,乐观其成,分歧主要表现在争夺土地使用权上面。当时会上有人提出,埠地是山场乡业,又极力要求商埠创办人将埠内荒地给回一百亩,与他自行筑堤造路。但创办人认为,这样一来,便会造成事权不一,断难办到。庄、凌等政府官员更认为若这样即是争权夺权。吴香乔、黄华武等人不肯屈服。庄允懿和凌以坛见对方坚持己见,没法调和,祇好宣佈会议解散,将双方争论情形,转禀总督,期待裁决。接着,洋务局委员、候补知府赵梦奇奉总督和劝业道的委派,前来香山调查香洲埠地权纠纷案。
他此行的任务是“按照奉檄司理,查明香洲埠所有划定埠地,是否官荒,抑係民业,有无的确契约有据,据实通禀核办”。他在前山同知庄允懿、县令凌以坛等官员的陪同下,来到山场乡阅报社,招集该乡绅耆调查香洲埠地所持税契,以及蚝塘的价值。他们通知两乡吊齐照据粮串呈验。随后据吉大乡绅士吴用衡称,祇有渔照呈验,并无别项契照。其中惟有鲍锟于光绪二十二年在香山县报垦荒埔十五亩,领有县署垦单,建有房屋,藉以照料蚝塘。至于吉大、山场两乡所呈之渔照,均有野狸山字样。而野狸山是在蚝塘外,因此很明显,该渔照祇可用于海面,不能用于陆地。后来吴用衡知渔照无可影射,又呈验盐课收单,即所谓灶税,并带引往勘该沙滩山边巨石,勒有“奉宪断结香山场神庙坦埔”十一字,其意思是想以盐田灶税,为该乡民业之证。但赵知府等人详查香山县志,乾隆三年将香山盐场大使,改香山场委官一员,五十五年裁汰盐场官,建有城隍庙一座,拨灶田一顷,零供香火。现此庙尚在山场乡内。该庙既有官建,则凡有庙产应属官地。况以灶田一顷,拨供香火,则每年应有出息,断不能以不毛之沙坦拨给。至该处勒石所称奉宪断给,尚係乾隆年间之事,其时该石必尚滨临海边。故即于此勒有坦埔字样,此外一片沙滩,皆係逐年淤积之地,并不相涉。赵梦奇经过这番深入细緻的调查之后,共同联名报告总督,指出:知府等一再详查,复亲履勘,该处确係官荒,并非民业。此案吉大乡本无异辞,听候官办。现在山场乡亦知悔悟,无可置辩,但乞恩施,不敢异议。总督接到报告后,立即批示:“香洲埠既经查明,实係官荒。所有埠商应纳地租,自应改为乡费名目,拨作两乡公用。”至此,有关香洲埠地权问题遂告一段落。(原来土地情结是祖传的)
二、吉大、山场两乡人士的意见不仅在地权方面,当时有人还提出了一些其它问题。他们认为,香洲开埠章程中还有一些值得研究之处:一是认地者无主权。投资者出钱认地,则所认之地,应有主权,即有任意处置之权,但章程没有提及认地主权;二是公司独揽利权。事无钜细,皆归公司承办,利无旁溢,别人不得搀夺,祇能管买卖营生,如果发生虚糜款项,便无从稽察;三是公司没有申明主客情谊,该地为向来未垦之荒,实为吾邑之属土,附近山场、吉大两乡有地主之权,公司作为客人,若藉公益之名将所有利权一网打尽,不免反客为主,四是公私界限未曾明确划分,容易假公济私,利肥于己。所有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香洲公所上层人士的关注,并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总之,要限制公司的利权,而谋求地方获得更多的权益。他们认为:“香洲开埠,为兴商殖民之举,国人群属耳目,莫不乐观斯埠之速成,以为创未有之营业,操莫大之利权,其幸福不特一邑之人应享之,即全省之人皆得而享之也。”
