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3岁女雇主不但虐打女佣,还羞辱女佣,逼女佣在她面前洗澡,叫她在站在开着的窗口前面穿衣服。女雇主今天被判坐牢15月又两周,并得赔偿女佣2500元。
被告Rosdiana Binte Abdul Rahim面对污辱女性尊严、恐吓和蓄意伤人等七项控状,她否认指控。案经审讯,法官上个月判她六项控状罪成,一项被指扯女佣衣服和内衣的控状罪名不成立,并在昨天(17日)判刑。
印度尼西亚籍女佣Mayang Sari于2017年9月29日在被告家工作,直到12月12日。她没有休息日,平日的工作包括做家务和照顾被告一对双胞胎孩子。
受害者每天清晨5点到6点起身工作。由于孩子白天放在被告母亲的家,因此受害者必须到那里照顾孩子,直到晚上被告夫妇下班回家接孩子,才跟着回到雇主的家。回来之后,女佣还要做家务,这导致她很晚才能睡觉,睡眠时间不足。
女佣请辞 被告索赔
受害者在工作大约一个星期后,因为觉得被告很凶,不想再干。她告诉了被告,被告要受害者父母的电话号码,并拨电索赔3500万印尼盾(约3300新元)。由于父亲哀求她继续工作,受害者被迫留下来工作,不敢再提离开的事。
被告在2017年9月至12月之间多次虐待受害者。其中一次,被告看见受害者脸上擦粉,便说她很丑,拿婴儿爽身粉倒在她脸上,伤害到她的眼睛。受害者想抹掉,被告恫言如果她这样做,她回到印尼后父母便不在了。
虐打和说女佣臭
被告曾一次捏受害者胸部,当时她的丈夫在场,受害者设法遮盖,被告嘲笑她的胸部“小”,而她的丈夫“不会有兴趣”。另一次,被告指受害者的衣服包括内裤臭,两次用脚踢她的私处。被告也曾恐吓会伤害她父母等。
还有一次是在2017年11月某日早上,被告指受害者身上有臭味,要她洗澡。受害者称每天早上都有洗澡,被告不相信。
被告指她的毛巾很臭,丢掉她的毛巾。被告称要看受害者怎么洗澡,拉受害者到主人房的厕所,用洗发液擦她的头,扭开花洒淋她身体。受害者被逼脱光衣服,用水洗头。
突然被告的丈夫闯了进来来,吓得受害者用手遮盖身体。被告见状,对受害者说她的丈夫“不会有兴趣”。受害者感到害怕,哭了起来。
受害者冲完凉后,被告要她示范不用毛巾擦干身体。受害者设法用手来擦。被告过后叫受害者站在开着的窗口前面穿衣服。
控方今天指,女佣属于弱势群体,基于公众利益必须受到保护。所有的女佣都必须受到尊重,本地虐佣案有增加趋势,虐佣者的行为必须受到遏止。