三、山场、吉大两乡人民与商埠之间,还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利益衝突。商埠接收两乡的蚝塘,其中吉大的蚝塘以补偿一万八千元得到解决;但另一处山场的鲍姓蚝塘主人,却索要二十万元的高价,双方相持不下。后经多方调解,减价至十万元。另外,山场乡又有人提出将来开通马路,可能损害山坟等等。总之开埠所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都会引发大大小小的衝突和麻烦。
四、此外,香洲埠宣佈开赌,引起舆论一片譁然,是其最大失策。香洲埠原本表示永远禁赌。袁树勳总督到广东履任,下车伊始,即以禁赌为先务,七十二行商人,群起而讚成之。香山同乡京官,又设立了禁赌会。可是后来便有人提议香洲埠弛赌,认为香洲与澳门毗连,香洲埠如果弛赌禁,则赌民不必再往澳门;更有人具禀袁树勳,请弛赌禁。好在袁树勳顾全大局,未敢遽然答应,而是给予驳斥。虽然如此,赌馆已偷偷开设,并已招商承赌。据查到 1910 年 2 月,该埠建成舖屋共有三十馀间,每间月租银约三十元左右,房屋一经落成,即有人租赁。其中作娼寮者,计有六七间,开作番摊赌馆者,则有三间。此外也有作苏杭杂货药材皮鞋等生意者。另有酒楼兼客栈一家,甚为热闹,其建造未完之屋,则以百数计。据说该埠已承赌饷,每年饷银一万元,另有赌商承僱警勇二十五名,以为地方员警之用,目下该埠居民,约有二三千之数,每日由附近村乡往来该埠者,则不计其数。
《香山旬报》针对这种歪风邪气接连发表多篇评论,认为香洲埠自创建以来,所搭盖葵厂百馀间, 1910年7月被大火焚燬后,仅存瓦舖四十馀间。近日逐渐在该处举办斗蟀演戏开设赌场之事,说明香洲埠创办人“是以义始,而以利终”,并使新成立的商埠,成为第二个澳门。旬报尤其猛烈抨击公开提倡开赌的议员伍汉持,指出:“前省城因勘界事集议,而伍汉持竟主张香洲开赌之说,其意以为香洲开赌,足以夺澳门之利,而张香洲之势。此真童稚之言也,夫当禁赌时代,而倡开赌之说,已非人情,然香洲开赌,确足以制澳门之命,犹可说也,乃按之事实,适得其反。诸公试思之,我国处处有赌,时时有赌,何尝损澳门分毫之利益,又何论香洲一隅之地乎?且人趋于赌,则冀倖心日形增盛,而营业观念转以薄弱。香洲以新辟之地,商务未盛,而竟导人以赌,其影响于商业者,岂得计耶?故吾谓开赌之说,靡持不足以制葡人,而香洲商务之蒙损害者,为至多且钜也。噫!伍某休矣!吾人对于勘界问题,激昂奋起,皆欲得一当以报,故私室之筹划,开会之研究,皆欲按法理,据条约,竭力以与之争。伍某欲为勘界谋,当于根源上为正当之解决,而乃枝枝节节为之,是不达时势之言也。吾闻有谓广东禁赌,而澳门将获其利者,伍汉持何以不条陈弛禁,以抵抗澳门耶?噫!伍某之言,非特割肉补疮而已,割肉补疮,肉虽烂而疮或可以癒,而伍某开赌之策,盖两失之道矣。一言以为不智,吾于伍某之心声徵之。”
五、及至 1910 年 12 月,社会各方对香洲埠公所的批评愈加严厉,以致香山恭谷两都联防公所、香山勘界维持会、香山场团防筹办处、绅耆职员陈廷勳、杨乃秋、李至堂、吴国南等人,联名就香洲开埠事呈禀总督。指出:香洲开埠对筹办收回澳门方法能起积极作用,不容放弃。但是王诜、伍于政等人,办事不力,存在严重问题。
1)1908 年 1 0月,承批吉大山场两乡荒地七百亩,开作香洲商埠时,王诜声称已有开办经费银十万元,外埠投资已有四十八万元,而前山同知庄丞,不做任何调查,遽然相信王诜等人的话,上报总督张人骏,获准开办商埠。其后农工商部曾查询是否确有把握,如果真有此款,自应经营缔造,亟求速底于成。讵料该王诜等其实并无资本,专以卖地为资本;计收去银资,不筑石堤,又将石块偷运出洋,售卖渔利,不顾埠务;目前已经建筑瓦舖四十馀间,俱係各商家自出工本,并填筑街市马路,王诜并无出资参与,因而各商疑畏裹足。
2)不但如此,之前王诜呈禀禁赌,后又禀求弛禁,政府不予批准,他们仍胆敢开娼聚赌,助长歪风邪气,长此下去,开埠岂能有成功之日。因此香洲非改革不能成功。为此禀恳宪台详察,务乞迅传王诜等到案,询验资本实功,并遴委干员,踏勘该埠,查察明确。如王诜不能办理,当即招商另办。建议将香洲埠事项提交勘界维持总会通传外埠各华侨,及本土官商民,刻日招集工本,群策群力,务期该埠之速成。并恳迅饬香山县出示,严禁偷运石,免至棘手。总督觉得他们揭发的问题相当严重,立即指示劝业道,查明所禀各个问题,据实详覆核办。本月初间,本邑恭谷两都联防公所,勘界分会,香山场团防筹办处,绅耆职员陈廷勳、杨乃秋、李至堂、吴国南等,以香洲筑埠事具禀督院,略云:查十月二十六日,省中自治会,勘界总会,为筹办收回澳门方法,提议香洲埠与澳门,有相因相维之势,不容放弃,询谋佥同。但查该埠商王诜、伍于政等,光绪三十四年九月,承批吉大山场两乡荒地七百亩,开作香洲商埠,立限有据,乃前山同知庄丞,遽信王诜一面之辞,但称已有开办经费银十万元,外埠认有名数者,四十八万元,瞒耸张前宪,尤准在案。嗣经农工商部咨查是否确有把握,果有此款,自必经营缔造,亟求速底于成。讵该商王诜等承批之后,已越两年,违约逾限,至今迄未成立。查其原因,该王诜等并无资本,专以卖地为资本;计收去银资,不筑石堤,又将石块偷运出洋,售卖渔利,不顾埠务;虽筑瓦舖四十馀间,俱係各商家自出工本,并填筑街市马路,与王诜无与,因而各商疑畏裹足。
不特此也,王诜禀禁赌,复禀弛禁,不准,仍胆敢开娼聚赌,以致在埠开牛栏之东家,被匪掠去,并无下落,种种失败,安望成立之有日。故欲香洲之成立,非改革不为功,职本邻近各乡,每欲急为纠正,为此禀恳宪台详察,开埠本属吾民急切自谋,今王诜等如此悠悠,能力实有未逮,务乞迅传到案,询验资本实功,并遴委干员,踏勘该埠,查察明确。如王诜不能成立,当即招商另办。可否提交勘界维持总会通传外埠各华侨,及本土官商民,刻日招集工本,群策群力,务期该埠之速成;并恳迅饬香山县出示,严禁偷运石,免至棘手,毋任王诜等藉辞饰宕,虚延岁月,有误要工等情。增兼督据此,即札行劝业道,遵照查明所禀各节,据实详覆核办云。
六、在修筑公路问题上,香洲埠商人与山场、吉大两乡农民之间也引发了利益衝突。1910 年 6月,香洲埠公所的建筑香前车路计划获得前山同知批准立案,于是立即组建香洲康正车路公司,遍贴告白于各乡通衢,以安民心。王诜、甘国英并于8月间到各乡公所并前山自治社拜竭各绅董,陈说筑路理由,各绅董口头上均表示极为欢迎。随于 8 月 15日开工筑路,香洲康正车路公司并张贴红纸告示,凡公路经过山坟之处,必定改道绕向田亩,以期相安。至于筑路佔用各处田亩,请各业主携带红契到本公司领回地价。后公路工程将告竣工,公司诚恐各业主未及周知,再次登报,请业主到公司领取田价;或将田价若干函达公司,由公司派人携银到各乡,当众收契付款。
然而,山场、吉大乡绅见修路有利可图,即不顾公司已有统筹修路计划,蓄意插手筑路。并由下恭都自治研究社出面牵头,提议建筑各乡交通道路桥樑,以达商埠。举员陈乐宾,苏墨斋二人规划公路路线,树立标志,筹商钜款,及迁避阻碍修路坟墓等各项工程。但两乡筑路行动迟缓,眼见康正公司筑路进展顺利,心有不忿,便向前山同知告状,指控公司“佔筑田地,未给价值,碍路坟墓,任意锄平,又于路旁掘堑两道,深逾尺许,几露骨骸,都人纷纷聚议,群情汹汹”。请求军民府处理。乡绅採用自发组织筑路的行动来同康正公司争夺路权,并且向政府告恶状。前山同知接到恭都乡绅关于香洲埠商“藉示欺凌,侵田毁墓”的指控后,也觉得很无奈,祇得批示:“香洲埠商查明禀覆,果有佔人税田情事,自应补给价值,以昭公允,如有碍道之坟墓,亦应给回葬费。”同时要求两乡乡绅务宜劝导乡民,静候核办。
七、与此同时,报纸上又爆出香洲埠因经济甚形竭蹶而借洋款问题。据说是向日本台湾银行借银六十万,以渔船数十艘,长堤数十丈,洋楼数十间抵押,月息六釐半,分六年归还,已经由日领事照会督院,王诜签押。消息传出,舆论纷纷,认为开埠借洋债,将来财政权渐为外人操纵,而香洲便不复为中国人有矣。即使该埠开办伊始,工程浩大,资本不继,何妨开诚佈公,妥定章程,集股经营,务使创办人得佔优先之权利,股东则利益均沾,而商埠大权不致为外人所操纵,岂不甚善,又何必捨此不图,而借虎狼之外债耶?于是勘界维持会等民间组织和个人发表抨击言论,并由香山自治研究社出面,要求政府进行干涉。面对社会上种种负面传闻和严厉责难,香洲埠王诜出面致函自治研究社进行辩解。王诜指出,上述责难都是无中生有,捏造附会,始则蜚语相加,继且危辞耸祸。他声称:创办香洲,艰苦备尝,无非为挽回外溢利权起见。去年四月间,曾有外国人多次访问香洲埠,提议合作共建商埠。他们自愿备足资本代筑铁码头数座,并备大轮两艘,由本埠一往省城,一往香港,纵极亏本,不受津贴,每月更向香洲埠交纳码头租金,其条件十分优惠。但王诜等人唯恐利权外溢,皆婉辞谢绝,立即自筑木码头两座,自备轮船来往香港,以杜绝外国商人希冀之心。仅此一项,其利益出入数计约有十万元,当前兴作维艰,尚不吝此钜款,以保主权。何况如规模略具,岂能反如茧受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举动。素仰贵会主持公论,希望断不要任其混淆黑白,将商埠并无议及借债一事,再行集众宣佈,以正舆论,以扶公益。至于应如何对待谣言惑众,扰乱治安的问题,相信贵会自会权衡处置。此外,香山知县包永昌也出面致函自治社(所),回应香洲埠借洋款问题。包永昌声称,已将香山人对香洲埠的意见告知前山同知庄允懿,据庄公调查函复称,经过细详调查,实无此事,并将商务报所刊王、伍各绅具禀劝业道之稿剪寄前来。查此事如果实行,应由日领照商督宪核准,非可私相授受者比,今该商等既自禀明并无其事,则日后自不能再兴此议,当可无庸过虑。由于创办人的高调辩解和信誓旦旦的保证,以及省县官员的曲意庇护,香洲埠总算度过了它的信任危机。
香洲埠日趋萧条 开埠失败的启迪
王诜、伍于政自 1908 年创办香洲埠以来,历经筹划、申报、租地、奠基、兴建各个阶段,一时热闹非凡。后来出现了利益矛盾,纷争不息,负面新闻不断,商埠日趋萧条,不过建设工程仍在缓慢地继续进行着。直到 1911 年 4 月,清政府还批准了香洲埠为免税商埠,人们仍对商埠充满祈盼,热烈地讨论着它的未来。但辛亥革命以后,香洲埠的建设迅即嘎然而止,此后了无起色。一度生气勃勃的商埠从此消失了。
香洲埠失败的原因是甚麽呢?
一、香洲埠是清政府新政的产物,是政府扶持的样板,一贯得到政府的保护和支持。当商埠创办之初,广东各级官员均表示支持。他们“劝勉创办人实行组织以达其目的,地方官无不力任保护”。同时对商埠建设给予许多优惠政策。
但武昌起义一声炮响,清王朝土崩瓦解,作鸟兽散。进入民国初年,南北分治,哪一方都对它的建设置之不理,政策优惠得不到继续。商埠失去后台,独力难支,因此不可避免地走向失败,这是香洲埠失败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由于国家分裂,军阀混战,盗匪横行,民不聊生。许多商人看见地方治安不良,担心投资风险,裹足不前。商埠本想吸收澳门华商回来香洲投资,以削弱澳葡势力;可事实上,由于内地政局混乱,澳门成了内地富人避乱的世外桃源,导致澳门人口不见减少,反而大大增加。1878 年,澳门人口总数为五万九千九百五十九人;1910 年,增至七万四千八百六十六人;1920 年,又增至八万三千九百捌捨四人。而香洲埠则毫无发展。资金被纷纷转移,随之许多商店倒闭,整个香洲变成一片废墟。
三、香洲埠本身先天不足,存在很大缺陷。它的港口条件较差。1910年10月间,新任两广总督袁树勳由于对香洲埠的情况不瞭解,是否可以开辟为无税商埠,他也心中无数。于是,谕饬九龙关税务司夏利士进行认真查核。其后夏利士向总督作了详细报告。他认为香洲埠最大的问题是,口岸水浅,距口岸两公里之内,水深不过二米至四米左右,且没有防波堤,无法防隔风涛。商埠最要紧的是水的深度使大小轮船均能入口停泊,躲避风涛。但香洲埠乃一沙滩地方,东南北等三面受风,泊船十分危险。最可怕的是冬天刮起东北风,届时所有帆船,祇得避入澳门或金星门。至于行驶外海吃水深之大轮船,在香洲埠不特无避飓风之所,甚至无法驶近港口停泊。必须筑防风石坝,方可勉强作为商埠。但是口岸水底淤泥甚深,筑坝工程艰巨,纵使有钜款筑造,恐怕筑成之后,坝内沙泥,又会日渐淤滞。因为西江珠江之水流至该口,当中流者其流自急,近岸边者其流自缓,若将石坝筑成,坝之附近水流愈缓,沙泥停滞愈多。如果年年疏浚,经费未免不足,因此夏利士认为香洲埠并非一个良好的天然商埠,对它的发展前景并不看好。平心而论,他通过实际调查之后发表的这些意见一针见血,击中要害。香洲埠的实际情况正是如此。
至于香洲埠可否批准作无税口岸,夏利士也持反对态度。理由是害怕在国内外商人中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广东各关口的徵税。他声称:“若再开一无税口岸,则又何异辟多一漏税之门?”袁督日前以香洲埠办理情形,及若作无税商埠,究竟是否可行,谕饬九龙关税务司详细查明函覆核办在案。兹九龙关夏税务司将查明各情,详陈袁督。略谓,查香洲新埠,乃一沙滩地方,环近地方,俱无大多村落,又非输出运货物出入必经之处,商埠之盛衰,视夫相宜与否为断。惜夫该埠择勘地势,未能合宜,所幸陆路尚堪筑造火车,通达内地。不知商埠之最注重者,在口岸水深,俾各大小轮船,均能入口停泊,使其免受风涛之虞。而该埠皆反是,一有东风,东南北等三面为风所敌,泊船不无惊险,最可畏者厥为东北,一交冬令,此风居多,所有帆船,势必避于澳门或金星门。至于行驶外海吃水深之大商轮船(如吃水十八尺至三十尺上下之船),不特无避飓风之所,亦莫能驶近该口寄碇。查距口岸三四华里之遥,水深不过六尺至十一尺之谱,该埠除筑堤岸外,必须筑御风之石坝一道,方可勉强作为商埠。复查该埠创办章程内外开,原有拟筑御风石坝,使吃浅水平常商轮暨各民船渔轮,入坝停泊,免其遇有风时,咸趋避于他处。该埠商总经理等亦能有鉴于此,似乎法至美也,惜仅能知一而未知二也,闻该口岸水底淖泥甚深,筑坝工程工艰费钜,纵使有此钜款筑造,然以口岸之风势水性而论,恐筑成后,坝内沙泥,日渐淤滞,盖以西江珠江之水流至该口,非当中流,考诸水性,当中流者其流自急,近岸边者其流自缓,若将风筑坝成,坝之附近水流愈缓,沙泥停滞愈速,如果年年疏浚,经费未免不资,此为该埠地不宜,并非天然商埠场之大概情形也。至于该埠若准作无税口岸,一恐各省商民援案以请;二恐有约各国或相诘难,或请将已开之通商各口,悉援利益均沾之例办理;三如广东各关徵收税课,已受广州湾、澳门、香港毗界相连防不胜防之影响矣。若再开一无税口岸,则又何异辟多一漏税之门,如设巡轮巡卡,每月所需经费,共计约在二千之谱。尤有初次建造厂卡装置巡轮,共需经费约在二万二千员之谱,除此而外,似此常年糜费钜款,而仅徵收该埠分销各乡税饷,不特入不敷出,恐所短之数,定卜相去悬远,是为未便作为无税商埠窒碍损益之梗概也。至欲作为自治之埠,此举固属甚佳,但居留该埠华民,固应遵守所定规条,华民若有不合公理之事,自当禀由该处有司保护,而各国商民留居该埠营业者,虽然亦须遵守工程洁淨等局所定章程,诚恐其它诉讼裁判等事,均不能越条约以及该管领事法律许可权之外,敝税务司蠡测之见,未谂有当钧意否耳云云。
应该指出,香洲埠存在这些无法否认的缺陷,确实不可能成为一个商业港口。儘管如此,清政府仍无视夏利士税司的异议,而继续支持香洲埠的建设,并于 1911 年 4 月批准香洲埠为免税商埠。但香洲埠免税也于事无补,既未曾促进商埠的繁荣,也未能挽救其衰落。
四、香洲埠公所同两乡的利益矛盾和衝突愈演愈烈,再加上公所自身的失误,致使创办人失去公信力,建埠工作进展缓慢,直至工程中止。1911 年5月间,香山恭都十五乡三十九名士绅联名致函《香山旬报》,公开声讨埠商王诜、伍于政等人,言辞激烈,并号召热心君子挺身而出取而代之。公函声称:
查香洲埠商王、伍等,资本不足,埠地轇轕,埠有污点,工程紊乱,哲昂等联具陈请书,分呈总商会、自治研究社、广东自治会、勘界维持会察核,并请示期澈询,均登省港各报。数月以来,迭与恭都内各乡绅,公同研究,以王、伍等犯此数弊,不合埠商资格。旋闻王、伍等竟亲到台湾银行,及託人到万国银行,欲将埠地私按洋款,已由本邑自治社勘界会,并各乡邻禀请禁止。又值修补道路,毁灭坟骨百具有馀,经前山福善堂勘明,禀覆严究各在案。
总之香洲为天然之埠,同人咸乐观厥成,王、伍非开埠之人,诸君幸勿为其所惑。断未有盘踞舞弊,假公济私,专种恶因,鱼肉桑梓,而可以成大事者。今查王、伍等立私约,霸田地,扰蚝塘,盗山石,设摊馆,开蟀厂,唱女戏,按洋款,毁坟骨,种种恶劣,书不胜书,种祸乡邻,人咸切齿。我都人士,断不肯袖手旁观,任其肆行蛊惑,尚希高明详察焉。除另函送四邑工商总局,及分送各报外,理合备呈贵报察核,伏乞俯察舆情,代为刊佈。如有热心君子,惜香洲之功亏,痛王、伍之败事,厚集资本,另订妥章,接续收成,俾臻美善,阖邑均感。
在客观形势非常不利、各种矛盾交相衝击之下,香洲埠创办人王诜、伍于政等人成了众矢之的,他们再也无法把商埠经营下去了。所以当时有人讽刺开埠主王诜曰:“黄鳝(意即王诜),唔(不)死一身潺。”王诜、伍于政开埠以失败告终。但极力攻击他们,并想取而代之的人们,也未能把商埠撑起来。1911 年辛亥革命以后,热闹一时的香洲开埠,就这样偃旗息鼓了。
注:内容来源于香山旬报,和黄洪钊
香洲埠章程
现在香洲埠已经在横琴有了新家,并成为顶级豪宅,而香洲港的渔业功能则搬到洪湾中心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